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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燕:《阅读与文化》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9 01:26   浏览 N 次  
阅读与文化 作者:[法]金丝燕
文章来源:学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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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在加拿大出版了一本《阅读史》,1998年就在法国出版了法文版,同年即获法国梅迪思斯随笔奖(Prix Medicis)。作者曼戈尔(Alberto Manguel)是小说家,随笔作家,翻译家,文学批评家,出版家。他1948年出生于阿根廷,先后去了意大利、法国、英国。1988年定居加拿大。作者用了七年时间写成此书。书的主旨是纵谈西方世界阅读的发展史,其中不乏生动有趣的阅读事例与个案,令人回味。本文仅就书中记叙的有关材料,作些归纳介绍,从中不难看出阅读与文化内在的联系。

1.阅读教育的演变

阅读教育是人类文明教育的开始。

不少圣母马丽亚的肖像,画的就是圣母抱着圣子,手拿一本已经打开的书。而圣子学写的画像,却没有人见过。圣母给圣子读书的画像,象征意义很明显,即圣子读旧约。在基督教看来,只有读,圣经方得以传承。

公元一世纪时,西班牙裔的罗马著名法学家甘地连(Quintilien)有一本著述,书名是《论演说教育》。该书的影响历时整个文艺复兴时期。书中谈到儿童早期教育的问题。当时,通常以为,七岁是儿童开始学习及能够承受学习的最早年龄。甘地连则认为三岁即可开始让孩子学习了。

中世纪末期,学校教育被认作是第三种权力。教会与国家为第一与第二种权力。十二世纪,大学生是有特权的。比如,在日尔曼帝国,大学生们可以享有司法豁免;法国国王奥古斯特(Philippe Auguste)于1200年颁布法令,禁止巴黎大法官无论出于什么理由关押大学生;英国自亨利二世始,英国王家保证牛津的大学生有豁免权。如何入学呢?大学生只有交了税,才会被学校接纳。税是根据学生每周食宿费定的。教不起税的穷学生,有时会有补助。十五世纪时,穷学生在校的比例,在巴黎是18%,在维也纳是25%,在德国莱比锡是19%。教育所拥有的特权,也说明教育是人进入社会的一个重要的阶梯,它可以使人得以摆脱原始的依赖状态。

在中世纪的犹太社会,读书典礼非常隆重。首先是择日,其次是要用写有祷告经文的大披肩披裹男孩,并由父亲送去见老师。老师让男孩坐在自己腿上,给孩子出示一块写有希伯来文的石板,老师大声地念每一个字,孩子一字一字地模仿。接着,石板上要抹上蜂蜜,由孩子舔尽,象征孩子会将每一个圣字融化在血液里。之后,在去了壳的煮熟的蛋及蜜做的糕点上刻上圣经片断,让孩子大声念给老师听,然后吃下去,这时仪式才结束。

中世纪末与文艺复兴初期,读与写在基督教社会几乎是贵族与大资产者(除了教会)享有的绝对特权,他们的子女很早就开始学习文字了。尽管这些贵族及大资产者们认为教孩子读与写是由那些穷教士们干的低一等的事。

经院式教学在十二、十三世纪,由于一些哲学家大力鼓动而得到很大发展,这些哲学家认为,思考是一种极为细密的艺术,经院哲学作为一种联结宗教信仰与人的理性的方法,它的重要性已经经受住了考验,不过,经院哲学后来很快又从深入思想的方法变成了固守思想的方法。

在基督教社会,各大学绝对遵从基督教哲学先辈所传授的亚里斯多德的训诫。如六世纪哲学家博爱切(Boece)所写的《哲学的慰籍》影响了整个中世纪。经院式教学法主要是训练学生从正统评注入手读经典,可以说是死读硬灌。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其成功与否,取决于学生的毅力,而非智力。直到十六世纪,这种方法仍然在整个欧洲的大学、教会学校、神学院流行。此类学校最早出现于四、五世纪,当时,罗马教育制度处于崩溃之际。经院式教学在九世纪得到很大发展。当时查理大帝下令,所有的教堂必须建立学校,在文学、艺术、文字、歌唱与计算方面培养教士。公元十世纪,城市化又促进了基础教育的相对集中。

十五世纪西欧人文学者开始批评这种传统的教学法。他们认为应该直接让学生阅读经典,展开讨论,加深理解,要从历史、地理、语法的角度引导学生。此后阅读教学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学生作为个体读者,第一次在阅读行为中有了自己的存在。这种变化在十五世纪的人文学校比较明显。以往译者、注释者、评论家、目录学者、选集编者、编审者的权威不再被视为是绝对真理了,这种权威所构建的官方等级以及对经典的注释权力也随之削弱。读者可以为自己而读,尽管有时也可以受上述权威的观点的影响,但这是出于读者的自愿。

我们今天很难为这种变化确定一个较为具体的时间或地点。因为它是渐渐地变化的。十三世纪时,就已经有人提出阅读要注重字面后头的意义。而英国的牛津大学,意大利的波伦亚大学,伊拉克的巴格达大学以及法国巴黎大学都比较早地对经院式教学提出过质疑。

促成教学法的变革有许多重要的因素:如印刷术发明后书籍的普及;社会结构由中世纪时期的筒单的模式变成经济、政治、智性三分式结构;以及日说的产生,使地球与人类处在宇宙的中心地位的观点开始动摇,等等。

经院传统向更为自由的思想体系的过渡,产生出这样一个结果。以往学者与教者的任务是在既定的法则、经典与教育体系内寻求知识;现在,教者的职责是“公共职责”,即把经典及其多层面意义传授给尽可能多的听众,教者教授的是政治、哲学与信仰合一的社会史;人文学者在经典教学中导入了“合适的通读”,给学生们开拓更广泛的人文主义角度及个体角度。自此,学生们将阅读与自己的个人世界、个人体验相连,在文本前有了自己作为个体读者的权力。

2.阅读不能替代世界

苏格拉底认为,只有在阅读者已知的条件下,阅读才会明晰。因为人不可能通过死的字母去获得知识。中世纪早期的学者们在阅读中寻找的是独一无二的声音:上帝之声。而中世纪末的人文主义者则认为,在经典与几代人的注释中可以包含着多种阅读,它们互为关联,互为融合。

1316年左右,但丁在一封信中写道:一个文本中至少有两种阅读:一是字母上的含义,一是字母所表示的含义。他把前一种称之为“字面上的”,将后一种称之为“寓义”。寓义层面上的阅读,又有三层:历史性阅读、类比阅读与拴释奥秘的阅读。第三层阅读,涉及奥古斯丁所说的“作者的意图”。

卡夫卡与一个同事的孩子的一段对话很有趣:

孩子说:

“我想,没有书,我就活不了了。”

卡夫卡回答道:

“你错了。一本书不能替代世界。这是不可能的。在生活中,所有一切都有它的意义及其终点。因此,不可能存在永恒的替代品。比如,一个人不可能通过另一人的体验来把握自己的体验。这就是世界与书的关系。人将生活囚禁在一本书里,这就像把会唱歌的鸟关在笼子里一样,是徒劳的。”

卡夫卡临死前,请求朋友马克思·布劳德,在他死后,将他的手稿烧毁。当然我们知道布劳德后来没有遵从这个遗嘱。

有一种推测,卡夫卡作这个遗嘱,很可能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对于一个读者,所有作品都应该是未完成的或部分被毁的。只有这样的作品才会被读。因为它不完全,给读者留下了一个空间。书在历史上留下的,是读者扼腕而叹的不朽。也许是出于同样的期待,卡夫卡的很大一部分作品均未完成。

1904年,卡夫卡在给朋友奥斯卡·波拉克的信中写道:

“人们只应该读那些咬你、刺痛你的书。如果我们所读的一本书不像一拳打在脑门子上那样让你警醒,那读它干嘛?没有书,没有那些使你感到幸福的书,我们仍然会幸福。它应该像我们所爱甚过我们自己的人的死去,像我们被放逐、被判处永远在杳无人烟的森林生活,像自杀。一本书应是一把斩断我们心中冰海的利斧。”

3.读图像

文字圣经约在四五世纪有了图像解说,以解决文盲读圣书的问题,尽管上帝给摩西的第二道戒令是禁止将天上、地上及地下的圣像凿成石像,犹太人还是在耶路撒冷的所罗门时代,就开始用图像装饰宗教地与宗教用品了,为了不与戒令相悖,犹太艺术家想出一个办法:用鸟头人身,以避免人像。

古罗马时代,神可以用替代物象征,如朱比特用鹰象征。基督教初期,象征物有着双重意义:既象征圣像又指代一种特殊意义,如羊象征圣子的牺牲,鸽子象征圣灵的赐予的拯救。

公元十四世纪,由于印刷术的发展,圣经壁画及版画可以集中编印成图书,这些圣经图书对民众影响很大,被称为“穷人的圣经”。据十八世纪德国作家莱辛及之后的历史学家考证,所谓“穷人的圣经”,应该是“穷教士的圣经”,即为无力购买全套文字圣经或受教育水平不高的教士所用的图书。无论是穷人的还是穷教士的,图像书改变了文字书的特权地位。图像的书,任何人都可以看,可以共赏。

4.听读

公元六世纪,十四岁的罗马人圣一伯努瓦(后被封为圣人Saint Benoft)放弃他的世袭头衔和富裕的家庭,离开尘世出家。在罗马与那不勒斯之间的一个山峦修建了一座修道院。他所定的教规中有一条:读书是修道院日常生活的主要部分。其细则规定:教士们就轻时,必须有教士值勤,他的任务是为就餐的教士们读书,桌前必须寂静,就餐者必须集中精力,而且不得对圣书加注。从十二世纪始,欧洲所有的西都会修道院都实行圣-伯努瓦的读书教规。

会聚在一起听读,在中世纪的世俗社会也相当普遍。在印刷术发明之前,很少有人识字,而且书籍是少数贵族和富人的财产,拥有书籍是他们的特权。大多数人,只有听人念书的机会。如听行吟诗人讲书,讲史诗。听读的历史可以上溯至古罗马帝国时代。那时,在宫廷或普通人家,都有给全家和朋友们念书的活动。当然,古罗马的读书或听书,决不是为了让听者远离快感,相反,是为了加强想象的欢愉。

在圣-伯努瓦时代,听读被认为是精神的练习,而到了十九世纪初,听读却成了被社会认为“合适”的女子的学习方式。据说听读还有治病的效果。十八世纪的法国作家狄德罗就曾为妻子朗读作品而治好了她的病。1781年7月28日他在给女儿的一封信中甚至还开了一帖读书的药方给一位朋友。

5.秘读

听读是共读,也是公读。与之相反的是秘读,即私下自己阅读。这时阅读的快感与阅读的地点、时间、读者所处的环境很有关系。有的书应是在图书馆读的。有的书却适合在饭桌上,阁楼里,厨房,地铁车厢,汽车上,旅途中读。

有的读者的阅读地点十分特别。美国作家亨利·米耶(Henri Miller)在《我生命中的书》里写道:“所有最来劲的阅读,我都是在厕所里完成的。”那个有着特殊用途的角落,除了厨房,也是普鲁斯特进行阅读、梦想的请静之地。法国文学理论家圣-伯夫则建议在十一月的树下读斯达尔夫人的回忆录。法国女作家克莱特(Colette)晚年选择床作为她写作、阅读、工作、休闲、会客的地方。其功能类似中国北方的炕。而法国女作家玛格里特·杜拉(Marguerite Duras)却不能忍受户外阅读。她的理由是:人不可能同时在两种光下阅读,这两种光是:日光与书光。阅读,应该在昏暗的房间,灯光只照着书页。

6.测读未来

在西方,有以偶尔翻页抽读某书某段来推测未来的做法,这一传统可以上溯到古代。诗人维吉尔(Virgile)的作品就是当时帝国很受宠的非宗教的预言书。罗马帝国君主君士坦丁是第一个从维吉尔的作品测读基督教预意的人。自那以后,维吉尔的作品成为最有神力的预言书籍。

历史上有一个有名的书测案例: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1642年末,去牛津图书馆参观。应邀尝试古老的维吉尔书测法。国王打开维吉尔的《埃那伊得》(Eneude)第四卷,读道:“愿他在战斗中被鲁莽胆大的部落弄得焦头烂额,并被放逐国外。”不知是否是巧合,1649年,查理一世便被他自己的人民砍了头。

7.书贼

由于有了书而有了无数的故事。

十九世纪下半叶,法国发生了一桩轰动的窃书案。这个案子的主人是出身于佛罗伦萨旧贵族家庭的意大利人利伯里(Libri)伯爵。他曾攻读法律和数学,二十岁就成了比萨大学的数学教授。1830年来法国,很快成为法国公民。他在巴黎大学任教授,被选为法兰西研究院院士,并获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他不仅爱科学,尤其酷爱书,他两次试图担任皇家图书馆馆长末果。1841年,他终于被任命为法国各省国立图书馆所藏古今书稿总目及细目督管委员会秘书长。

英国博物馆手稿部主任马登(F.Madden)对他与利伯里伯爵1846年5月6日初次在巴黎的见面有如下描述:“从外表上看,他好像从未多用水、肥皂和梳子。我们进入的那间屋子不到四米长,却在从地面到天花板的书架上堆满了书稿。窗框是双层的,壁炉里燃着焦炭煤火,煤火加上羊皮纸叶味,熏得我差点窒息,利伯里觉察出我们的难受来了,打开一扇窗。但我们发现,即便是一点点微风对于他都是磨难。他的耳朵上塞满了棉花,好像为了防止自己受干扰。利伯里先生人微胖,相貌可爱而憨厚”。

馆长先生当然不会想到这位憨厚的先生正在做的事。由于利伯里的官方身分,他可以自由进出法国任何一个图书馆,而他的博识又帮助他能顺利找到要窃的书。他不仅用大衣作掩护偷成.册的书,而且割页偷页。只有一地例外,那就是奥塞尔(Auxerre)图书馆。馆长极为照应这位官员,在利伯里通宵夜读时,馆长特派侍从陪夜以应不时之需。当然也搅了利伯里的好事。1846年时已有人控告利伯里。但此事令人如此不可思议,控告没有得到重视。1848年,利伯里被内线告知将有刑事而带着妻子逃到英国,并带走价值二万五千法郎的十八箱书。当时一位熟练工人的工资是四法郎一天。后来因为证据确凿,利伯里被判处十年徒刑。奇怪的是当时相当一批政治人物、艺术家、作家为利伯里辩护。其中包括梅里美。利伯里从英国转至意大利,他仍然有足够的时间悠闲地读完窃书的最后几页,而后离开人世。

8.作为读者的作者

作者为听众读自己正在写的或已经完成的作品,这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已经流行。作者以这样的方式作为第一读者,等待其他读者的批评以改进作品。公元十三世纪末,但丁就用当地语言(而非通常的拉丁语)朗读他的《神曲》。十四、十五世纪,作者为自己作品举行朗读会已经十分普遍。诗人维庸、乔支都身体力行。朗读是为了根据听者的反应作修改。听者若沉默,被认为是最放肆的蔑视。莫里哀还将所写的剧本念给家中的女仆听,边念边斟词酌句。

朗读也有不以修改为目的的时候。1768年冬天,卢梭为改善外界对他《忏悔录》批评,进行了一冬的朗读。有时从早上九点一直读到下午三点。据说,当他读到自己抛弃孩子那段时,听众顿时悍然,随后洒下同情的热泪。

在欧洲,十九世纪是作者公共朗读的黄金时代。在英国,其明星就是狄更斯。他可是一个专业朗诵家。在朗读时,他的每一动作,每一节奏,以及音调都作了精心安排。在朗读的书上,注满了记号:“欢快……,严肃……,激情……,神秘……,快……,伸手向地……,颤抖,”等等。有时却将朗读处理得极为简洁,几乎不用手势和语调处理。据说他从不回答听众问题,读完,向听众深深致意之后,即离开讲台,到后面换去汗水湿透的衣服。他为公众到处朗读,在仓库、会议厅、书店、办公室、庭院等各种场合。为了向公众朗读,他走过了四十个城市。

9.读书与眼镜

古希腊、古罗马或拜占庭时代,诸神是从不管文学的,古希腊及拉丁神话人物的画像,也从来没有一个与书为伍的。基督教第一个将书放在它的上帝手上。从十五世纪始,基督教圣像上除了书,又有了另一个象征:眼镜。当然,谁也不敢想象圣父圣于是眼力不佳。圣像上的圣徒们如圣-托马·达甘(Saint Thomas d'Aguin)、圣—奥古斯丁以及被基督教教规所接受的古代作家如西赛罗、亚里斯多德等常常手上拿书,戴着象征博识的眼镜。

十四世纪初,已经开始出现在画上添画眼镜的风气,以示博识和圣贤。维也纳纽玻格(Neuberg)修造院里有一幅十一世纪的名画《圣母永眠》,圣母静静地躺着,周围站着两排十分悲伤的圣徒学者,一位年青人托着一本厚书,转向后排一位白胡子老者。三个世纪以后,也就是在十四世纪期间,这位老者被不知名的一位画家戴上了眼镜。这一面史上的细节足以显现眼镜的特殊意义。

当然,历史上眼力不佳的人物确实不少,有亚里斯多德、路德、歌德、席勒、济慈、华兹华斯、泰戈尔、乔伊斯等,不包括晚年失明的荷马与密尔顿。那时,解决阅读困难的方法只有三种:请人念,看特大字号的书,或高价买一种特殊的宝石,如祖母绿,用来助读。直到十三世纪,弱视者的命运才有了根本的变化:人发明了眼镜。从十三世纪眼镜发明直到十五世纪,眼镜都十分昂贵、戴眼镜读书,简直是奢侈。

10.书疯

据《阅读史》记载1494年,一本用德语写的讽刺诗小书《疯子大殿堂》引起书市的轰动。作者是出生于斯特拉斯堡的法学博士布兰特(Sebastien Brandt)。该书对几种读书人或与书有关的人进行了分类和讽刺。

该书的扉页,是一幅面:一个戴着大眼镜的读者正在书房读书,四壁皆书。读者戴着睡帽,半遮着他的一对驴耳。手上拿着苍蝇拍子,边看书边赶落在书上的苍蝇。他就是作者笔下的第一号书疯——“疯博士”:他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沉溺书中,宁愿毫无生气地咬文嚼字,也不愿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书甚于一切。“我在这里有无数财宝,尽管我一个字也读不懂。”他屯积书,却毫无知识。

该书讽刺的余下的大书疯分别是:

第二号书疯是专为装饰而收藏书的所谓“藏书疯”。

第三号是不会择书读的嗜书疯。

第四号是翻书疯,读书只为装样,满足自己的虚荣。

第五号是专门藏华丽书的豪华书疯。

第六号是追求华丽装帧、专做“表面文章”的书疯。

第七号是一味滥写的“绣花枕头”书疯。

上述众多西方阅读史上的逸闻趣事都摘自这本《阅读史》,就从我个人的阅读经历来说,有的似曾听说过,有的则绝对是闻所未闻。阅读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与文化本身存在着的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在此可见一斑。该书无论从西方教育史、宗教史还是人文发展史的角度来说,都很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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