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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语言学批判(29)

luyued 发布于 2011-06-14 19:03   浏览 N 次  
原文地址:语言学批判(29)作者:赵彦春

语言学批判(29)

3.6 关于任意性原则的争鸣

在索绪尔那里,任意性是语言学的第一原则,响应者甚众。与之相反,像似性是认知语言学理论的核心观点之一,支持者很多。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认为语言是人们对现实世界体验的基础上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是主客观互动的结果。像似性是语言结构与经验结构的一种自然联系。

3.6.1 像似性的反弹与相关的争议

3.6.1.1 像似性的缘起与任意性的对立

雅各布森于1965年第一次对语言的任意性提出挑战,他认为语言中普遍存在像似性。后来的认知语言学家把语言具有像似性(iconicity)作为一个主要论题。沈家煊(1993)对“像似性”一词作了这样的描述:“语言的像似性是相对于任意性而言的,它是指语言符号的所指和能指之间的一种自然联系,两者的结合是可以论证的,是有理有据的。语言结构的像似性就是语言结构直接映照人的概念结构,而不是仅仅一般地体现概念结构”。其实,像似性现象很早就有人研究。美国实用主义和符号学的创始人皮尔斯(C. P. Pierce)将符号(sign)分为:像似符(icon),指示符(index)和象征符(symbol)三类。自此以后,像似性一词相对于任意性(arbitrariness)被广泛用来指代语言的像似现象。

在讨论语言符号像似性和任意性问题时,必须对基本概念加以界定。有些研究者没有在概念的界定范围内探讨问题,自然就多了些混乱,少了些说服力。按照索绪尔(Saussure 1916)自己的定义:“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后者不是物质的声音,纯物理的东西,而是这声音的心理印迹,我们的感受给我们证明的声音的表象。”(101)。他认为概念和音响形象都是心理的,二者统一于语言符号,只能在理论上予以切分。因此,“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继而,他用能指和所指代替了“音响形象”和“概念”。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就是说,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而不是“符号”与“外界事物”的任意联系。就符号的价值(valeur)或意义而言,索绪尔认为“语言是由相互依赖的诸要素组成的系统,其中每一个要素的价值完全是由于另外的要素的同时存在而获致的。”就是说,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自足体系,与自然实在不存在任何映证关系,语言符号的意义产生于它们在结构体系中的相互差异。

索绪尔虽然把任意性看作语言学的第一原则,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语言符号中包含着一定的像似性,并认为任意性是不合理的。他说:“事实上,整个语言系统都是以语言符号任意性的不合理原则为基础的。这个原则漫无限制地加以应用,结果将会弄得非常复杂;但是人们的心理给一大堆符号的某些部分带来一种秩序和规律性的原则,这就是相对任意性的作用。如果语言的机构是完全合理的,人们就可能就其本身去加以研究。但是由于它只是对一个本来就很混乱的机构的系统作局部的纠正,所以人们在研究这个限制任意性的机构的时候,就只好采取由语言的本质所给定的观点。”(索绪尔 2001:184)而且,语言中确实又有大量的像似性现象,如拟声词和感叹词以及结构上的理据。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1)拟声词、感叹词数量少,更接近象征。这些词一旦进入语言也就会越来越符号化,其可论证性也就越模糊。语言的拟声手段极其有限。“甚至在拟声和模仿情况最充分的情况下,如布谷(cuckoo)这个词,除了方便之外并无什么必然联系。如果说存在某种必然联系的话,那么也应该推及到其他动物和声音,甚至所有语言”。2)相对任意性,即语言单位之间存在“相对可论证性”,并举例说明“符号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181)他还指出语言次单位的意义越明显,句段关系分析就越容易,反之分析就越难。由于整个要素价值永远不等于部分价值之和,可论证的符号各要素是任意的,所以他将其归结为“相对任意性”。可见,索绪尔的绝对任意性是相对于单纯符号而言的,相对任意性是相对于合成符号而言的。基于这样的论述,似乎扫清了语言任意性道路上的障碍。

这貌似有理的解释其实是很苍白的,因为他论证上失误(参见3.5.3)抵消了他所有的论说力量。

认知语言学的产生极大地推动了像似性的研究。认知语言学家莱考夫(Lakoff)和兰盖克(Langacker)以及认知功能学派的海曼(Haiman)和吉冯(Givón)都对此进行了探讨。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如许国璋、沈家煊、王寅等对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提出了质疑。王寅(2001)从语音、语形和句法结构三个方面对当前语言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并介绍了距离像似性、顺序像似性、数量像似性、标记像似性、话题像似性和句式像似性。

3.6.1.2 论争的几簇火花

任意性还是像似性不仅涉及到语言而且也涉及到人类本身,即语言是怎样生成的,怎样运作的,人类的认知机制是如何运作的。任意性和像似性的对立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这种争论不论结果如何,都是有益的。我们现把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对该问题的争论进行一番概述。

王寅(2001)将语言符号像似性界定为“语言符号像似性是指语言符号在音、形或结构形式上与所指之间存在映照性相似的现象。”

鲁苓(2001)的对王寅的反对意见可以归结为两点:1)“能指”是指符号的感性显现形式,而且该感性显现形式主要指声音形象,而王寅定义所涉及的“结构形式”显然不是语言符号的感性显现形式,因而不能称之为“能指”;2)语言符号像似性应限于音和形两个方面与其所指之间存在的映照性像似现象,而王寅所谓的“所指”实际上大都是自然实在中的客体对象,因此不是索绪尔意义上的“所指”。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王寅所列举和论证的大都是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指代的客体对象之间存在着在听觉和视觉方面可感的物态像似性。显然,无论它们是否成立,都与语言符号的所指和能指之间的相互关系无关。有关语言符号像似性问题的讨论应限于语言符号的语音及字形与所指之间是否存在像似关系。

笔者(赵彦春 2001)不同意鲁苓的论证,理由如下:1)探讨语言符号的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像似性问题时,可以将“结构形式”所涉及的像似现象列入其中,因为“结构形式”属于符号范畴;2)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是不可分割的一块硬币的两面,而所指即概念内涵与实在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映射关系,因为概念是实在的心理表征。因此,并不像鲁苓所说的“能指与其所指代的客体对象之间的物态相似性与语言符号的所指和能指之间相互关系无关”;笔者指出,可以用三段论来表示三者之间的相似关系:设概念为A,实在为B,能指为C,由于A与B像似,B与C像似,所以A与C像似。笔者是在鲁苓讨论的范围之内进行讨论的,旨在说明王寅的定义是有效的,论证是合理的。关于笔者对于任意性与像似性的看法将在下文讨论。

王德春(2001)维护索绪尔的任意性原则,他指出,语言符号的意义是概括的、抽象的,不可能是客体的复制,也不可能与客体一一对应,具有这些性质的语言符号也就不可能是复制的标志。复制式的像似在语言中不占主导地位。夸大这种像似性,刻意把语言符号与客体及其概念一一联系就会使语言丧失其抽象性和概括性,失去语言体系表达一切客体的有效机制。从其像似性角度来解释客体和思维本身往往是牵强附会的,反而会降低语言的表现力。语言符号与概念无所谓数量像似,也不存在语言符号与所表达思想的顺序性像似。王德春还指出理据受任意性的制约。他举例证明:概念——深山中一种石蒜科鳞茎草本植物,开红色花卉。汉语称为雪莲,其理据为“破雪而出,形状如雪”;英语为“snowdrop”,理据为“雪滴”,在法语中为“perce-neige”,理据是“雪下物”。这些理据都没有去描述雪莲的本质特征。所以他总结出不同的理据说明理据本身也是任意的。

鄙意以为,王德春的观点难以成立。其一,像似不一定非是本质的,更不是全等,像似符本身是表征性的,就是绘画本身也是表征性的——山上树丛中露出一面三角旗,它表示饭店,并不能因为它不是饭店的本质而不能代表饭店,也不能因此而不具有像似性。其二,所谓理据实际是造词的根本动因,它与概括性、抽象性并不矛盾,事实上概念的抽象和理据的具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因此像似并不影响抽象。如英语的介词“except”(除了)应该是概括的、抽象的,而它的理据是“拿(cept)出去(ex)”,比“except”这个词的抽象程度要低。其三,在索绪尔那里,理据是和任意性相对立的,无所谓受它的制约。王德春举的例子恰恰说明语言符号具有像似性。语言是表征性的,任何方面的像似都是像似。一个概念可以由不同的形式表示,而不同形式的理据往往是所指之物的不同特征,可能是原型特征,也可能是边缘特征。如果说“雪莲”在不同的语言中在理据上有些差异,这是很自然的。不同特征的选取取决于造词者的视觉或视点,与任意性无关,因此“理据本身是任意的”、“理据受任意性的制约”的观点是没有充分理由的,也模糊了理据与任意的对立,因此不是索绪尔意义上的讨论。

王艾录(2003)也提出了与王德春相反的意见:“任意性只能在理据性所规定的范围内运作,离开了这一理据制约,任意性将变得毫无价值。”他举例说,李白将月亮叫做“白玉盘”、“瑶台镜”,而没有叫“桌子”、“凳子”,是因为“白玉盘”、“瑶台镜”与月亮之间有相似之处。这便是任意性受理据性制约,只能活动在相关范围之内。索绪尔也提到“任意性的限制”——当任意性受到限制的时候就是有理据的,不过他认为单个符号的能指、所指之间的任意性是毫无理据的,他称之为“绝对任意性”。如果单个符号指一个词,那么王艾录所举之例都是词,如果单个符号指的是单语素词,那么语言学家们常举的例子“cuckoo”便是一个单语素词,如果说这个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任意性是受限制的话,那么索绪尔关于“绝对任意性”的命题就很有疑问了。

郭鸿(2001)就王寅的观点作了进一步的反向论述。他认为,王寅没有把符号与代码(符号组合)分开。对符号组合(语言结构)来讲,像似性是普遍存在的,但就单个符号而言,任意性是普遍的。纵向选择关系就是语言的任意性;横向关系也就是线性的关系。这种关系体现在语言上就是词的排列顺序。语言的结构的像似性绝大部分体现在词的顺序上,也就是线性,即词的组合上。郭鸿与鲁苓一样,都片面地理解了符号的结构形式。而他对任意性的界定即任意性是语言系统中的纵向选择关系已超出了讨论的范围,没有可比性。

以上争论可以归结为语言符号内部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整体的符号与现实客体的关系到底是任意性的还是像似性的。很多学者对什么是所指以及什么是任意性的理解还有偏差,在论述中往往将所指与客观实在相等同。

3.6.2 像似性的尾巴为何甩不掉?

像似性与任意性之争可以回溯到古希腊的唯实论和唯名论。唯实论以柏拉图为代表,认为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着自然联系(索绪尔意义上的所指虽不等于现实,但两者之间却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以亚里斯多德位代表的唯名论者认为语言与客观现实之间相互独立。赫摩根尼(Hermogenes)(根据《克拉底鲁篇》)最早提出任意说,后来的洛克(1632-1704)赞成语言的任意性学说。众所周知,自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观问世以来,语言符号任意性成了现代语言学的“第一定律”,“任意性”被看作是语言的特性之一。但是,这种偏向未能维持多久,“像似性”顽强地对抗着“任意性”。如果语言是任意的,为什么说话时创造性地使用一个词,听话者能够理解,而使用另一个词就不能理解呢?比如:科学家用非生殖系统成年细胞克隆出来的第一只雄性鼠时说了一句“It’s a boy”。在场的人都能懂,而如果说“It’s a donkey”或用一个可能的词“It’s a yehady”或用一个非词,“It’s a ydhaey”则不会懂呢?这说明任意性不是压倒一切的,像似性规律在起作用。当然,我们并不以此否认任意性。如果任意性是语言的本质特征,它也将永远不会消亡。

3.6.2.1 任意性是“非理性原则”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原初的语言是任意的吗?我们且把我们的始祖隐喻为亚当。亚当是任意的吗?我们实际上没办法证明亚当是任意的,自然也没办法证明亚当是非任意的。我们之所以认定亚当是任意的,是因为在我们看来他是任意的。但是科学的结论不能建立在“看来是”之上。太阳围着地球转在今天看来也是这样,地心说曾是科学界的结论,但是后来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首先,我们不能以像似符或拟声词的“少”来否定像似性。科学的定义是以形式逻辑来界定的:只要有一只天鹅是黑的就否定了天鹅是白的这一全称命题。依此,如果一个“喵”/“meow”字是像似的,就推翻了语言任意性这一第一原则。再说,哪种自然语言中没有这类符号?这“少”不也说明了普遍性吗?模糊逻辑虽然可以质疑形式逻辑的有效性,但它是就物态而言的,正因其模糊,才不能以一端简单地否定另一端。其次,索绪尔也认为任意性是不合理的,“事实上,语言的整个系统都是基于符号任意性的非理性原则的”。所以,他认为必须以限制任意性来研究语言系统的一切,而这是研究语言系统的可能最好的基础。“若不加以限制将会引起极端的混乱。”既然任意性是非理性的,而像似性更有理,如果以像似性为语言学的第一原则,不是更顺理成章吗?这对语言的系统运作,对我们对语言的研究根本没有不利的影响。其根本原因大概是先入为主的“社会性”、“规约性”所致。而这些属性与像似性根本都不冲突,因为社会也可以对像似性进行约定的。

3.6.2.2 索绪尔的矛盾

索绪尔将自己拘束于二值体系的安排之中了。通过上文我们对索绪尔的逼近,看到他的理论根基是很不牢靠的。以形式逻辑言之,是违反同一律的;以事实言之,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以心理而言,是违反认知规律的。我们试图分析索绪尔把语言符号看作任意性的根本动因,还将解释造成所谓语言符号“任意性”的根本原因。实际上,如果我们把“像似性”作为语言学的第一定律,也不影响语言研究的共时方法。而在当今的认知科学时代,“像似性”似乎有着更积极的意义。当然,我们依然可以把任意性奉为第一定律,只要能给出合理的论证。可惜,索绪尔是在可能存在像似性的地方论证任意性问题的,既不得当又很勉强,而在任意性真正起作用的范围内只是求诸简单的类比和举例,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就索绪尔的语言符号任意性问题,许国璋(2001;42)有过这样的疑问——“语言是理性的行为,何以又包含任意性因素?”

语言的相对性是可以分析,可以论证的,毋庸赘述。问题在于语言的绝对任意性。

索绪尔对任意性的著名例证是:表示“姐妹”的概念在法语里的符号能指是s-"o-r,这一串声音和它的所指没有任何内在的联系:它也可以用任何别的声音来表示。语言之间的差异证明了这一点。的确,语言之间是差异的,没有差异就不是不同的语言了。

问题是:

1)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也有相似的声音,如汉语的能指“喵”与所指“猫的发音”有映现关系,而且不同的语言之间也类似,如英语的“meow”。我们总不至于说语言符号的绝对任意性也有非任意性的一面吧,这显然是矛盾的。

2)如果说语言符号先是任意的,而后才变得非任意,岂不是不符合逻辑?有道是“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我们从豆和瓜也可以推出当然的结论——其种子是豆,是瓜。

3)即便原初的语言符号是任意的,后来的语言符号是非任意的,也不能得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结论——不难理解这是以偏概全的结论。再说,在索绪尔的语言系统中,他是排除历时性专注于共时性、排除异质性而专注于同质性的。如果从以前的语言符号是任意的,后来的语言符号是非任意的这一前提而得出语言符号是任意的这一结论,岂不违反了共时语言学的基本原则?如果一个系统内既有任意的又有非任意的,这还能说是同质的吗?

4)语言符号是任意的不等于说语言是任意的,语言不可能是任意的,也不仅仅是约定俗成的,乔姆斯基的研究说明语言是内在的。

5)人对任意性的排斥说明语言符号是非任意的。

其实,我们以以上很简单的道理就可以说明,语言符号任意性的根基是极不牢靠的。在索绪尔的论证范围内,它充其量只是一种假设,而非任意性即像似性却是更符合常理的。

我们再看看索绪尔是怎样解释这一问题的:“任意性要加上一个注解。他不应该是人想起能指完全取决于说话者的自由选择。……我们的意思是说,它是不可论证的,即对现实中跟它没有任何联系的所指来说是任意的。”(许国璋2001;Saussure 1959)“不可论证”的确避开了“完全取决于自由选择”这一武断联想。但是,因为“不可论证”就断定是任意的,就排除了像似性的可能性,其本身还是武断的。如果因为不可论证就否定某某的存在,那么,“上帝”、“佛”、“来生”都是不可论证的,能简单否定它,而使众多的信徒皈依无神论吗?

如前所言,“不可论证”的原文实际上是“immotivé”,英文是“unmotivated”,即“无理据的”(Saussure 1959),“不可论证”当属误译。索绪尔所谓的“无理据的”就是“任意的”,他解释说,“我所说的[能指]是无理据的,即任意的在于它实际上与所指没有自然的联系。”那么,什么是没有自然的联系呢?索绪尔没有申明。按照我们的理解,应该是能指与所指之间没有像似性或映现关系。而前例表明,这种关系是存在的。

3.6.2.3 语言又为何显得任意?

无疑,语言也是受社会制约的符号体系,它是一种关系系统,一个共时平面。在这个关系系统之内,差异凸显了或决定着价值,这是不容否认的。如果光考虑这一层面,语言的确可以是任意的,即便错误的或不合逻辑的东西,如日语的“atsu-i mizi”(热的凉水)、粤语中的“冲热水凉”在这个系统内也能获得价值,也就是语言具有容错的肚量。这实际就是结构系统的威力。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语言规则又不能简单地类比于象棋规则,因为语言是自然生成的,直接作用于世界的。基于此,我们就不可能排除语言符号与世界的映现关系,像似性就不可能被彻底否认。既然像似性也存在,我们的语言又为什么显得任意呢?我们刨除结构关系调节和制约这一因素,初步找出符号生成方面的一些原因。比如,由于时间的流失,我们已经看不到最初的隐喻化过程了。中古英语中的“云”(clūd )是“石头”或“石堆”的隐喻,到了现代,中古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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