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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西阿书1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7 20:08   浏览 N 次  

何西阿书简介

写作背景

“何西阿”这名字的意思定救恩(与北国最后一个王何细亚同名,又与“约书亚”同字根),有关何西阿先知的生平资料我们知道得极少。从本书的引言(一1)得悉他是在北国耶罗波安二世作王的后期(约在主前七六0年间)开始作先知,直至北国亡国之前后(约主前七二0)为止。当时在南国作王的有乌西雅(主前七八三至七四二)、约坦(主前七四二至七三五)、亚哈斯(主前七三五至七一五)和希西家(主前七一五至六八六或七)。同期的先加则为阿摩司、以赛亚和弥迦。

我们可从两方面确定何西阿是生长在北国的先知:㈠本书经常提及北国的地方,如撒玛利亚城、伯特利(即伯亚文)等;㈡作者以“我们王”(七5)称呼撒玛利亚的君王。

耶罗波安二世在位期间是南、北国分立后最强盛的时代(参阿摩司书写作背景)。他死后,国家—片混乱,谋朝篡位之事迭起(王下十五;何七7、16)。 与此间时,亚述王提单拉毗列色占领中东一带。以色列无力对抗,政策举棋不定,或投奔埃及、或向亚述进贡(七11,十二1)。

当时的社会极其腐败(参阿摩司书写作背景),在宗教方面,以色列民虽然仍向耶和华献祭,但同时亦随从迦南人的风俗去敬拜巴力。巴力是迦南地的风雨神,被视为掌管诸生物繁殖之主宰。以色列人在敬拜巴力时行淫(四13至14),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才能控制大自然的生产力,带来生育和而水,使上地丰收,人畜繁衍。因此当时淫乱的风气大行其道。

主题特色

本书以婚姻关系来描写神与子民之间的盟约:以色列民背约失信,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巴力,就如不贞的妻子离开丈夫,归了别人为妻;但神好像眷爱妻子的丈夫,呼吁不忠的子民与自己重修旧好。作者一方面指责以色列民的悖逆,并宣告亡国的审判;另一方面却以“慈爱”为全书的重点,表明神对以色列民专一忠诚的爱,并指出神对百姓有同样的要求。百姓的罪行必会招来刑罚,然而神惩罚的目的是要他们归回。“慈爱”最高的表达是神藉着先知与妻子破镜重圆的经历,表明他仍然疼爱这将要被逐、飘流异处的百姓,并要召回他们,与他们重新订立永远的盟约。

先知能充分地带出这个感人的信息,是因为他从戏剧性的婚姻经历中亲自体验到神的感受和怜恤,以致全书的信息显得更尖锐、强烈和恳切。

本书与阿摩司书的写作时间和背景大致上相同,都是针对北国的罪恶,但信息的重点则略有分别:后者较注重社会的不平等和富人的剥削暴敛,而本书则较注重道德、宗教和政治上的问题。

本书大纲

I先知的婚姻及其预表 (一1至三5)

1何西阿娶淫妇 (一1至9)

2预言南北二国复兴 (一10至二1)

3神控告背逆的百姓 (二2至15)

4神应许复兴之日 (二16至23)

5何西阿复爱妻子 (三1至5)

Ⅱ神对子民的控诉 (四1至十15)

1神对宗教腐败的控诉 (四1至14)

2警戒犹大 (四15至19)

3以色列与犹大因罪受罚 (五1至14)

4百姓没有诚意悔改 (五15至六11)

5以色列充满血腥暴行 (七1至7)

6以色列倚靠外邦 (七8至16)

7以色列虚有其麦 (八1至14)

8百姓被掳,后代断绝 (九1至17)

9不倚靠神终必自食其果 (十1至15)

Ⅲ神对子民的劝勉 (十一1至十四9)

1神对以色列的眷顾 (十一1至11)

2劝百姓效法雅各悔改 (十一12至十二6)

3责百姓忘恩负义 (十二7至14)

4神亲自攻击百姓 (十三1至16)

5最后的劝勉和应许 (十四1至9)

注释

第一章

一1至引言:何西阿作先知。1作者身为北国先知,却以南国君王统治的年代来纪年;这可能是因为㈠先知的信息亦针对南国(一7、11,五5等);㈡南国君王为大卫的后裔,蒙神应许不愁后继,北国君王则不属正统。

一2至9何西阿娶淫妇。本段藉着何西阿的婚姻及儿女的名字,指出北国的问题和命运。2神要先知娶淫妇,似乎与他圣洁的属性有所抵触(按利廿一7,祭司不可娶妓女为妻;先知照理亦不会例外)。不过,从整卷书的论点来看,先知与妻子的婚姻象征神与以色列民的关系,百姓起初并未偏离神(耶二2;何二15),因此,初嫁何西阿的歌篾可能亦非真正的淫妇,(“淫妇”原文可译作“好淫荡的女子”),只是后来才变为淫妇。但有学者下同意这个观点。“那从淫乱所生的儿女”:是歌篾下嫁先知后生的;第二与第三个子女的名字可能暗示他们的生父并非先知本人。3“滴拉音”:於原文与“无花粟饼”(参撒上廿五18)相似,按这解释,“滴拉音的女儿”可作喜爱无花果饼的女子,与喜爱葡萄饼者(即拜巴力者,参三1)意思相近。换言之,歌篾可能是拜巴力者。4“耶斯列”:有两个含意——㈠有“神分散”的意思,暗示耶户犯罪要受审判,北国要被击打;㈡亦指“神栽种”;百姓虽被分散于异邦,但神会招聚他们,把池们“栽种”于自己的土地上(参二22至23),使他们兴盛繁多。耶斯列位于加利利地与撒玛利亚城之间的山谷,耶户曾在耶斯列城附近杀尽亚哈家族和与他有关连的人(王下九至十)。他这样做表面上是听神的命令,但其实是出自政治野心的血腥行动。5“那日”:大概是指主前七二三年,当时亚述人侵以色列,北国终于沦陷。“弓”:代表军事力量。把弓折断,通常是指神使他们战败。6“罗”:于原文有否定的意思,因此,后来神提到以色列的复兴时,他们的名字便略去“罗”字(参二1)。7“争战”:或指“勇土的兵器”(参诗七十六3)。9“作你们的种”:原文并无“神”一字,全句可译作“我也不是你们的自有永有(的神)。”

一10至二1预言南北二国复兴。11“这地”:有两个解释——㈠指以色列民被掳之地,整节的意思是以色列民将从被掳之地归回,与犹大联合;㈡指迦南地;“从这地上去”指从该地蓬勃发展。

第二章

二2至15神控告背逆的百姓。先知列出神对百姓的三个起诉和判决。2至7第一次控告:百姓对神不忠,因此神要阻止他们继续犯罪。2“大大争辩”:原文为“争辩、争辩”,即控诉的意思,是法庭内的用语。先知要控告淫乱的妻子,并叫儿女作证人,象征神控诉离弃他的百姓。“胸间的淫态”:指敬拜偶像的人在胸间所配戴的饰物(参13)。3“剥她的衣服”:意思是拿去她所拥有的一切。一方面因为妻于所拥有的属于丈夫,离婚时要将所有还他;另以此惩罚不知羞耻的妇人。作者以旷野形容淫妇的收场,是对巴力敬拜的讽刺,因百姓以为巴力能带来雨水滋润旱地、厚赐百物。5“所爱的”:是指邪神,即巴力。8至12第二次控告:百姓忘恩负义,因此神要把恩典挪去。8“供奉巴力”:或作“用在巴力身上”。11“月朔”:即“新月”——每月(阴历)首日。在这日百姓举行庆祝,比安息日更隆重,包括向耶和华举行敬拜、献祭等。圣经常用“节期”、“月朔”、“安息日”,“一切大会”等词语代表以色列的宗教礼仪。神要终止这些庆祝的活动,因以色列人常在这些场合里行淫敬拜巴力。13至15第三次控告:百姓只顾巴力,忘记耶和华,因此神要劝服他们。14“后来”:应作“因此”,与6、9的“因此”于原文为同一字。“劝导”:或作“说服”,有“吸引”之意。“领她到旷野”:一方面含有管教的目的,叫以色列民在困境中知罪归回神;另一方面使他们不会受别人不良的影响。“对她……的话”:可译作“与她谈心”。15亚割谷在耶利哥附近,是进入内陆高地的峡谷之一。它要改为“指望的门”,

原因可能有二:㈠百姓入迦南地时因阿干犯罪而被敌人击败,后来阿干在此谷附近受惩治,神便止息怒气,并应许百姓胜利。此谷遂成为纪念地,百姓在这里重得希望(参书七):㈡“亚割”的意思是烦恼或困境,北国惟有被放逐受神的管教,才有复兴的机会。“应声”:与21至22的“应允”于原文为同一字,原指“回应”。这里表示对神的服从和爱戴。

二16至23神应许复兴之日。神要与以色列民回复完美的关系。16“伊施”和“巴力”:都可解作“丈夫”,前者强调夫妻之间的密切联系,后者则着重法律上的关系。神要主动地与百姓建立完美的关系,他们也不再敬拜其他假神。17“提起”:指献祭时呼叫神的名字。20“认识”原文可用来描写夫妻的肉体关系(参创四1),此处大概是指新郎交妥聘金后与妻子同房,象征百姓与神进入约的关系,包括对神命令的服从(参何四6)。22“耶斯列”:在原文与“以色列”的读音很接近,所以“耶斯列民”或指以色列民。这字亦解作“神栽种”,指神再次招聚百姓归回国土,并赐下福泽。23“素不蒙怜悯的”:原文即一6的“罗路哈玛”。大“本非我民的”:即一9的“罗阿米”。

第三章

三1至5何西阿复爱妻子。1至3神命令先知买赎不贞的妻子,藉先知对妻子不变的爱比喻神对百姓的慈爱。1“再”:按原文的结构可有两个解释——㈠“耶和华再对我说,你去爱一个淫妇”,表示一个新命令;㈡“你再去爱—个淫妇”,显示一个重复的行动,而“淫妇”原作“正在行淫的妇人”,可能是指歌篾。后者的解释较合文意。“情人”:可解作歌篾的情人或先知本人,从二5、7看,歌蔑主动地追随她的情人,而这里歌蔑却是被爱的,所以“情人”解作先知较为合理,表示他仍爱他妻子。“喜爱葡萄饼”:代表对巴力的敬拜。以色列人以为葡萄是巴力所赐,因此以葡萄饼敬拜巴力。2一贺梅珥(约二百廿公升)大麦约值十舍客勒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半总值约三十舍客勒,与赎奴隶或女子还愿之价银相同(参出廿—32;利廿七4)。这可能显示淫妇已沦落为奴仆。4至5百姓失去一切倚靠,便归回寻求神。4“无君王”,因为君王首领道德腐败、崇邪拜偶,使国民偏离神。“柱像”是竖立在神庙祭坛旁的石柱,迦南人以它们代表巴力。“以弗得”:是大君司穿着的无袖短外袍,附有乌陵和土明,用以求问神的旨意。“家中的神像”:亦作占卜之用(参串七)。5“他们的王大卫”:指大卫的后裔。

第四章

四1至14神对宗教腐败的控诉。1至3控诉全地。1“争辩”:即控诉的意思。“良善”:原指慈爱。“认识神”:指服从神的命令(参二20注)。2本节听列举的罪行是抵触了十诫有关人伦的条例(参出廿13至17)。“起假誓”:这里是指咒诅他人。“行强暴”:有一发不可收拾之意。有古译本则作“充满全地”。3选民违背神与他们所立的约,结果大地上的生物都受牵连(参创三17至18,八21等)。“悲哀”:或作“干旱”(参耶十二4,廿三10;摩一2)。4至10控诉祭司失职。4“这民”:原作“你的民”。“抗拒”:即“争辩”或“控诉”。这句话是对祭司说的,意思是连祭司也被控告。5 “先知”:指假先知。“你的母亲”:可能是指——㈠北国,因为二2、5的“母亲”象征以色列国;㈡利未或亚伦家族,因为上半节针对祭司而言。6民无律法知识,乃因祭司失责,并因自己不遵守律法。“知识”:原文同“认识”,见二8注。“认识”于原文为同一字,指对神的服从。“忘”:指“不顾”或“不承认”(参申八11),与“认识”的意思相反。8赎罪祭的祭肉归祭司(利七7)。若罪恶增多,献赎罪祭的人便增多,祭司可得的祭物亦相应增加。10“立后”:原文作“人数增多”。他们以为拜巴力时行淫会增加生育(参本书的写作背景)。11至14控诉百姓崇邪。11“酒,并新酒”:可能与酒节人民纵酒有关。12 “木杖”:巫师将木杖掉在地上,视杖的位置而测吉凶,13百姓喜欢在树荫下拜巴力,因为那里既清凉又可遮丑。14“与妓女一同献祭”:他们拜巴力时行淫,所以巴力庙中有妓女。

四15至19警戒犹大勿重蹈北国之覆辙。15“吉甲”:是朝圣敬拜的地方,那里有重要的祭坛。“伯亚文”:乃对伯特利的谑称,意思是“罪恶(或虚幻)之家”;先知以“伯亚文”称呼伯待利(意即“神的家”),因为百姓在那里拜偶像(参王上十二29)。先知劝犹大不要向耶和华起誓,因为当时的人随便起誓,没有敬畏神的心。16“要放”:或作“怎能放”。17“以法莲”:是北国主要支派,常作整个北国的名称。“亲近”:原文作“与之结合”。18“发酸”:原文作“离开”或“消失”,全句的意思是——虽然酒已经喝尽,他们仍继续行淫。19“风”:象征外来的侵略。本节上句指敌人把以色列民掳到外地。“所献的祭必致蒙羞”:指百姓所拜的偶像不能保护或拯救他们,以致他们被逐出国土,蒙受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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