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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吃生菜的美女厨师弗吉妮娅

luyued 发布于 2011-06-21 14:18   浏览 N 次  

我听到过很多对得克萨斯首府奥斯汀的称赞,最简洁有力的要算这一句:奥斯汀根本就不象得克萨斯的城市。得州是美国最保守的州之一,而奥斯汀却极为自由派,显得与全州的整体氛围格格不入,倒是跟美国东西两个海岸更接近,所以也有人称奥斯汀为“沙漠中的绿洲”。

拿饮食来说,奥斯汀周围的郊县以烤肉出名,号称“爱肉者的天堂”,但城里却百花齐放,各种现代饮食概念大行其道,美国著名的有机食物连锁超市Whole Foods就诞生在此。即使“生食主义”(Raw Foodism)这种在纽约、旧金山也显得相当前卫的生活方式,奥斯汀竟然拥有众多追随者。几个年轻人早几年打出“生食”旗号创办的小店“每日鲜果汁”(Daily Juice)生意兴隆,他们很快开出第二家、第三家,店面也越来越大。

那天下午,我在“每日鲜果汁”店拍摄的时候,一位顾客闯到镜头里、直奔柜台而去。通过寻像器,我发现他突然回头朝摄像机方向看了一眼。等我暂停以后,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你好,我叫约翰。你在拍什么?”“我在拍关于奥斯汀生食主义者的故事。“我告诉他。“我有一家美食店,同样以生食为特色,你感兴趣吗?”约翰很热情。美食店?前一天的采访经验告诉我,生食只跟健康有关系,哪能跟美味可口挂钩?此外,拍摄专题节目很少需要这种毛遂自荐,我们旅行前都要联系好采访对象。我冲他笑了笑,很客气,但没说话。

约翰读懂了我的表情。他说,“我是美食店的老板,厨师叫弗吉妮娅,她很上相的(photogenic)。”我又笑了,这次的含义不一样。“你们什么时候有空?”我问。“现在就去怎么样?”约翰说,“我给你带路。”我已经安排好其他拍摄,估计直到6点才有空,我们约好那个时候再见。

结果我4点多就结束了在“每日鲜果汁”的采访,提前到达约翰的Borboleta美食店,它所在的奥斯汀第六街上拥有众多的音乐酒吧。我推门进去,迎上来的正是弗吉妮娅,一个美国白人里不多见的精致女子。约翰没有夸大其词,在我眼里,她当然也很上相,两个酒窝特别生动。走近以后仔细看,眼角有几丝岁月的痕迹,但没关系,电视镜头没那么细致。照片的解析度虽说高出很多,其实也不用担心,我掌握的Photoshop技能已经够用。其他再没什么好挑剔的了,美国人对女性脸上若隐若现的雀斑持有的看法跟我们中国人非常不同,他们往往认为那是一种美。

餐厅不大,格局显得跟弗吉妮娅一样精致。在拍过经济实惠型或者配药式的生食以后,我自然格外关注真正符合美食标准的菜式。美食的另一层含义就是价格比较高。“弗吉妮娅,能不能让我看看你这里最贵的菜是什么样?”我问她。弗吉妮娅说,“我们每天的菜式是轮换的,今天最贵的叫Falafel,沙拉三明治,13美元。”这个价格看在奥斯汀的餐饮业只能算中档偏低。“我们没有定出太高的价格,因为餐馆目前还在起步阶段,创牌子很重要。”弗吉妮娅解释说。“如果今后你有条件办出高档生食餐馆,那会是怎么样的情景?”我的问题促使她畅想未来,“非常幽静的环境,贴近自然,雪白的桌布,烛光,葡萄酒…但菜式其实差不多,还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些。”

我开始拍摄她准备沙拉三明治的过程,雇员山姆在旁边打下手,此时约翰还没到。所有的工序都严格按照生食的要求进行,无须加热烹制。她一边忙前忙后,一边还能跟我聊天。记者总需要与采访对象寻找共同点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我和弗吉妮娅也不例外。她刚搬来奥斯汀不到一年,此前一直住在波特兰,每天骑自行车上下班。我立即将自己去年夏天拍摄波特兰自行车的经历告诉她,而她竟然为Alta设计公司工作过好几年。那家公司我去采访过,跟创办人Mia Birk至今还有联系。“Mia是我创业的偶像。”弗吉妮娅显露出意外之喜,我们之间通过波特兰迅速联系到一块。

接下来我就要抒发对波特兰由衷的喜爱之情,但隐约感觉到她跟我的兴奋程度不对等,神情中甚至透着一点点伤感,所以也就立即打住,改成提问,“为什么会迁居奥斯汀?”她说,“我喜欢波特兰,但经历过一些事情以后,我想还是离开好。”

一个年轻女子说她“经历”过一些事情,即使我这样大脑运转日趋缓慢的人也能猜到指哪方面。我按下好奇心,接着拍完准备三明治的全过程。约翰来到餐厅以后,我们分享了这道菜。Falafel的确够得上美食标准,虽然没有使用动物原料,也不用奶制品,但三明治仍然具有那份厚实感,入口饱满而且持久,吃过以后不会觉得胃里空空如也。如果说生食主义者的生活方式对我终于产生一些吸引力,弗吉妮娅和约翰无疑起着关键作用。他们俩算80%的生食主义者,其余20%主要包括寿司和生鱼片,还有咖啡和葡萄酒。这20%对我来说尤其关键。



坐下来采访的时候,除了让她谈生食在营养和健康方面的好处,我重点了解如何让配制生菜成为一种厨艺。弗吉妮娅在镜头前聊到成为生食主义者的经历,她说这个过程几年前在波特兰就已经完成,“连我的婚礼上都是准备的生食。”她回忆着。“婚礼在哪一年?”我问。弗吉妮娅的婚礼在2005年,三年多以后离婚,双方友好分手,随后她就决心离开波特兰。我的好奇心就在不经意中得以满足。弗吉妮娅在孟菲斯长大,怀着作家梦,她去俄亥俄的Oberlin学院念书,那是一所规模很小但历史悠久、办学水平很高的文学院。前华盛顿邮报记者、现担任纽约时报白宫记者的Peter Baker就曾在那里接受教育,他是美国最好的时政记者之一。弗吉妮娅大学毕业以后,随着工作才迁居波特兰。

她的右臂上有一只蝴蝶图案的纹身,蝴蝶的图案也装饰着餐厅的招牌、餐厅内的墙面和菜单。餐厅的名字Borboleta来自葡萄牙语,也是蝴蝶的意思。蝴蝶这么重要?弗吉妮娅解释,“这些事情都是在波特兰期间就定下的。蝴蝶成为我的寄托,它意味着转变,我需要转变。”去年夏天,在目的地不明的情况下,她一个人驾车沿1号公路南下,从波特兰一直开到圣地亚哥。在那里,她接受朋友的建议,决定到奥斯汀重新开始自己的新生活。车在南加州左转弯以后,最终到达得克萨斯。弗吉妮娅并没有放弃作家梦,“今后我会写书,现在我只想做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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