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他用口与我亲嘴——伯纳德与威廉论爱神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9 22:48 浏览 N 次愿他用口与我亲嘴
――伯纳德与威廉论爱神
文/kyros
一、导言
“没有什么比‘心’更躁动又瞬息万变的了!心是个浪子,常常会空虚、轻薄、游离、不安,它总是很难固守神的旨意,对神的引领和劝诫经常毫无所感,只喜欢追逐自己不羁的奇想。它不易领会什么是安静;它可以立下数百次决心,奔波于看不清的目标;它尝试着做些什么,却往往不得结果;它到处寻找安息,却总寻不着,幸福从它离去,甚至不曾停留过。
“这颗心所追求的是永无止境的事情,他随私意改变和排序喜恶的对象,没有多少能力保持一贯的原则或样式;它很容易开始做新事,列出新目标,最后又废弃之。它重复着种种忙碌,一遍又一遍,它多变又躁动的性情使它找不到长久安顿之处;即使行动与内心相互抵触、矛盾,甚至有害,却仍停不下来。”(39)[1]
这是对当代都市人的心灵多么准确的描述,甚至基督徒也往往如此!躁动不安,没有安息,只能以更多的躁动与奔忙来掩盖和遗忘自己其实没有安息,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
然而,写下这段话的,并非一位现代作家或时评人士,而是12世纪法国圣贴利修道院的院长威廉(William of St.-Thierry, 约1080-1148)。为何欧洲中世纪晚期的一位修士,对于人心灵的描述,可以如此地带有今天这个时代的特征?一方面,这本是亚当堕落之后,人类心灵基本的状态,另一方面,也因为我们以为一团漆黑、毫无生气的中世纪,其实同样充满着各种动荡和机变,有着各样交织的盼望与迷惘,一如今日。正如侯士庭(J. M. Houston)所言:
“人类历史上有些时期可以称作‘关键时期’,这种时期加速了后来文化的巨大改变。12世纪在西欧历史上就是这样一个时期,因为他与个人主义的兴起、古典教育的复兴、柏拉图主义与亚里士多德主义相混合的新型哲学、基督教的新改教形式、都市商业的开端、文艺复兴的一切前兆等等,都有着相关的联系,并最终导致宗教改革,再进一步导致我们现在称为‘现代’的时期。”(2)
在这样一个时期,欧洲的基督教世界里,有三位互为友人的修士写下了一批关于爱的论著,为当时代的人,也为所有在亚当犯罪堕落之后,特别是处在社会与文化、精神与思想都发生着巨大改变和混乱时代中的心灵,提出了他们的见解:躁动不安的心如何达至安息――乃是在神的爱中,借着爱神,进入与神同在的喜乐和荣耀之中。
这三个人,就是法国克莱沃修道院院长伯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 或译光明谷的伯纳德、克勒窝的伯尔拿),前述之圣贴利修道院院长威廉,以及他们中间最年轻的一位,英国里沃克斯修道院院长艾尔雷德(Aelred of Rievaulx, 1110-1167)。其中,伯纳德以其爱的神学被后世誉为“甜蜜博士”(the Doctor of Mellifluous)和“最后的教父”,并对宗教改革家如路德等人有深远的影响。(7)
本文意在以一个三一论式的思考架构,介绍包含这三人数篇代表性论著的文集《 至圣之交 属灵之谊――论爱神》的部分内容,尝试探讨以下问题: 1) 关于圣父:人为何当尽力爱神?
2) 关于圣子:人能够爱神的原因?
3) 关于圣灵:人在爱神上的操练?
其中第二个问题是本文的核心关注,即人作为犯罪堕落,“故意不认识神”(罗1:28),“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的存在者,如何重新有可能爱神,且在爱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以至于和“就是爱”的那一位,我们的父神联合。本文将只引用伯纳德和威廉的论述。
二、人为何当尽力爱神?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歌1:2)”,伯纳德在关于《雅歌》的第三篇讲章中这样说道,“只有从基督得到过‘灵的亲吻’的人,才会想一而再、再而三品尝那丰富且美好的感受;不曾有此经验的人,是无法明白那亲吻是什么样的。”(233)若仅有头脑的知识,教义性的标准答案,而缺乏对基督之爱深入的经验,并由此而来的激情,很难理解伯纳德发自心底、跃然纸上的呼喊:“愿他用口与我亲嘴!”而一篇习作性的小文,也无法真正转述这位甜蜜博士对神之爱的认识。思索基督的亲吻是一回事,极力寻索这吻,则是另外一回事。本文只以理性的方式,抽象地总结:首先,于公义,人应为神的缘故爱神,因为神就是爱;其次,于益处,人爱神乃有最大的益处。(189)他是神,所以人应当爱他,这就是伯纳德的基本论证:
“你问我,‘为什么要爱神?又该如何爱?’我的回答是,爱神的原因就是‘神自己’。至于该如何爱神?只有一个方式,那就是‘以无数的方式’!这个回答够吗?应该是够的……”(同上)
神配得这样的爱,因为他是神。“他是神”这个表达,不能被中性、静态地理解为一个指称,一个陈述,仿佛人说“这是一个杯子”或“那是椅子”。“他是神”意味着他已然爱了我们。他创造人,厚赐百物于人,最终为罪人甘愿舍弃爱子。这是全然的爱,忠诚的爱,极力的爱。他如此极力地爱,显明自己一切公义、良善和圣洁地爱,因为他是神。(189-190)“他是神”还意味着他对我们有权柄,有全然的资格要求我们极力地爱他(190, 206)[2]“他是神,所以应当爱他”,这甚至比“我是人,所以我要呼吸”还要来得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他是神,他不但有权柄要求爱,并且反而首先爱,如此,人若还不爱,这世界还有公义吗!?
所以,即使人爱神于己毫无益处,甚至只有痛苦和毁坏,人也应当极力爱神。然而“他是神”!这意味着,人爱神不但是公义的要求,更是人得蒙至福的途径与方式。“愿他用口与我亲嘴!”新娘在鲜花的床榻(197)上热切寻索良人甜美的嘴唇,她头枕在良人的左手之上(203),凝视着他白而且红的面庞,并他眼中同样深情的凝视,这岂不是生命最为绽放,灵魂最为甜美的时刻么?基督吸引我们这样不断定睛于他,“使我们的灵魂受感染,被神的爱深深吸引,以致彻底摆脱一切低劣的爱”(203),“心灵可以在其中下榻安歇,直到一切的恶念清除干净(诗57:1)。”(同上)
人爱神,也是神爱人的正常结果。就如石头投进湖水会引起涟漪,或者在山谷中呼喊会听到回音一样,神给人的诸般恩赐正常发挥功效时,必然导致人寻求神,爱神。伯纳德指出,在众造物之上,神特别给人三项更高级的恩赐:尊严、智慧、美德:
“人的尊严,即他的自由意志,人因着自由意志就超越了他所管辖的一切活物;人的智慧,就在于他明白人所拥有的尊严,同时知道这尊严并不出于他自己的成就;人的美德,会使他不断的、急切的寻找他的造物主,一旦找到便紧紧抓住,不愿再失去。”(191)
“没有智慧的尊严是无用的,没有美德的智慧是有害的。”(192)人有其尊严、荣耀的地位,这完全是神的爱与恩惠,对此无知带来的不感谢,将人变为“野蛮的畜类”和“低级欲望的奴隶”(193)。比无知更糟糕的是骄傲和自以为是,就是知道自己的尊荣,却不感谢,反而藐视神。如果说无知使人变成野兽,那么自以为是则把人变为魔鬼。(同上)人不爱神,在无知和骄傲中离弃神,凝视的目光从神转向自我,便落入不义、荒谬、有害的状态中。心灵的躁动不安来源于此,生命的空洞虚无也来源于此。是的,没有了神,人就什么也没有,或者说,在一切的“有“之中,唯独找不到自己。正如圣贴利的威廉生动的描述:
“当灵魂远离了有价值的事,被低贱、粗鄙的情感迷惑时,空虚便来占领它,怪事来吸引它,贪婪的欲望来诱惑它,享乐来迷惑它;接着,奢华就败坏了它,嫉妒就折磨着它,怒气就搅动着它,悲哀就压迫着他,痛苦就打击它,因此,灵魂变得不知所措,甚至坠入更深的罪恶。这一切都是因为灵魂抛弃了神,人若离开了神,便在繁琐事务和无尽私语的海洋上载浮载沉,焦急的四处找寻满足,却无法找到。人唯有回到全然丰富的神那里,才能归岸。
“我没有能力承受对自己的支配权,只能让神来掌管我自己;我总是不能把握自己的心,唯独神能管治它。什么时候我没有与神联合,什么时候我就在自己里面分裂、在自己里面内讧不止。而‘与神联合’只有通过爱才能获得。对神的服从是出自我们谦卑的心,而谦卑是从认识神和相信真理才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人对神,对自己都要有正确的认识。”(40)
唯有认识到人的真实状态,认识神的爱与恩典,我们才能被激励而紧紧抓住神,与神联合。下面,本文将从救恩历史(Salvation History)和救恩秩序(Salvation Order)两个层面来探讨神在人身上爱的工程。
三、人如何能够爱神?
1、恩典与自由意志
侯士庭认为,伯纳德约于1128年写给威廉,作为罗马书评注的《恩典与自由选择》一文,对于他爱的神学十分重要,因为“若要以无私的爱来爱神,人就必须先是自由的。”(19)人能够爱,因为有决定爱的自由,“自由和意志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64)。
“你当爱神”这样的祈使句,已经预设了对方爱的能力,所需的是做出爱的抉择。上文也说过,爱神首先是公义的要求,因此是命令,是合法的规范;其次,爱神是真益处的要求,因此是理性,是恰当的意愿。无论是外在之光还是内在之光,都要求意志做出爱神的抉择。我们也毫不迟疑地承认,圣灵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工作,才使他有了爱的能力,一切都是恩典。圣洁的生活需要两种帮助:得到指导,以及实际遵行指导时得到扶持。(59)人能获知正确的道路(既遵照命令也为着益处),又得力量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既顺服了命令也得了益处),这两种帮助都来自神。在爱的事上,基督徒已经得了指教,也得了力量。
然而,在规范的问题和能力的问题之外,还有意志的问题:一个知道爱和有力量爱的人,还需要实际做出爱的抉择,并据此行动,才实际上爱着、爱了。恩典的行动,需要接受恩典的行动来回应;发出恩典的意志,需要接受恩典的意志来配合。这就是伯纳德的意思:
“唯有能做自由选择的对象才可接受救赎……没有给予者的同意,给予的行为就不可能发生;没有接受者的主动同意,唯靠自由选择接受的事也就不会被人接受。在这个意义上,自由选择与恩典是相互配合的。”(60-61)
“人得救是起始于神自己,而不在于人,也不是人与神共同成就的;承诺与行动都不在于人,可是人若不愿意,他的拯救也不可能完成。”(95)
或许我们要开始皱眉头,然而伯纳德继续说:“既然上述(注:指生命的更新)皆为神所赐,就表示有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但因这些更新变化的产生是经过我们的意志所同意的,所以也包括了我们的功劳。”(100)意即,自由意志不但对于得救必要,对于成圣和坚忍也必要。“有一项三重工作,是神的恩典与自由选择所联合行使的,它的第一部分是‘创造’、第二部分是‘救赎’,第三部分是‘完成’。”(98)这听起来已经确乎“神人合作说”了。不过伯纳德的用意,并非真的是要说人有什么功劳。“他是神”这一句话,已经说完了人得救、恒忍、最终进入荣耀所必须的一切。在如上表述的同时,伯纳德同样(甚至更加)极力强调,“救赎不是因为人自由选择的结果造成的,而是主的恩典所成就的。”(92):
“人啊,当你明白你的存在,当你得到洁净,当你接受永恒的救赎,这其中哪一项是你能靠自己成就的呢?每一件都不是靠着人的自由选择所能做到的!你没有创造你自己,因为起初你根本还不存在(伯38:4);在罪中的你,不可能使自己重新回到恩典中;在死亡中的你,也不可能靠自己重得生命,更无能凭己行善。”(97)
这种矛盾,仅仅用天主教神学中常恩(habitual grace)与现恩(actual grace),以及先至恩宠(antecedent grace)、伴随恩宠(concomitant grace)和后至恩宠(subsequent grace)的区分来解释是不够的,会偏离伯纳德这里的重点。固然他也这样说了:“神的恩典如此配合着自由意志,在第一种情况下走在人的前头(主动发起预备),而在后面两个情况,神是引导人、伴随人、帮助人往前走。”(97)这中间的似是而非,说白了可能很简单,它是个定义问题:伯纳德所说的,并非(有罪的)常识理解中的“自由意志”。
2、三重自由
在思想罗马书7章,保罗说“行出来由不得我”乃至“我真是苦啊”的时候,伯纳德未曾如同后世的释经者,将注意力放在这个“我”是谁或者什么意思上,通过赋予“我”以指称的复杂性,来解决“我”之境况的复杂性。对于伯纳德,“我”就是保罗。(74-75,81,88)事实上,伯纳德通过一种可以说是救恩历史的视角,用三重自由的概念,来诠释包括保罗在内人类的境况:
“有三种形式的自由,即(1)脱离罪的自由,(2)脱离悲哀的自由,(3)脱离必然性的自由。第三种反映了人类的状态,第一种反映了人如何被恩典重建,第二种则是在天堂里(我们真正的家乡)。”(67)
1)脱离必然性的自由(天然的自由/判断的自由):人被创造而赋予自由意志,有管理和决断的资格,因而相对于万物有极尊荣的状态。自由选择是人特别拥有的权力,不会因为犯罪而失去它,义人也不比罪人有更大的自由(71),它属于今生来世的每一个人(77)。在这里,“自由意志”被当作“必然性”的对立概念出现。人有自由意志,所以他不但可以抉择,并且可以承诺,因为承诺(表示同意的行为)就是自由本身(62-63):
“就是这样的自由使人成为一个义的或不义的存在体,以及有幸福或悲伤的感觉。是‘承诺’产生了这些,这就是自由意志必须有的。此外,这个自由意志是不同于使徒所说的‘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有自由’(林后3:17)的情形。”(66)
这个自由,不是人摆脱主权管辖的自由(无论管辖他的是义还是罪,是恩主上帝还是僭主撒旦),而是对抗必然性的自由。伯纳德的“自由意志”其实是在说,人是位格性、主体性的存有,他能够自我抉择,包括做出承诺,成为立约的主体,因而对他自己的行为可以负责,也应当负责。这在下面两个自由的描述中更加显明。
2)脱离罪的自由(恩典的自由/审议的自由):即被掳的自由意志,因为神在基督里的恩典,“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6:18)的自由,及从罪的刑罚中得释放的自由(69)。在这恩典的自由中,“我们被重建,被重新确立为基督里无可指摘的新生命。”(68): “连‘自由选择’都需要一个释放者来予以释放;并不是从‘必然性’释放,而是从罪中释放,因为人的‘自由选择’早已自愿的跌入了罪中。”(69)
“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我们都未曾停止自由选择……既然没有意志就无法做选择,所以意志至关重要。我们的意志使自己成为魔鬼的奴隶,但却是神的恩典、而非我们的意志使自己成为神国子民。”(79)
3)脱离悲哀的自由(荣耀的自由/快乐的自由):这个自由属于罗马书第八章而非第七章,“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这是将来不再有死亡,永远的荣耀中的自由。
3、自由的复还
伯纳德相信,三重自由表现了神的形象与样式,“有可能在选择的自由中存在着神的‘形象’,而在另两个自由中存在着神的‘样式’”。(85)[3]如此一来,救恩历史就可以被理解为神的样式在基督里复还(86)于人的历史:
1)堕落前的亚当以某种程度拥有三重自由。审议的自由又可以分为两个程度:不可能犯罪的自由(较高的程度)和不犯罪的自由(较低的程度);快乐的自由也可以分为不可能悲哀的自由(较高的程度)和不悲哀的自由(较低的程度)。亚当拥有选择或者说天然的自由,同时,在较低的程度上拥有另外两种自由。(82-83)
2)堕落后的人失落了后两种自由,变为不能不犯罪,也不能逃脱悲哀。但他仍保有神永恒不变的形象。罪不能夺去人选择的自由(84),即他的位格主体性,他在上帝面前道德责任者(moral agent)的身份。但没有另两种自由的相伴,剩下的自由必然陷入滥用,变成犯罪的能力,变成羞辱。(83)人的自由意志不再是美好的意志,而变成了恶的意志。(79)
3)从罪中得拯救释放的人,获得了基督的能力与智慧,恢复了审议的自由,能借着它抵挡犯罪的意志,学会不滥用选择的自由。(85)但这要到此生结束后才得完全,(84)而且只有部分圣徒全然拥有审议的自由。此外,所有人都还没有快乐的自由,只有极少数人在极少数时候能够品尝到它,整体而言,基督徒仍然“在路上”。(85)
4)天堂里的人完全拥有完美结合的三重自由(81),有完全荣耀的意志。而在地狱里的人,他们没有审议的和快乐的自由(即没有神的样式),但即使是他们在那里,“神的形象都不变的以自由选择的形式永恒存留。”(86)
也可以用图表表示如下:
自由的类型 关键内涵 主体性特征 涵盖人群 选择的自由 统管神所托付的世界 被罪辖制 所有罪人(包括今生和永死) 审议的自由 靠着圣灵胜过罪的权柄 朝向真理 所有义人(部分地享有) 快乐的自由 永远和完全的生命,与基督完美的联合 与真理合一 1)少数义人在少数时候
2)将来天上的所有人 在复还自由的意义上,才能比较好地理解伯纳德说神以三种方式工作:不经人的同意,反对人的同意,以及经过人的同意。(92-93)这不是要否认恩典,而是强调“恩典既临到,就复还自由,自由既长成,就生出爱来”。显然神的旨意成就无需人的同意;但是神乐意恩待人,使人心被神的灵感动、引领,发出意志上同意的欢呼:“愿他用口与我亲嘴!”而神也就借着人的同意,使用人的同意,叫人与神同工。由此,不但神的旨意成就,人也经历了在此过程中与神的同心合意,彼此相爱。神乐意赐“公义的冠冕”给这样的人,可以说是照着人回应、合作的功劳,但根本而言是出自恩典。[4]
4、悲哀的价值
没有人能免于此世的悲哀,连圣徒也呻吟着盼望身体的得赎。(罗8:23)“不论是无辜者或义人,都不能避免遭受这些悲哀的影响,因此义人不住地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74-75)恶也无法逃离悲哀;罪中之人虽然以意志反对神,寻求放纵的享乐,最终会发现,自己不过陷入了更深的悲惨。所以“往遭丧的家去,强如往宴乐的家去。”(传7:2)(75)
但对于“登山者”(90),即在圣灵的恩助之下,不断抗拒肉体的趋势而向上攀登的基督徒,生之悲哀却可以是他成长的帮助,因为“世界的事情都以各种形式包含着苦难。唯一能缓和这一点的就是相对于苦难的真理。”(76)苦难能迫使人寻求真理,认识真理,并因此有厚重的感恩[5],甚至靠恩典,倏然品尝荣耀的自由,“极乐的生命和苦难也会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靠着圣灵,他得到前者,并从后者的感受中释放出来。”(76)苦难作为生命体验是悲哀的,但作为被真理诠释的记忆,却可以成为灵命成长的阶梯与里程碑。这是下面将要涉及的内容。
四、人当如何操练爱神?
1、灵魂的三个功能
伯纳德说明了复还自由之爱的历史进程,而对于基督徒个体在爱神上长进的原理,本文认为,威廉对灵魂三个功能的阐述非常重要:
“当我将眼睛转向内在的时候,发现心灵有三个明显不同的功能,‘记忆’、‘认知’、‘意志’。它们使我有记忆,能思想,懂得向神寻求。‘记忆’使我产生回忆,‘认知’使我能辨识真理,‘意志’能使我爱神、趋近神。”(34)
威廉也将这三个功能和三位一体相关联:
“凭着‘记忆’、‘认知’、‘意志’这三个功能,人类的心灵得以潜存神性中那不可言喻的‘三位一体’真理。”(36)
“记忆,好像是我们与圣父的相似;认知,更与圣子有关;意志则像圣灵。我们所有的组成部分就属意志和爱更像圣灵,因为善良的情感是意志的调正和提升,以致达到原本应有的卓越。”(38)
灵魂的这三个功能仿佛计算机,有硬盘和内存(信息存储功能)、键盘和屏幕(信息收发功能)以及CPU和主板(信息处理功能)。计算机是模仿人脑的功能,而“三位一体的形象……教导我要让自己的记忆、认知和对神的爱都表现出神的形象,并且成为我一切行动的主要动机。”(37)因此人爱神的操练,实际上是神的样式在一个具体的人身上复还的过程。
伯纳德其实也有类似的表达,他说:“又如在三位一体中,父生子、圣灵又出于父和子;同样地,‘记忆’生‘理性’,‘意志’则出于‘记忆’与‘理性’。”(109)既然爱神是意志的事,而意志又出于记忆与理性/认知,那么,操练爱神就需要从不断加深人对神的切身记忆和正确认知入手――更好的说法可能是:通过复还人对神的记忆和认知入手:“圣父为了让人的灵能够跟从他,就将他自己放在人的记忆中,然后再将理性归于圣子的里面,而从圣父与圣子出来的圣灵,就引领人从记忆和理性之中产生出意志。”(同上)
堕落之人还有神的形象,还残存着对神的记忆,但是这记忆已经被罪蒙蔽、扭曲和污秽,绝无可能使人在当下正确地认知神。唯有在基督里,人才获得更新的理性,并借着圣经的教训,产生出实际对神的恰当认知――不但是对创造之工的认知,也是对救恩之爱的认知。但仅有这种认知仍是不够的,唯有顺服在圣灵的引导之下,这种认知才导致人心生出爱神的意志来。事实上,没有自父与(借)子而出之圣灵的工作,人无可能从圣经字句中获得对神正确的认知,复还对神的记忆,爱神的意志也就无从谈起。
基督徒祷告、读经,按照圣经教导过有纪律的生活,这是加深人对神的切实记忆和理性认知,以对话语的认知来矫正记忆,又以记忆为认知背书,以此操练意志,因为人按着属肉体的记忆和认知,是要过罪性的生活,“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加5:17),所争夺的是意志的抉择。唯有靠更多地亲近本在我们面前的神,昼夜思想神的话语,并有意远离过去在罪身时的生活样式和环境,意志才会更多地降服于圣灵。所以信仰是恩典,但也需要操练。
2、灵命成长的阶段
在《论爱神》中,伯纳德将爱分为四个层次(可以对比自由的复还):
1)初级的爱:人为自己而爱自己。这是自然、自私、肉体的爱。对这种爱之泛滥的防范,是“爱人如己”(太22:39)的命令,简言之是基于人性的同理心和分享(218)。
2)第二级的爱:人为自己而爱神。人为了自己的缘故,开始比较明智(220)地选择爱神,寻求他的应许和祝福。在此过程中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无能,意识到他需要依靠神。
3)中级的爱:人为神而甘心爱神。人一次次地犯罪,又一次次地而寻求到神这里,身亲经历神的恩典。逐渐地,亲近神的甜蜜使他开始因神而爱神,并且爱属神的一切事。(222)
4)高级的爱:人为神的缘故而爱自己。这是一种“忘我”的状态,非人力可及,至多片刻品尝。(223)只有在将来复活的(226)、不能朽坏的状态里,人才可能被这样的爱充满。(225)
而威廉则在The Golden Epistle(金笺)一文中,提出了灵命成长的三个阶段,即如何一步步地“人身体上的孤独转变成灵的合一”(54):
1) 第一阶段:兽性状态。指受感官牵引和控制的生活,因为过分专注于自己,就变得荒谬甚至疯狂。(43)这种状态的改变不是归信那一刻的事,而需要漫长而痛苦的过程(44)。
2) 第二阶段:理性状态。这是走向丰盛的中间状态。人能够理性上意识到寻求神是最有价值、最甜蜜的。(48)他开始知道自己的贫乏,愿意努力提升自己。(49)
3) 第三阶段:属灵成熟期。不断的思想和仰望引发意志产生纯然的爱,圣灵就借着爱使人感知到神,将神信实的内容放在人记忆中。(50-51)最终,人逐渐成为“神所是的”样子,变得越来越“像神一样”(53)――不是就其自身而“如神”(创3:5),而是在自由追寻的爱中,在基督里与神合一。(54)
人当操练节制与顺服的美德(44),以此学习亲近神。(46)他应沉思,在清晨思考昨夜,安排这一天,夜间也是如此,使自己无暇放荡。“每天最少花一个小时来专心思想基督的受难与救赎。”(45)他应有固定的阅读,指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读物,首先当然是读经,并在阅读中应随时祷告。(46)要不住地感恩祷告。(47)走向成熟的人会“喜爱沉静,尤其在劳苦中更渴望平静安稳”(49),而非进行将引发无聊和争议的研究。沉静不是闲懒,走向成熟的人更注意不使意志闲懒,他常常质疑、省察内心,“清除意识中所有不宜的闲懒依靠或焦虑、非分的恋慕,尤其是那些令人醉心着迷的事物”(51)。属灵成熟的人,意识中最重要、最强烈的欲求对象应是神。(52)
最后,“如果一个人能爱邻舍、爱友人、就像爱自己一样(可12:31),也就能不止息的激励旁人一同来爱神!”(55)这是爱的传递,生命的传递。
五、结语
“精通人文与科学的人很多,但这些人对自己的认识却常常是无知的。他们会关注和探究其它的其他的人或事,却对真实的自己毫无所悉,或者说,他们对内在世界漠不关心。”(34)12世纪的法国修士威廉的这段话,对今天的世界仍然有效。无论是世人,是基督徒,需要知道世上没有任何人事物能比神更亲近我们(同上),因此,只有借着探寻自己的内心,人才能认识神;也只有借着认识神,就是在基督里和神真实的相交,我们才能认识自己。
而对伯纳德而言,爱神是生命全部的目标、价值和满足。“神是那些爱他的人最大的奖赏,神自己就是我们永恒之爱的永远回报!”(228)终有一天,爱神的灵魂将享受到最后的宴席,举起荣耀的杯,听见基督就是我们的良人对我们说:
“我所亲爱的,请喝,且多多地喝!”(歌5:1)
参考文献
侯士庭编,《至圣之交 属灵之谊――论爱神》,罗宇芳译,台北:中福出版有限公司,2009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上册),钱曜诚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9
[1] 本文中,凡引自《至圣之交 属灵之谊――论爱神》一书的内容,均以圆括号内的数字方式附注页码。 [4] 可以这样理解,正如更正教强调因信称义,绝非在说,人是靠着(by)自己的信心称义,只要有自信即可,不需要神的恩典,而是说,人乃是靠着(by)神的恩典,借着/通过(through)人的信心而称义。可以比较哲学化地说,神的恩典是终极因,而信心是工具因,而连作为工具和管道的信心都是神所赐的。同样,当伯纳德说神的旨意“经过我们的意志所同意”的时候,他也不是在说救恩要同时靠(by)神的抉择以及人的抉择,乃是说,人靠着(by)神的恩典,借着/通过(through)意志性的抉择而一天天地转向神,寻求神,跟随神。神赐给人信心,使他倚靠神;同样,神赐给人决断之心,使他跟随神。
同时,本文同意加尔文对伯纳德的批评。加尔文赞同伦巴德(Lombard)和伯纳德对三种自由的区分,但是反对“独立运行的恩典”和“伴随人行为的恩典”的说法,称它们为“扭曲的”、“陈旧的区分”,虽然奥古斯丁也使用过这种区分,但和伦巴德的用法不同。加尔文认为伯纳德在此问题上说法有含糊之处,会导致人曲解圣经教导,误以为我们在与神的恩典合作,可以拒绝神的恩典而使之无效,或者顺服神的恩典而使之有效。(参:加尔文,《要义》,2, 2, 5及2, 3, 11)加尔文也正确地指出自由意志这个词作为神学术语的不当:“(或许有人会说)我们若持续不断地教导人们这词真正的含义,就可以避免这种误解。但人心倾向虚妄,他从一个词所能学到的非真理比从一篇论文中所学到的真理还多,自由意志这个术语就充分证明这一点。”(加尔文,《要义》,2, 2, 7,242页) [5] 路德神学中很重要的概念“属灵黑暗/试探”(Anfechtung, tentatio),如果被理解为是基于人的罪或者基督徒生命的不完全,在顺服圣灵、抵挡肉体上的不成熟,甚至仅仅是路德个人生存性、境遇性体验的总结,就会缺乏普遍意义和神学、教牧价值,但如果是基于“不能免于悲哀”,则会成为非常重要的灵修神学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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