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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揭武汉某医院商业贿赂黑幕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1 05:46   浏览 N 次  

医患问题何时休?

痛揭武汉某医院商业贿赂黑幕


惊曝武汉黑心医院 反对商业贿赂

作者:a15927611133

在医院推向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我是一名无辜的害者。今天,我向您揭露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为了得医疗器材的40%回扣,把病人当成自己赚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我希望通过您曝光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是黑心医院的医疗内幕,让更多的患者知道黑心医院怎样精心为病人设计陷阱,医生怎样为自己多捞回扣,怎样让患者多为医院创造经济效益。医生不为病人的病情着想,使病人走向一条不归路,永远不能恢复健康,好让病人能够重复治疗,赚取更多的金钱,而不管病人的痛苦。我本是一位健康的人,现经过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治疗,使我成为一名终身残疾人,也有一名患者同样不幸在这家黑心医院治疗成为了终身瘫痪。这样的例子在武汉市第十一医院经常发生,请看一下该医院保安人数以及安装摄像头的数量,就不然知道该医院发生医疗纠纷暴力事件之多。我的心愿是让更多的人知道武汉市第十一医院的黑心内幕,让全国的广大患者不要象我一样,踏入黑心医院设计的陷阱,成为医院医生赚取不义之财的工具。要认清黑心医院丑恶的嘴脸,不要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因为多一个悲剧,就会多一个不幸的家庭,同时也为本人声张正义,让黑心医院和黑心医生得到应有的惩罚。

2007年12月26日,晚上9点30分,中央电视二台经济半小时,马洪涛主持的医疗第三方,赵国雄揭露医疗灰色内幕,患者是牺牲品,回扣促销是业内潜规则。我看后试我震惊,我才明白为什么余允斌,潘光辉千方百计,百般阻挠我做牵引及其他保守治疗方案,非要我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原来余允斌,潘光辉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人工关节(假体)40%回扣。利润熏心蒙蔽了余允斌,潘光辉的良心,在金钱的驱使下,余允斌,潘光辉千方百计,不择手段以欺骗吓唬方式,不惜牺牲我终身残疾和终身痛苦,使我掉进了他们设下的陷阱,走向了一条不归路。余允斌,潘光辉以故意损害我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来获得人工关节(假体)40%的回扣,医生自己私下购买伪劣不合格器材获得的回扣更高。

我与2003年10月23日不慎摔伤,当日在一六一医院拍片,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医院要求我住院做牵引治疗,费用为一万元。当时我单位没办医保,医疗费自费,所以我想通过我外生女婿帮忙找一个熟医生,可以花最少钱,用最好的治疗方案把病治疗好。

通过六渡桥医院汪院长介绍到武汉市第十一医院认识了骨科主任余允斌,余允斌主任见到我们后满口答应给我们减免费用几千元。当时我们把一六一医院的诊断病历给余允斌主任看,并告知我是左股骨颈骨折,且年龄51岁,要求做牵引及其他保守疗法。但是余允斌主任把一六一医院的诊断病历一看说,你断的位置不好,如果做牵引及其他保守疗法,你永远站不起来,绝对会瘫痪,必须马上做手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并且(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手术后无任何副作用及后遗症。我们医院经常做这种手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治疗后跟正常人一样,我们是熟人介绍的,熟人不会骗熟人,余允斌主任极力说服我们做手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在余允斌主任的吓唬欺骗诱导下,我们进入了余允斌主任的虎口,听信了余允斌主任的治疗方案,手术后才知道他们给我做的手术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手术后到现在我每天疼痛不堪,我们每年多次到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找余允斌主任,潘光辉(主刀医生),但是余允斌主任,潘光辉(主刀医生)都说,手术是成功的,疼痛是手术后正常反应。

2007年4月3日我从武汉到北京多家医院专家门诊就诊,教授都说,我当时只是左股骨颈骨折,骨质密度厚,治疗又及时,年龄才51岁,太年轻了,应该做牵引,打钉子内固定保守疗法就能完全治疗好,不应该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只有65岁以上的人才考虑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手术方式错误,手术有问题,需要做翻修手术,而且医院医生私下购买的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材也是手术而且医院医生私下购买的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材也是手术后疼痛的主要因素。

本人经过武汉市第十一医院手术治疗后,几年来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接需要帮助,仅限于室内的活动,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利益,是医疗损害多发的根源,责任在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责任也在医务人员本人。我们正处在变革的时代,我们都想有高收入,但是,没有多少人清楚多少是自己应该的收入,什么收入是自己的正当收入。于是,医生变的贪婪,医生开始把自己服务对象当成自己赚取不义之财的工具。我国正处于医疗事故的高发期,据我所知,这个医疗事故的高发期还在继续,有医疗事故,就有受害者。

(1)武汉市第十一医院骨科主任余允斌私下购买武汉宜禾通用器材有限公司的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械。
(2)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在为病人动手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前,没有为病人做必须的检查,即拍病人的双髋关节正侧位X线片。医院医生没有为病人确诊的情况下,为病人动手术(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
(3)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在未告之病人做什么手术的情况下,就对病人做了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
(4)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故意购买不合格或废旧的医疗器械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行为,为经济利益采取本不应进行的医疗行为,而该医疗行为不可避免地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是医疗故意行为。

牵引治疗要价1万,是比换人工金属假关节便宜,但是武汉市第十一医院骨科主任余允斌为了得医疗器械的回扣,欺诈病人。在未告之病人做什么手术的情况下,就对病人做了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费用2万多,国产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械[武汉宜禾通用器材有限公司自己生产的]}

受害人朱女士的一位病友王女士也是股骨颈骨折,当时年龄48岁,也是做的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也是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潘光辉私下购买的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材,造成张连英终身瘫痪(残疾证为叁级)。因长期瘫痪,造成膀胱结石,肾脏不好,受害人王女士在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住院治疗三年,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为了平息这场医疗纠纷,欺骗王女士,签订了一个不公平的协议。

本人在北京多家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301医院]专家门诊就诊,教授都说,我当时只是左股骨颈骨折,骨质密度厚,治疗又及时,年龄才51岁,太年轻了,应该做打钉子内固定保守疗法就能完全治疗好,不应该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只有65岁以上的人才考虑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做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术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而且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私下购买的伪劣不合格医疗器材在病人体内有排斥反应。

病人在医院始终是弱者,我们不可能知道这个病应该怎么治,应该花多少钱,用些什么药,因此,什么样的方案才是正确的方案,什么样的治疗能难病人少花钱,就全凭医生的良心了。错用药物,错治病人,错误输血,错报病情。

通过调查得知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在2002年到2006年期间,只要是病人诊断为股骨颈骨折,无论年龄大小,都不做打钉子内固定手术疗法,直接做有高额回扣的全髋关节(假体)置换手术,即换人工金属假关节,欺诈患者,获得医疗器材的高额回扣。武汉市第十一医院医生没有给病人一次恢复健康机会,直接把病人的关节切了,赚取高额回扣!!!

受害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592711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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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9-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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