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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标金延迟交收交易简介

luyued 发布于 2011-01-29 18:46   浏览 N 次  

产品简介

1、现货标金交收交易的定义:指投资者(客户)按即时买卖鑫福鑫标准金条,延迟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行为。其实买卖交易时只需要支付一定的基础风险管理金,实物交收时结清全部货款。

2、标准金条品质:Au99规格:10盎司/条。

3、交易单位:以每10盎司(1盎司=31.1035克)金条为交易单位(简称1条),交易数量为10盎司的倍数。

4、风险管理金的支付:交易采用支付风险管理机的方式进行,投资者(客户)每条交易所需支付的基础风险管理金比率如下:

资金数量

基础风险管理金比率

2万人民币(含)以上20万人民币(不含)以下

每条为10盎司1000元人民币

20万人民币以上

另行商议

投资者(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划款或通过银行柜台汇款等方式,将基础风险管理金打入公司开立的风险管理金专用账户,公司确认到账后即可进行交易。

5、交易方式:网上自助交易或电话委托交易。投资者(客户)在交易时间内可选择任意时刻进行操作,也可以选择在交易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黄金交收。

6、交易时间:周一8:00至周六01.:00(具体祥见本公司《现货标金交收交易规则》)

7、交易价格:金银宝电子商务平台的即时报价为准,以盎司人民币计价,该报价以伦敦黄金现货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同步连续人民币报价。

8、交易结算:在交易时间内系统将按市场价格的变化对投资者(客户)的持仓进行即时的结算。

9、交易费用:投资者每交易1条(10盎司)收取手续费24元人民币。对投资者(客户)所持长仓隔夜(2:30am)以后每条每天收取8元人民币仓租费。

10、风险管理金的提取:投资者(客户)只需填写〈客户资金调拨单〉并传真给公司财务部。公司将通过银行把资金划转到投资者(客户)的银行帐户内。

11、实物交割规定

a) 投资者(客户)提取金条的数量为10盎司的整数倍,最少数量为10盎司。

b) 投资者(客户)提出提货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提取金条的全部货款和其他相关费用后,本公司根据客户提货数量在10到30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资者到本公司提货(具体规定详见本公司〈实物交收规则〉)。

12、开户方式:

开户时投资者(客户)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营业部签署〈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客户协议书〉,并存入风险管理金。本公司风险管理金帐号。

如外地投资者(客户)不便到本公司营业部开户,本公司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传真将〈〈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客户协议书〉〉传递给您,您签署〈现货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客户协议书〉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寄回本公司即可。

产品特点

1、交易时间长:

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达24小时,完全与国际接轨。

2、 点差小:

交易时间为4元/盎司。价格完全在伦敦黄金现货市场公布的价格范围内变动。

3、 交易起点低:

交易起点为每条10盎司,且交易数量必须为10盎司的倍数,投资者(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情况选择每条交易风险管理金比例,一般为每条1000元。

4、 交易方法便利:

通过网上自助交易方式,即时进行情报价与交易下单同步显示,成交迅捷,操作轻松简便。以方便工作繁忙上网便利的投资者。

5、资金结算时间短:

投资者(客户)当日可进行多次买卖交易,提供更多投资机遇。

6、可任意时间交割:

投资者(客户)在按即时价买卖鑫福鑫金条后,可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进行实物交货。

7、易捕捉金价波动机会

交易具有杠杆效应和采用做空机制,因此投资者(客户)能够更为轻松的从黄金价格波动中获利。

交易规则

本规则由鑫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则,政策予以制定。

1.定义:

指按即时价格买卖鑫福鑫标准金条,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景象教授的交易行为。

2.金条:

适用于本公司交易鑫福鑫标准金条或同品质的标准金条。

规格:规格:10盎司/条(1盎司=31.1035克)

品质:AU99

3.基本知识:

长仓:指投资者(客户)买进的未交收的金条

短仓:指投资者(客户)卖出的未交收的金条

实物交收规则

1.定义提货指投资者(客户)买入鑫福鑫金条后付清全部货款提取实物的行为。

交货指投资者(客户)卖出鑫福鑫金条后交回标准金条兑现的行为

2.鑫福鑫金条:

规格:规格:10盎司/条(1盎司=31.1035克)

品质:AU99

3.交收地 安徽鑫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提货 提取金条的数量为10盎司的整倍数,最少数量为10盎司。

投资者(客户)提出提货申请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提取金条的全部货款并支付金条加工流通费每盎司150元人民币。

具体要求如下表:

提取金条数量(Q)

付款后的提货时间

10盎司≤Q<30盎司

10个工作日

30盎司≤Q<100盎司

20个工作日

100盎司≤Q

30个工作日

5. 交货

投资者(客户)卖出金条后可选择鑫福鑫标准金条进行交割交割地:甲方所在地

鑫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资者(客户)的实物金条后需进行品质重量检验。

实物交收费及检验费每盎司100元人民币由投资者(客户)支付。检验合格后由鑫福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二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货款。

6.基础风险管理金

交易时需支付其所买入或卖出每10盎司1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作为其履行交 易的财力担保。只有本公司收到投资者(客户)的基础风险管理金之后,投资者(客户)才能进行交易。

具体风险管理金的比率规定如下:

资金数量

定金比率

5万人民币(含)以上

20万人民币(不含)

每10盎司1000元人民币

20万人民币(以上)

另行商议

当投资者(客户)同时持有长仓及短仓时,每条长仓和短仓所需的基础风险管理金累计以25%计算。

7.定金:买进金条或卖出金条行为并没有结清全部货款,而黄金市场的价格随时会 发生变化。当市场价格向不利于投资者(客户)的所持仓位发生变化时,本公司需按规则根据风险率随时收取追加定金。

8.即时结算:

本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的变化随时对投资者(客户)持仓进行即时结算。

A、当投资者(客户)账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70%时,投资者(客户)风险管理金不足,需要追加风险管理金,如不能追加保证金,投资者(客户)只能减少持仓或反向持仓,直至投资者(客户)持仓风险率等于或小于100%。

B、当投资者(客户)持仓的风险率等于或大于25%时,为控制投资者(客户)风险,系统将自动对投资者(客户)持仓进行锁仓;当投资者(客户)周末或节假日持仓风险率等于或大于25%时,为控制投资者(客户)风险,系统将自动对投资者(客户)持仓进行锁仓。

C、投资者(客户)务必对其所持仓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如投资者(客户)未及时减少持仓或追加保证金,当投资者(客户)持仓风险率至20%时,本公司会对投资者(客户)剩余持仓进行强行全部平仓。

风险提示:

1.投资者(客户)应保管好网上的交易密码和电话交易密码,不可随意泄露,否则将会产生投资者交易损失的风险。

2.当市场价格向不利于投资者(客户)的所持仓位发生变化时,如投资者(客户)风险管理金不足,其只能减少持仓或追加风险管理金,如投资者(客户)未及时减少持仓或追加保证金,当投资者(客户)持仓风险率至20%时,本公司会单方面对投资者(客户)剩余持仓进行强行全部平仓。

3. 因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影响,金价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之中,进行黄金投资,机遇与风险并存。参考合同第八页《交易风险》。

特别提醒:

1、本公司提供行情分析系统与手机短信报价服务,仅仅是提供投资者(客户)在进行交易时作为判断行情走势分析的参考图表和报价,实际交易价格均以鑫福鑫电子交易平台的实时人民币报价为准。

2、 投资者(客户)与本公司签定《现货标金延期交收交易协议书》后,投资者的每一次买卖交易都视作自动与本公司签定了委托交易台合同。

3、 投资者(客户)应及时掌握自己交易帐户的仓位情况及可用风险管理金的状况,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4、 买卖过程中投资者(客户)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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