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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中东【第二回】伊斯兰教

luyued 发布于 2011-03-21 11:32   浏览 N 次  

  伊斯兰教(阿拉伯语:???????、al-'islām;阿拉伯语发音: /?isl ?m/ )或回教,旧称清真教、天方教、大食法、大食教度、回回教,是古兰经明确说明的一种宗教,古兰经被伊斯兰教信徒视为唯一神灵一字不漏的说话及先知的演示和生活例子(由同伴转述收集得来,称为圣训)。伊斯兰(Islam)是一个同形异义词,有多个意思,又是阿拉伯语萨拉姆(Salaam)的闪族字根,萨拉姆可直译为"和平"。其他的意思还有顺从,或把自身奉献给神。伊斯兰教的追随者称为穆斯林,意指"顺从神的人"。穆斯林是一个不变动词的分词,而伊斯兰(Islām)则是不定词。穆斯林认为他们的宗教是完整且唯一的一神论信仰,这在之前已多次揭示,包括著名的先知亚伯拉罕、摩西、耶稣。伊斯兰教传统认为,以往的这些信息及启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篡改。

  伊斯兰教的宗教习俗包括五功,五功是统合穆斯林为一个社会的五个义务。伊斯兰法律实际触及生活及社会的每一个层面,由饮食、金融到战事、福利等各方面。绝大多数的穆斯林都属于两个主要派系逊尼派(粗略占穆斯林的85%)及什叶派(粗略占穆斯林的15%)的其中一个。伊斯兰教是中东、非洲的大部分及亚洲主要部分的主流宗教。在中国、俄罗斯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族群。最多穆斯林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占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30%的穆斯林都位于南亚,20%的穆斯林在阿拉伯国家。改信伊斯兰教的人及穆斯林移民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目前全球约有十三至十八亿穆斯林,伊斯兰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因其宗教只与许加入不许退出,教徒子女出生后也自动成教徒,因此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

  语源及字义

  "伊斯兰"是一个动名词,出自三字母的字根"s-l-m",源自阿拉伯语动词"Aslama",意指"接纳、服从、顺从"。伊斯兰的意思是接纳和顺从真主,信仰者要以礼拜祂、遵从祂的指示及远离多神教来实践。古兰经给出了许多伊斯兰的字义。在一些经文里,坚定的信念常被强调为穆斯林的高尚品德:"无论真主要指引谁,祂都让他的心胸接纳伊斯兰教。"一些经文将伊斯兰及宗教连在一起:"今天,我完善了你的宗教信仰,我祝福了你,并同意伊斯兰教作为你的宗教信仰。"另一些经文则形容伊斯兰是回馈真主的动作,不仅是口头上的信仰认可。伊斯兰思想里的另一个专门解释则是作为伊斯兰、伊玛尼(信念)及伊赫桑(善行)的一部分,伊斯兰在这里的意思是礼拜(伊巴达特)及伊斯兰法律(沙里亚)。

  信条

  伊斯兰教六大信仰和伊玛尼

  古兰经说明所有穆斯林必须相信真主、祂的启示、祂的天使、祂的先知及末日审判。教派之间的信条有所不同,逊尼派的宿命论称为真主旨意,什叶派称为神圣审判。什叶派伊玛目及其政治及宗教领导是什叶派独有的信条。

  穆斯林相信真主透过天使加百利将启示传示给先知穆罕默德,借此传达给人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先知,而古兰经则是穆罕默德在超过二十年的时间里接受启示所得的神圣之书。在伊斯兰教里,纵使有些先知创造了一些神迹,先知是真主选而成为使者的人,故穆斯林相信先知是人,而不是神。伊斯兰教先知被认为是所有人类里最接近完美的凡人,他们是神授启示的唯一接收者,真主直接或通过使者将启示传达给先知。古兰经里提及过许多被视为伊斯兰教先知的人物,包括亚当、挪亚、亚伯拉罕、摩西、耶稣等。伊斯兰教神学认为,自亚当在宣扬伊斯兰教的讯息后,所有真主的使者都顺从了真主,古兰经里描述伊斯兰教为:"那是安拉赋予人类的天性。安拉在造化上没有改变,这就是正确的宗教,但是大多数人不知道。"古兰经又说道,穆斯林这个名字是由亚伯拉罕赋予的。

  伊斯兰教发源于七世纪早期的阿拉伯地区。伊斯兰教的文献提到,犹太教及基督教都是亚伯拉罕教义承袭下来的继后者,古兰经称犹太人和基督徒为"有经者",以区别这些宗教与多神教。穆斯林认为部分的启示经文讨拉特(Tawrat,即摩西五经)及引支勒(Injil,即四福音书)在原文或释义上,甚至两者都被歪曲了。

  真主安拉

  伊斯兰教的基本神学观念是认主学,即是伊斯兰教的一神论。真主在阿拉伯语里称作安拉,大部分学者都相信那是"al-?ilāh"(神)的简化字,又有人将之追溯至阿拉姆语"Alāhā"。五功之一的认主学在清真言里有述,宣称除了真主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灵,穆罕默德则是真主的使者。在传统伊斯兰神学里,真主是不可理解的。穆斯林不必将真主形像化,只须作为一名拥戴者崇拜及爱慕他。虽然穆斯林都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但他们不认同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在伊斯兰神学里,耶稣只是一位凡人,而不是上帝的儿子。古兰经里描述真主为:"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 除真主外,假如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么,天地必定破坏了。"

  古兰经

  穆斯林认为古兰经是真主的说话,是伊斯兰教最重要的经籍。穆斯林相信,古兰经的经文是在610年至632年6月8日穆罕默德逝世期间经由天使加百利传达给穆罕默德。穆罕默德的同伴(萨哈巴)在他在生时把古兰经抄写下来,然而当时主要的传播方式都是口耳相传。在第一任哈里发阿布 伯克尔在位时,古兰经被汇编成文,到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时将之标准化。伊斯兰研究学者从经文里寻根究底,发现当今的古兰经在经过这么多年后仍没有太大的变化。

  古兰经分为114个苏拉(章节),共有6236节阿亚(经文)。年代较早的一些苏拉主要论及伦理及宗教话题,较后期的苏拉则主要讨论与穆斯林社会相关的社会及道德事项。古兰经较为注意道德指引多于法律教学,被视为"伊斯兰教原则及价值的原始资料"。伊斯兰法学家会查阅圣训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纪录以补足古兰经及辅助解释古兰经的经文。对古兰经的注释被称为塔夫希尔(Tafsir)。

  "古兰"一词解作朗读,穆斯林抽象地所指的古兰经,是指阿拉伯语的圣典,而不是它的复印品及译本。对于穆斯林来说,阿拉伯语原文的古兰经才是完美的,译文会因语言不同及误译而造成缺失,也不可能保存原本的式样文体。译本只会被视为注释,不是本意的古兰经。

  天使

  对天使的看法在伊斯兰宗教里至关重要,天使的阿拉伯语"malak"意指使者,与对应的希伯来语"malakh"及希腊语"angelos"相等。据古兰经所说,天使没有自由意志,他们完全服从真主。天使的职责包括转达真主的启示、赞美真主、记下每个人的行为以及在人们去世时取去他们的魂魄。天使也被认为会为人类求情。古兰经里是这样描述天使的:"(真主是)两翼、三翼或四翼的天使们的造化者。他(真主)随意增加造化 "

  穆罕默德

  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的先知,他是创立伊斯兰教的宗教、政治及军事领袖。穆斯林不视他为新宗教的创立者,而是亚当、亚伯拉罕、摩西、耶稣等一神论信仰的恢复者。在伊斯兰传统里,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及最伟大的先知,又是最接近完美的凡人,集所有美德于一身。在穆罕默德40岁以后人生最后的23年里,穆罕默德发布真主的启示,这些启示的内容被他的同伴记录下来,成为古兰经。

  德向麦加的群众讲道,恳求他们摒弃多神教信仰。部分人改信伊斯兰教,但穆罕默德及他的同伴被麦加当权者*。在经过13年的讲道后,穆罕默德及穆斯林在622年进行希吉拉(迁移),前往麦地那。穆罕默德在麦地那与麦地那的皈依者及麦加的追随者建立了神权统治。在此后的几年内,他们与麦加的军队爆发了两次战争:624年的白德尔战役(Battle of Badr),穆斯林在是役取得胜利;625年非决定性的伍侯德战役(Battle of Uhud)。与反对穆斯林的麦地那犹太人的冲突导致犹太人被放逐、奴役或死亡,犹太人的飞地海拜尔亦被征服。与此同时,穆罕默德控制了邻近的沙漠部族,切断了麦加的贸易路线。629年,穆罕默德兵不血刃地征服麦加,在632年他逝世的时候,他统治著阿拉伯半岛。

  在伊斯兰教里,穆罕默德规范化的生活例子被称为圣行,被记录在圣训里,圣训叙述了他的言行及个性。古典穆斯林法学家穆罕默德 伊本 伊德里斯 沙斐仪(Muhammad ibn Idris ash-Shafi`i)强调圣训在伊斯兰法律里的重要性。穆斯林被鼓励在日常生活里去效法穆罕默德的言行。圣行对辅助解说古兰经至关重要。

  责任及教规

  五功

  伊斯兰教的五功是逊尼派的五个必要仪式。什叶派穆斯林奉行着他们的一套,但大体上与五功重叠,五功是指:

   清真言:伊斯兰教的基本信经及教义:"我作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证,穆罕默德,是主使者。"这是伊斯兰教所有信念及仪式的基础。穆斯林须在礼拜时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

   萨拉赫:即礼拜,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唤拜。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组成。

   天课:即施舍,这是施舍累积财富的行为,是所有财政状况许可的穆斯林的义务。他们有义务将积蓄的固定部分捐献出来,帮助穷人及用于传播伊斯兰教。天课被视为宗教义务,富人的财富是"真主恩惠的信托财产",故富人有欠于穷人。古兰经及圣训都认为穆斯林应自愿捐献更多的财富。

   斋戒:即赖买丹月斋戒,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并思念过错。斋戒是要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着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穷人。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一些穆斯林不会在赖买丹月斋戒,他们会分开不同的时间进行斋戒。

   朝觐:即伊斯兰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的朝圣。任何体格健全的穆斯林在一生里至少须到麦加朝圣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着受戒服装,由两件无缝的被单构成。朝觐仪式包括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触摸黑石、在萨法山与麦尔卧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及象征性地在米纳(Mina)向魔鬼投石。朝觐者在他们的社区里备受尊重,伊斯兰教师认为朝觐是对真主虔诚的表达,不是获取社会地位的手法。

  法律

  沙里亚法规(字面解作"前往温泉胜地的道路")是由传统伊斯兰学术界所建立的伊斯兰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坚守沙里亚法规。沙里亚法规是真主意志的言词,"构成一种责任体制,凭借穆斯林的宗教信仰,他们必须履行"。

  伊斯兰法律广泛包罗每个细节,从国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古兰经指出,侯杜德(Hudud)用以惩罚五种罪行: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古兰经及圣行里亦包括了继承法、婚姻法、以眼还眼等法律,还有斋戒、施舍、礼拜的律例。由于这些义务及禁止事项众多,在实际应用时会有所不同。伊斯兰学者根据这些律例及他们的诠释详细地构建了法律制度。

  费格赫(Fiqh)被界定为宗教的实际规则。伊斯兰法学家以此衍生出阐扬法理学(Usul al-fiqh,"法学理论"、"法理准则")。根据伊斯兰的法理,法律根源有四,以优先次序排列为: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学家的共识(伊制马)及类比论证(格雅斯)。对早期的伊斯兰法学家来说,法理不如法律的实际应用来得重要。在九世纪,法学家沙斐仪将法律原则(包括四个来源)编成法典,为伊斯兰法律提供了理论性的基础。

  宗教与国家

  主流的伊斯兰法律并没有将"宗教事务"及"国家事务"分开,阿訇既是法学家,也是神学家。事实上,伊斯兰统治者经常利用平行的申诉法院来绕开沙里亚法院(伊斯兰教法院),使之在他们的单独管辖之下。

  穆斯林世界在接触到西方的世俗理想后,穆斯林社会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回应。土耳其在穆斯塔法 凯末尔 阿塔蒂尔克的改革后成为了世俗国家。与此相反,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使伊朗的世俗政权被鲁霍拉 穆萨维 霍梅尼领导的伊斯兰共和国取代。

  礼仪与饮食

  艾达卜(Adab)是指伊斯兰教的礼仪。这些礼仪包括以色兰(祝你平安)来问候他人、餐前诵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进食和吃喝。伊斯兰教的卫生习惯属于个人卫生及健康的范畴,如割礼、伊斯兰葬礼里对受到清洁及遮蔽后的尸体行殡礼并埋葬。

  穆斯林和犹太人一样在饮食上受到规限,猪肉、血、腐肉及酒被禁止进食。所有肉类都必须是由穆斯林、犹太人及基督徒以安拉之名屠宰的草食性动物,除了是亲自猎杀或捕杀享用。穆斯林可以食用的食物被称为哈拉勒。

  圣战

  圣战是指"竭力奋斗"的意思,圣战被少数逊尼派穆斯林视为六功之一。圣战的广义被界定为"运用最大限度的力量、气力、努力及能力对付不被认可的事物"。不被认可的事物可指敌人、魔鬼及自我,故可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圣战。圣战一词如果不是用作修饰词,一般被理解为军事层面上的意思。圣战又可指一人对追求宗教及道德完善的斗争。特别是什叶派及苏非主义的穆斯林权威人士将圣战分为"大圣战"及"小圣战","大圣战"是指精神上的自我完善,"小圣战"则指战事。

  在伊斯兰法学里,圣战常指对非穆斯林采取的军事行动,以保卫及扩张伊斯兰国家,最终目的是要将伊斯兰教普及化。圣战是伊斯兰法律里唯一容许使用的战争词形,穆斯林可对叛教者、叛徒、路霸、暴力团体及不服从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领袖及国家发动圣战。现今大部分的穆斯林只会把圣战理解为防卫圣战。对内的圣战包括使非穆斯林皈依伊斯兰或服从伊斯兰教的权威。

  在大部分的情况及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圣战是集体的责任,只要部分人履行了这一责任,其他人便可得到豁免。只有一些拥有既定权力的人,如君主(伊玛目)可使圣战成为个人的责任。其他民众只会在动员的情况下才会被牵涉入圣战。对一些什叶派穆斯林来说,进攻圣战可由穆斯林社区的领导发动,但自868年马赫迪隐匿后,因神授领袖不在位而中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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