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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萍果

luyued 发布于 2011-06-08 23:00   浏览 N 次  

以前住在香港, 不太看報紙,

現在離開了回來當過客,

經過報攤時,

卻總是忍不住買份生菓報,

昨天晚上,

看到 "連汁都撈埋",

撈完之後, 又有點不屑,

覺得沒半點營養.


在台灣, 我不能說很喜歡看報紙,

但因為常泡咖啡店, 報紙雜誌一大堆,

有事沒事隨便翻,

左翻右翻, 便翻出癮來.


香港老英傳統有個偽紳士的樣子,

講究隱私, 法理和程序,

台灣傳媒可不吃這一套西方規矩,

名人佚事, 偷雞摸狗, 社會怪聞,

管他是不是 “疑”犯,

有罪沒罪, 有證據沒證據,

都可以鉅細無遺, 詳盡報導.


記者的口吻,

常常集神探, 法官, 律師, 心理學家, 犯罪專家, 維園阿伯, 黃毓民和鄭宇碩一身,

而且每個案件,

隨時會變成社會公審,

鄰居的阿叔大嬸也可以義正辭嚴的當法官,

告訴你那疑犯是狗娘養的, 該死, 十惡不赦, 槍斃最好.....


起初我看不慣這些街頭議論式的新聞,

匪夷所思, 嘖嘖稱奇,

現在愈看愈過癮,

一頭栽進這一甕中國人的醬缸裏.


台灣人常常罵香港黎智英把萍果和壹周刊帶來台灣,

污染寶島傳媒生態,

我看這句話對一半, 錯一半,

台灣萍果和壹仔,

一樣的粗鄙一樣的低俗,

但比起發源地香港, 青出於藍.


因為以上的原因,

它們粗鄙得夠徹底,

低俗得夠坦蕩,

寫狗屎垃圾的街頭怪事,

寫甲乙丙丁政商名流的風流床事,

都手到擒來, 龍飛鳯舞,

完全無遮無掩,

無邊無界,

尤其是名人的捉姦新聞,

狗仔記者們特別亢奮,

諸絲馬跡, 有理無理串成一堆,

纏綿悱惻, 極富想像力,

又懸疑又有味!


我也曾經做過X周刊,

但老媽老爸和孔子令我的教養太好,

下筆還禮義廉恥的左顧右盼,

而且太生太嫩,

狗仔記者的飯吃了半口就幾乎噎死!


還好, 今天的網絡天地, 浩瀚飛揚,

誰都可以做狗仔做貓仔,

我用文字去潑辣, 任性, 囂張與輕狂,

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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