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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盐吃了!

luyued 发布于 2011-05-25 14:29   浏览 N 次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食盐市场监管的紧急通告洪政函〔2011〕22号

  3月16日下午至今,部分群众听信谣言抢购食盐,引起我市部分食盐经销网点供应出现暂时紧张。为了稳定食盐市场供应的正常秩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盐由国家实行专营管理并保障供应。当前,食盐抢购现象系人为造谣所致。我市食盐储备充足,能保障供应,请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以免造成群众恐慌。同时,请广大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不要惊慌,保持冷静,理性消费。

  二、因食盐市场供应的暂时紧张,现对食盐实行临时定点限量供应,每人限购包装自然盐2包或散装盐5斤。食盐零售价格严格按政府定价(湘价消〔2008〕113号)执行,包装自然食盐1.3元/400克,散装盐1.00元/500克。

  三、食盐临时供应点如下:

  黔城:飞龙超市、德友超市(黔城完小门口)、华龙超市、金洲超市、昌兴超市、娟娟超市;安江:

  爱购超市、德友超市、兴得利超市;

  双溪镇:双河超市;岩垅乡:天利超市;土溪乡:中意超市;沅河镇:邓光金;江市镇:鸿盛商行;托口镇:王举友、郭明林;红岩乡:邱定菊;龙船塘乡:龙船塘供销社南杂部、蒋良贵;深渡乡:邹桂平;熟坪乡:唐大英;硖洲乡:硖洲供销社;大崇乡:陈海燕;铁山乡:李柳松;雪峰乡:曾友成;群峰乡:供销社综合店;湾溪乡:丁金元;塘湾镇:新满阁超市;洗马乡:易图遥;太平乡:蒋香桃;岔头乡:岔头供销社;沙湾乡:沙湾供销社。

  四、市物价、工商、商务、盐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对恶意囤积、擅自涨价的经销户及超市将作出严厉处罚,并取消其食盐经销资格,以维护广大消费权益;对扰乱市场秩序,造谣传谣,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市物价局:7731103 12358,市商务局:7733020 12312,市工商局:7732834 12315,市盐务局:7310386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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