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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luyued 发布于 2011-01-23 14:46   浏览 N 次  

来自一位商标行业精英的倡议——

浙江大学总裁班学员 邹维铁

不久前,一位远在温州的同学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其父亲“王笃芳”的名字被抢注了,对方想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商标,问我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规定,“王笃芳”这位中国黄杨木雕工艺美术大师,从今往后竟不能再在自己的作品上刻名字,否则就是对商标持有人的侵权!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三十一条都指出,未经商标持有人同意,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标识。

就此情况,我同学父亲要么乖乖花20万受让该商标,要么坚决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期间,如果不能中止抢注人或竞争对手使用该商标,“黄杨木雕”市场的混乱也就在所难免了。

还清晰记得由本人代理的“浙商银行”商标抢注案件,当时,我从商标局异议——评审委复审——中院——高院,整个过程历时8年之久,虽然最终撤消了抢注者的商标核准,但是作为“浙商银行”本身,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本来几千块钱可以搞定的事,无端端弄得自己非常狼狈。

2003年4月,联想集团被迫弃用长达14年之久的“Legend”英文品牌,毅然更名“Lenovo”。而早在1989年,联想在香港成立时便确立了“Legend”,可惜这个意为“传奇”的商标,早在许多国家被抢注。尽管当时联想的高管多出自清大、北大,可他们终究对品牌的管理没有像自己的专业那样有经验。

另据国家工商总局最新不完全统计,国内目前已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其中“康佳”在美国、“海信”在德国、“科龙”在新加坡、“五粮液”在韩国、“女儿红”在日本、而“龙井茶”分别在日本、韩国遭到抢注,“金华火腿”还在日本被人注册在罐头食品上。此外,拉芳、六神、舒蕾、大宝、奥康、飞驼、乔耐、奥伦、欢鸟、雕牌、黑妹、陆陆顺、太子龙、乐百氏、格兰仕等一大批品牌也都在境外被抢注名单中。像这样的抢注潮估计还会持续很长时间,只有等到国内大部分企业都具备足够的商标保护意识时,才可能逐渐回落。

由此可见,商标保护刻不容缓。目前,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已在各国拥有注册商标7万多件,而美国在华注册商标2万件,日本是11500件,德国是6100件……

就国际注册来说,一国的商标保护只能在该国内有效,由此而引致许多跨国商标注册申请。其中有诸多的不便,如语言就是跨国商标申请的一种障碍,一项商标要同时向几个国家申请注册,难度就更大。大多数商标注册申请人对于外国商标管理规定及使用情况不可能了解得十分详细,在商标注册申请及注册后商标权的保护方面,都会遇到困难。
在此,本人作为商标代理人,以及本人创办的杭州裕隆商标代理机构,能够竭诚帮助商标申请人熟悉各国商标法律制度,同时帮助商标申请人办理各种手续,有效向国外申请商标注册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譬如全权代表申请人同商标管理机关打交道,办理申请及各项有关事宜,包括填写商标申请书,准备申请所需各种文件,并将文件译为该国文字等等。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企业在制定品牌战略时,一定要把设计、注册商标当作固化自己品牌一件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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