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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镇江’主题歌应征歌词:《谁不夸俺镇江美》

luyued 发布于 2011-03-24 07:05   浏览 N 次  

‘大爱镇江’主题歌应征歌词:

谁不夸俺镇江美

何德林

座座青山道道水,

谁不夸俺镇江美。

历来兵家必争地,

千年重镇色不褪。

名山古刹在这里翘首,

运河长江在这里交汇。

帝王将相在这里称雄,

宏篇巨著在这里放飞。

镇江美,镇江美,

悠悠历史惹人醉。

多少往事多少歌,

日月经天扬国威。

座座青山道道水,

谁不夸俺镇江美。

昔日繁荣鱼米乡,

如今改版新定位。

新城新区在这里崛起,

新风新貌在这里生辉。

民族文化在这里承传,

现代理念在这里放飞。

镇江美,镇江美,

锦绣前程惹人醉。

多少拼搏多少歌,

大爱写满山和水。

啊,

镇江美呀镇江美,

大爱写满山和水。

我是镇江痴情人,

携手终生永不悔。

——2010.10.28完稿于达州

通讯地址:635000四川省达州市人民银行何德林信箱

电子邮箱:dzddhdl@sina.com 联系电话:0818-2656769

‘大爱镇江’主题歌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打造“大爱镇江”城市品牌,彰显大爱之城的良好形象,营造“大爱镇江”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市文联、市文广集团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爱镇江”主题歌曲。

一、征集对象

全国专业或业余词、曲作者。

二、征集内容

“大爱镇江”主题歌词、曲。

三、创作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均应是原创歌词、歌曲,体裁、风格、形式不限。力求歌词生动形象,旋律优美流畅,有鲜明的地域特征,易于广泛传唱。

2.诠释“大爱镇江”主题,多角度展示镇江人文底蕴丰厚、民风纯朴友善、市民充满爱心的特点,能够彰显“大爱镇江”城市特色、精神风貌和典型形象,具有感召力、亲和力和影响力。

四、活动步骤

“大爱镇江”主题歌征集活动分作词和作曲两大类进行:

1. 10月16日开始,开展歌词创作和征集。参与征集的个人或团体于11月16日前提交所创作的歌词,所有应征作品纸质稿件请用A4打印。

2.11月17日——11月20日,组织歌词评选。邀请专家对应征歌词进行初评,从中评选出6首入选歌词。

3.11月21日开始,开展歌曲创作和征集。在《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文学艺术网、名城镇江网等媒体刊登入选歌词,应征者可从中选择歌词谱曲(曲谱应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于12月21日前提交歌曲,请提供录音小样(可以选择卡式磁带、CD、CD-R、MD或DAT形式)。

4.12月22日——25日,组织专家对应征歌曲进行评选,评选出1首主题歌曲奖和5首主题歌曲提名奖。

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1月1日在“大爱镇江”第三届新闻人物颁奖典礼上揭晓,并在媒体上公布。

五、评奖办法

由主办方邀请音乐界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出“大爱镇江”主题歌曲奖1首,奖金20000元(词曲作者各奖励10000元),并获荣誉证书;“大爱镇江”主题歌曲提名奖5首,每首4000元(词曲作者各奖励2000元),并获荣誉证书。参选作品在获奖后,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和一次性奖励的权利归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宣传推广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六、投稿须知

1.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参选作品恕不退稿。主办方对提交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入选、入围作品的作者,可自上述征集活动结果公布之日起自行处理。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要求。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选资格。

2.应征者请将参选作品寄送市文明办综合处(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41号,镇江市文明办综合处,邮编:212001并注明“主题歌曲”征集字样),联系电话:84421368,也可发E-mai至Zjwmb05@sina.com。请注明所有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详细通联地址。

镇江市文明办

镇江市文联

镇江市文广集团

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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