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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 小历史--评《狼厅》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4 18:06   浏览 N 次  

说起历史小说,我的印象还停留在《你往何处去》的年代。显翁大气磅礴、苍劲十足的笔法在脑海中留的烙印过于深重了,以至于当我捧起这本勇夺布克奖的《狼厅》时还颇有些不适应。尤瑟纳尔之后,很少读女性作家写的历史小说,乔治·艾略特的《罗幕拉》虽久闻大名,但也一直没找到译本。直到《狼厅》无声无息地撞进来,将我对历史小说的印象小小地颠覆了一回。

不一样的编年体

小说的开头还是传统的传记小说模式,不像马尔克斯绕了半天才让你知道谁是男一号,托马斯·克伦威尔从童年的登场起,就以明确的戏份和聚光灯成男一号。然而,参考史实中这位枭雄坎坷的成长经历,读者或许会想当然地准备接受励志电影升级打怪模式:从出走到磨练到挫折到再磨练……终于飞黄腾达。可曼特尔偏不这么玩,克伦威尔仿佛《新约》中的耶稣,在短暂的童年后便迅速跳到了中年,观众们还没来得及看到叛逆少年,就先得生生接受一位已经颇为成熟的谋士。不过,死火山最后一次喷发后,节奏却恒定下来,几乎是依着编年体的路子,作者悉心绘制出了都铎王朝上层斗争的全景图。

比之雨果在《九三年》、《悲惨世界》中大段夹叙夹议的泼墨,曼特尔似乎倾向小历史的工笔。被人写烂拍烂了的亨利八世,本可以波澜壮阔的一段,被她特意还原成了幽咽泉流的生活常态。半编年体的写法与这种思路恰好适宜。细化到每一天的会面与琐碎,将历史上原本触目惊心的大事件柔化得仿佛就在身边发生。曼特尔好像一位克制的史官,总躲在客厅屏风之后,带着读者们偷窥着即将到来的风暴。当读者等待着疾风骤雨时,风暴却已经在看似漫不经心的对话后悄无声息地经过了。

阴谋也不过如此?

然而,即便昔日暴怒的火山脚下已绿草如茵,数千公尺下,熔岩仍在暗流涌动。曼特尔纵身一跃后,涓涓细流仍然在不停地汇集成推动亨利八世与罗马决裂、克伦威尔一路朝天的洪流。在这主潮之外,曼特尔以几乎难以察觉的笔法,将克伦威尔被越过的创业史交代清楚。即便没有一个章节是专门拎出来忆苦思甜,但无论是旁人只言片语的评述还是来自昔日主人沃尔西对过眼荣光的叹息,托马斯·克伦威尔的身影总无法避免。他的形象,也在一叠叠碎片中丰满起来。

两个托马斯的脸谱

大凡写亨利八世的作品,往往会以中国戏曲中典型的二元对立来描绘克伦威尔与莫尔的对立。莫尔自不待言,以天主教卫道之圣身,在天朝教科书上尚有一席之地,足见其圣名远播。与圣人作对者,自然就是反派,更何况还是某种意义上要对莫尔之死负有责任的克伦威尔。所以,过往作品,以"The Man for All Seasons"为甚,把两个托马斯的黑脸与白脸抹得严严实实。

然而,圣人莫尔或许只是教廷之圣,死于他的酷刑与火堆上的新教徒绝不能认同这个残酷大法官的一尘不染;相反,“老奸巨猾”如克伦威尔,在爱子格里高利敬畏有加的心中,又何尝不是一个虽冷峻但不失慈爱之父呢?曼特尔显然对传统的道德两分厌恶有加,她谈不上翻案,只是将一切还原到细节。某种意义上说,这本大部头是以其重视细节的考证取胜的。

传统的盖棺定论,在具体到每一天的细节上,也会根基动摇。克伦威尔做错了吗?他兢兢业业,他慷慨大度,他的精明与狡黠只是在亨利八世治下丛林法则盛行的高层政治中必要的生存手段。我没看到一个以大权在握为乐趣的弄臣,只看到一匹平凡但在险局中苦心经营的独狼。

与之相对,本书中场面描写极为罕见,印象深刻的,一处是国王抄了沃尔西主教的约克宫,另一处则是托马斯·莫尔无情的火刑,后者尤其扎眼。这或许有些显露出曼特尔的偏心,尤其是将大部场景生活化之后,猛然来一段这样的重口味,莫尔爵士给人的刻板印象再怎么中正人道,也会因此而动摇。但无可指摘,曼特尔只是将为尊者讳的东西展露出来而已。再置于现代的价值观下,两个托马斯孰善孰恶,这个原本一目了然的问题,也越发的模糊起来。就像模拟信号的电视,远看上去,五彩缤纷,凑近了,不过都是一格一格的三基色而已。

我只转录,我不说话

开头就说过,曼特尔的写法让我有些不适应。很久没见到这样写历史的了:大段大段的对话,但场景描写、心理描写甚至人物描写都极俭省。对话虽然多,但看起来不像一般剧本,因为表面的戏剧性和戏剧张力很不明显,絮絮叨叨的程度直逼侯麦的电影。至于历史小说中,作者有意无意的评价,更是难找。初读下去读得颇为艰难。想象一下:把影响世界历史进程的政治阴谋,以奥斯汀式的乡村家庭起居室会话的方式表现出来,是什么样子?不,甚至连那种刻意营造的机智和小聪明都很少见,更多的,是以实录的形式出现。

如若完全如此,会不会显得太没味道。

米饭的香甜来自于咀嚼,《狼厅》也是如此。尤其注意的是每一章节的开头和结尾,曼特尔总会在这些地方匀出一些笔墨对环境稍加渲染。然而,只是轻而易举带过的一笔,就能将危机四伏的感觉构建出来,同样,到结尾时,人物的台词和行动都会稍显特别,甚至有种钱德勒小说的黑色魅力。在这一头一尾的提味重,中间看似平白的对白开始像陶罐中的蛇一样,渐渐昂起头,吞吐着权谋的信子。

她为什么要这样写?

我想可能还是基于一种对历史的理解:那些往事不需要俗套的桥段拼贴,不需要三一律等诸种法则的强化,将它们原本地端上桌,即是一道好菜,作为厨师,需要做的工作是准备好新鲜的原料,烹调的作用是使它们原本的滋味更好的呈现。

读毕《狼厅》,领略都铎王朝诡谲的历史悲剧之余,更多的,考虑的是历史小说的写法,直至终章,我仍不太能适应曼特尔的写法,但这种克制自有其魅力,在看遍了诸种文字游戏与宏大叙事后,返璞归真地“真复古”何尝不是一种对历史写作的“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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