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的鼓动
luyued 发布于 2011-01-26 16:56 浏览 N 次——浅谈东西方文化交流中的幻想角色演变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是有目共睹的。随着现代媒体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不同国家之间的联系日趋紧密,促进了各国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随之而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文化的全球化,各种文化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渗透。西方的文化产品,电影、电视剧、游戏、小说,也随着西方物质文明的传播,无孔不入地来到我们的身边。
全球化并不等于西方化,文化之间的交流是双向的。但是由于目前西方文明所处的强势地位,虽然东方文化也有向西方世界、主要是美国渗透,如好莱坞的《卧虎藏龙》、《木兰》,以及《Matrix》中的东方功夫,但主要还是处于被渗透、被“入侵”的弱势地位。具体到神魔文化,也是如此,西方的神魔文化,在我国的受众,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受众之中,渐渐地取得了接受与认同,大有取本土神魔文化而代之的趋势。这里所说的神魔,是广泛意义上的定义,泛指西方神话、幻想文化中的形象角色,而不是特指天神和魔鬼。
龙就是一个比较好的例子。西方的龙和东方的龙,在外表形象和象征意义上,是完全不同的。相同的地方,只是他们都很强大罢了。
西方的龙(Dragon),是一种长着翅膀的巨大蜥蜴,一般守卫着自己的宝藏,爱财如命,它代表的是力量、残暴、恐怖和邪恶,在神话和传说中往往充当反面角色。而在西方文化当中,勇敢的骑士,如圣乔治,往往就依靠屠龙来体现自身的强大与正义。在西方奇幻小说如《龙枪》之中,之所以加入善良阵营的龙,不过是为了平衡故事的发展而已。
我国原生的龙,形象则是由远古的图腾崇拜演变而来,据民俗学家研究,它的原本形象是一个强大部落所崇拜的蛇,后来随着这个部落逐渐征服吞并了其他的部落,陆续把其他部落的图腾形象的一部分,如鱼的尾巴,鹿的角等等也加入到本部落蛇的形象之中,到了最后,就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龙的形象。总的来说,我国先民对于龙,是以一种敬畏的心态来对待的:龙的主管职责是降水,风调雨顺对于一个农业民族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因为翻译者把西方的Dragon翻译成为“龙”,因此在中文的“龙”,就有了东西方的两种形象。对于老一辈人来说,熟悉的自然是中国的龙,但是对于新一代的年轻人来说,除了过年过节或者婚嫁喜筵之外,能够看到东方的龙的形象的机会,并不算多。而在西方游戏,甚至中文网络游戏,西方奇幻小说,网络上的幻想小说,或者好莱坞电影之中,倒是经常可见西方的那种大蜥蜴。
“龙”不过是存在于我们想象中的生物,一种神魔的形象是否有生命力,能否被广泛接受,取决于它是否形象鲜明,直观突出,并且有着高的曝光率。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不少人觉得西方的龙形象比较丑陋,而且缺乏想象力,理由就是“西方的龙需要翅膀才能飞行,东方的龙就不需要”,但是媒体潜移默化的力量是很可怕的,大家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甚至会觉得本来就是应该如此。如果按照这样的情况发展下去,经过一段时间的熏陶,西方的Dragon成为了大部分国人心中“龙”的标准形象,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到时候大家一提起“龙”,想到的恐怕就是那种非常有钱的喷火大蜥蜴,而不是腾云驾雾的降水神兽。联想到西洋的圣诞节年渐火爆,而传统的春节则“越来越没有过年的味道”,在文化之间强弱不同的现实下,确实存在着这种可能性。
西方文化的这种渗透,并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文化入侵。实际上,文化入侵这个词,并不大符合常理,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入侵”代表着用强迫的手段,来迫使对方屈服和接受,但是文化渗透不同,它是非强迫性的。被渗透者既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自古以来,强势文化向弱势文化的渗透,无可避免也是无法阻挡。在中华文明的黄金时代,本土的儒家文化,就曾经向各个邻国渗透输出。其直接结果,是缔造出一个亚洲儒家文化圈,使得各邻国对我国产生好感和崇拜,并且极大地促进了他们的社会文化发展。现在西方文化处强势地位,对我国实现渗透也是自然的事情——事实上,西方文化的这种渗透,从20世纪初就已经开始了,并且和我国实际相结合,取得了极大的成果。
而在中国的神魔文化历史传承中,也并不存在纯粹的民族文化及其传统。我国自古就是一个世俗社会,没有祭司阶层的存在,神权相对薄弱,因此民众对于外来的神魔,没有天生的抗拒心理。先民对于外来的神明,只要有用处,一般是有神就拜,礼多神不怪。同时,中华文化一直以来都有着消化和吸纳外来文化的优点,对于外来神魔,除了取代本土原有神魔之外,更大的可能性,是融合和包容,并实现本土化,比如观音。
观音本名观世音,梵语音译为“阿那婆娄吉低输"或"阿婆卢吉低舍伐罗”,在佛经中,称观音为大慈大悲的菩萨。唐时因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观世音方改名为观音。但是在佛教最初传入我国的时候,观音却是男性形象。他原是印度婆罗门教的一个善童,名叫双马童,又叫马头观音,行动比思想还快。“不太子,善男子,命其名为观世音”、“如来国有二莲花化生二子,左名宝意,即是观世音”。从现存壁画和雕像可以看出,唐代以前的观音形象大多为男相;唐以后的观音像逐渐演变成为女性形象,到了了西游记中,更加是“玉面天生喜,朱唇一点红”、“缨络垂珠翠,香环结室明,乌云巧叠盘龙髻,乡带轻飘彩凤翎”,充满了女性魅力。
在随着佛教传入中国之后,观音的形象发生了由男性变成女性的转换。究其原因,大概有两条。一是佛事的需要,在满殿宝相庄严的佛像和威严刚猛的金刚之中,多这么一个温柔、慈祥、仁爱,甚至是婀娜多姿——比如水月观音,确实是顺眼调和多了。而且神职人员之中也有女性,有这么一个女性的菩萨形象,对于同为女性的她们来说,要亲切和容易接受的多,成神也变得有希望起来。
原因之二是信众的需要。在人们的心目中,女性是平和、温柔、慈祥、仁爱的象征,一个神以善良女性的形象出现,对于吸引信徒传播教义,有着极大的好处。神是信徒用来寄托希望的,尘世中有着各种各样的苦难,信众们需要找一个诉求的对象和寄托希望之所,谁能够更好地满足信徒的这种需要,谁就能够吸引更多的信徒。对于封建社会的中国妇女来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无子乃是“七出”(丈夫休弃妻子的七个理由)之一,因此子息问题乃是最大的诉求,而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观音在本身形象变成女性形象之后,逐渐也多了一个“送子”的职能,从而以“送子观音”的形象最为底层妇女所知。
说到底,是信徒根据自己内心的愿望创造了自己的神。一个神魔的形象要想有吸引力,要想维持和发展,就必须根据时代的变化和信徒的需要,不断地变化调整形象和职能,也只有这样,它才能保持生命力。
这种受众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对原有的神魔形象进行加工的现象,无时无刻地进行,时间长了之后,产生出来的神魔形象和其原始形象,会产生极大的差异。如果能够有机会到小乘佛教或者喇嘛教的庙宇中参观,就可以看到里边的释迦牟尼像和观音像,都和我们常见的大乘佛教形象不一样。在昆明的圆通寺这样的三教合一(大乘、小乘、喇嘛教)的寺院之中,更是对比鲜明。
民众在不同文化不同神话的不同神魔之间进行融合附会,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从而产生新的神魔。这样,旧的神魔就可以以新的面目,或者新的神魔以旧的躯体出现在世人面前。僵尸,特别是港台电视中的僵尸形象,就是这么一个例子,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西方现代传播方式以及西方强势文化,是如何在十多二十年间对一个本土的神魔形象产生影响并且完成改造的。
香港影视中的“僵尸片”,在最初兴起的时候,取材于民间流传的湘西赶尸传说、“茅山术”传说再加入香港特有的功夫片元素,极富本土特色。这个时候的僵尸,形象是身着清朝官服,双手伸直,双足并拢一蹦一跳,而且看不到生人,只能够以人之呼吸辨别方位。要对付它,则需要以糯米、墨线、桃木剑、黄纸符等民间手法。可以说,这是土产的僵尸。
但此时西方的吸血鬼形象已经传入香港,电影人也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在僵尸电影之中,“僵尸”会吸血,以及受害者也会变成“僵尸”这种设定,不能说不是受到西方吸血鬼电影的启发,因此把吸血鬼的特性加入到僵尸中去。不过,在西方传统的吸血鬼文化中,被害者一般都只是作为吸血鬼的食物,只有当受害者能够回吸对方的血的时候,方可变成吸血鬼——这个过程称为“初拥(The Embrace)”。香港电影则简单满足于只要被僵尸吸血,就会变成僵尸的同类——这样就可以制造出一个僵尸军团。
“僵尸”在香港影视中的形象不断演变,民俗味道也越来越淡薄,毕竟西方文化和西方媒体,是处于一个强势的地位。到了90年代末的电视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吸血鬼和本地僵尸的结合,已经基本完成。虽然名字也是叫做“僵尸”,但属性已经是以吸血鬼为主:强大的体力,坚韧的身体,以及靠吸血为生,忍受着漫长寿命带来的痛苦,都是西方吸血鬼所特有的特性。到了这个时候,香港的“僵尸“,已经是几近西方的“吸血鬼”,形象也基本固定下来,只差不会变成蝙蝠在夜空中飞翔,似乎也不象吸血鬼那样害怕阳光。至于大蒜、十字架、银子弹,则是看编剧的喜好,一般来本说土僵尸如果怕的桃木剑黄纸符就不会怕西方的那些东西,原因……兴许是信仰问题吧。
90年代末期,香港亚洲电视的电视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热播。一如西方吸血鬼文化随着西方强势媒体渗透入香港那样,香港的僵尸文化也随着相对较强势的香港传播媒体进入大陆沿海地区。当时广州的部分小学生,看了该剧之后,在学校里学僵尸那样一跳一跳的,老师家长因此对此意见颇大,在媒体上引起了一阵小小的风波,那都是后话了。
其实,玩过《魔法门:英雄无敌》之类的游戏的读者应该都知道,在西方神魔体系中,僵尸(Zombie)和吸血鬼(Vampire)的形象,是非常的独立的。一个是恶臭丑笨的低等魔物,一个是优雅妖异的暗夜贵族,普通人都不会弄混淆。只是经过本国文化事业从业人员的再创作,才出现了目前国内影视文化中常见的这种叫做“僵尸”的类吸血鬼不死生物。而在可蕊的《都市妖奇谈》之中,这种对神魔的再创作更加是进一步。来自上古神话的旱魃、近现代民俗文化中的僵尸,以及来自西洋的吸血鬼,都演变汇集成为一个统一的形象——僵尸医生南羽:既能象旱魃一样“轻而易举地就可以使一州一县赤地千里、滴水无存”,又如僵尸一样是由死者变化而来,日常生活则象吸血鬼一样靠吸食血液为生。如果《都市妖奇谈》能够动漫化、影视化,这种三合一的新形象能够在中华大地上完全取代西方的吸血鬼和香港的二合一“僵尸”也说不定。毕竟神魔的标准形象是由受众决定的,大家都觉得它应该是那个样子,它就得是那个样子。
可以说,外来文化中的神魔形象本土化,古已有之,不值得大惊小怪。根据时间的不同,观音算是已经完成本土化的外国神魔,吸血鬼是正在完成本土化的外国神魔,而龙(Dragon)则是或许要完成本土化的外国神魔。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汉朝开始佛教从印度传到中国来,算是带来了第一次的外来神魔渗透浪潮,佛、金刚、菩萨、天龙八部就是从那个时候逐渐进入普通中国老百姓的生活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加速到现在的文化全球化进程,则算是第二次浪潮,这次浪潮给我们带来了龙(Dragon)、精灵(Elf)、兽人(Orc)。与第一次浪潮的和风细雨潜移默化相比,第二次的浪潮,要更强势更汹涌一些。无所不在的现代传媒的力量是无所不能的,即使一个对西方神魔文化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在看了《指环王》之后,也能够对“小精灵”(Elf)这种西方神魔文化中的智慧种族有很直观的了解——高贵、纤弱、美丽、敏捷,虽然西方奇幻文化的资深爱好者可能会纠正他说这个不叫做“小精灵”,应该叫做“精灵”。
对每一种神魔的形象的接受,都有一个过程。作为载体和内容,一个强有力的传播方式和能够给受众留下深刻印象的作品,都是不可缺少的。在蒙昧黑暗的欧洲中世纪时代,圣地教堂里的壁画、塑像,以及东方庙宇洞窟中石刻、佛像,能够让不认识字的信徒直接产生精神层次的震撼,从而忏悔自己的罪行,皈依神的怀抱。上帝、天使、亚当夏娃;菩萨、阎王、六道轮回等形象,也随之深入民心。随着文明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文学、音乐、美术开始发挥更多的作用,弥尔顿的一部《失乐园》,奠定了撒旦“宁在地狱称王,不在天堂为仆”的叛逆形象,而《西游记》的巨大成功,不但塑造了孙悟空等家喻户晓的神话形象,而且其中扬佛抑道的思想,也在明清以来的宗教演化和民间风俗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见经典作品的巨大影响力。到了现代,发挥最大作用的形式,已经是电影、电视、漫画等动态文化,未来一段时间会,则会变成游戏等互动方式,而这些恰恰是目前西方文化的优势所在。
西方神魔文化的强势,除了他们的在形式上的优势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成熟而优秀的内容创作。无论是跟神魔有关电影、游戏或者小说,能够吸引人、有人文深度的作品都相当的多。《指环王》就不必说了,《哈里·波特》四本简体版也能够卖出五百万册以上,它影响的,将会是一代青少年啊。至于《龙和地下城》之类的设定,更加是已经培养出不少的死忠受众。反观我国的现状,由于历史造成的文化隔离断层原因,不但缺少能够与之抗衡的优秀作品,而且就算想要发扬传统文化,这一代之中对传统文化有深刻了解的,也实在不多,不知道从何做起。国内的游戏公司就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说是要做有本土特色的游戏,其实是只会做武侠RPG(角色扮演游戏)一种。再多的本土特色,就说不上来了。
文化一旦产生,通过潜移默化,对于社会道德的向背,和心理思想的正反,都有绝对的影响。也许您可以大声疾呼中国人不要过圣诞节,也许您可以高喊将AD&D(专家级龙与地下城)赶出国门,或者您可以数十年如一日地坚持自己的信仰和习俗,但是在在不知不学中,您还是会受到它的影响。因为新的文化会自然而然演变民俗的一部分,从而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跟空气、水和土壤一样密不可分,到了最后,您将不可能脱离它而存在。
在《被遗忘的国度》设定系统之中,一个神的力量,是跟信徒的数量(人数)和质量(狂热程度)成正比的。如果没有信徒,神甚至会丧失神格。现实世界的神魔形象,也是如此。如果没有强大的形式和内容支撑,就会逐渐消亡或者被替代。比如孙悟空,自从日本漫画《龙珠》和《最游记》登陆我国之后,《西游记》中那位大闹天宫的孙悟空的形象,就受到了后来者的一定威胁。受众是很无情的,长时间不出现就会将原有的神魔淡忘。随着西洋神魔的不断入侵,本土神魔恐怕要节节败退,慢慢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中。或者有一天,我们的后人,会彻底地忘记祖先的龙是什么样子,而把四海龙王描绘成《龙枪》中白金龙帕拉丁或者万色返空龙塔克西丝的模样。
神和魔,都不过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而已。它既然会产生,也会有消亡的一天。有诞生自然有消亡,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文化的交流,东方的神魔形象被西方的或者是取代或者是融合,是正常的,也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上,读者、观众、游戏玩家等受众群体,对于自己选择何种文化产品,有着自由的的选择。而这种受众群体的自由选择,可能使原有的文化形象、传统生活可能处于不利的位置。对于受众群体来说,选择的后果,可能是好的积极的,也可能是坏的消极的。风险虽然存在,原有的文化和传统也可能受到伤害,但是相对于个体的选择自由,我们不可能因为受众可能抛弃原来的东西,而拒绝给他们见识选择的机会。只要不伤害他人,人应该可以按照自己愿望生活和信仰,尽管这种选择的后果,可能让人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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