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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ued 发布于 2011-01-24 01:15   浏览 N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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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1)

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冬天,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春天。我们面前什么也没有,我们面前什么都有。

——狄更斯《双城记》

当我们一再抱怨由于某些制度、法律滞后于行为,导致某些合理但不合法的经济行为得不到认同,某些不合理的经济行为却由于打了擦边球,堂而皇之抢占高点时,制度、法律日臻完善。然而,当新的制度、法律出台时,很多企业患了不适症。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于国家以不容置疑的态度、强制的形式,把一些游走在山野中的草莽绿林好汉训练成正规军。但新法实施的消息一经传出,就被演化为“狼来了”的多个版本在坊间流传。

新法的出台,到底是摧毁企业的暴风骤雨,还是史无前例的良性布局?是福,还是祸?

“狼来了”的经济学故事

新法欲来,风满楼?

多年来持续上涨的劳动力成本,让企业如鲠在喉,难以下咽。《2007中国农民工(蓝领)报告》显示,2007年国内农民工收入普遍上涨200元,月收入达到1 200元左右。新《劳动合同法》“不合时宜”的出台,则让企业在“狼来了”的呼声中仓皇失措。

走出困局:危机下企业自救之道

第2章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

今日的果,来自昨日的因。劳动力成本上涨是人道主义与市场经济双重作用的结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干预劳动价格的上涨。

谁给农民工涨工资?供求关系。随着经济的鼓点越打越快,世界资本都在觊觎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越来越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星罗棋布,中国也由此摘得“世界工厂”的桂冠。然而,劳动力也不是滔滔江水,用之不尽取之不竭。企业招工的胃口大开,导致一波又一波的“民工荒”接踵而至,劳动力短缺,工资上涨水到渠成。

墨菲法则告诉我们,该来的总会来。这是一个资本不能一手遮天的时代,人本渐渐浮出水面,并成为人道主义的一张醒目名片,民众、社会和历史都在呼唤人本。赋予市场经济以人道主义,道德不断对资本独裁进行挑战和制约,给劳动者带来福音、撑起保护伞,这是世界经济的潮流,也是中国经济的趋势。所以,新《劳动合同法》是人本主义不断渗透的结果,是民意所向。

与新《劳动合同法》狭路相逢,顺势而行才能胜。然而,很少有企业能够心平气和地迎接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出台的日渐逼近,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恐惧如影相随,在他们看来,新法带给他们的都是坏消息:

人力低成本是中国企业的优势资源,旨在保护劳工的新法无疑是对人力成本的一次挑战,诸多企业的价格优势不复存在,其竞争力会大打折扣;这对原本利润空间狭小的企业更是一场生死考验,因为人力成本的提高会让他们不堪重负,利润再次被压缩,生存亦成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帮助劳动者“重拾铁饭碗”,却不能附加以有效的激励机制,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活力的缺失将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会不会成为疗养院?新《劳动合同法》会不会矫枉过正,不利于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

新《劳动合同法》还未出台,正反双方就在大小媒体甚至街头巷尾进行唇枪舌剑。正方认为,新法可以让中国尽早结束劳动力价格低廉的时代,有利于提升中国的竞争力;反方则认为,新法出台,过早削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被新法逼迫的产业升级很有可能是早产儿。无论正反双方如何针锋相对,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新法将导致劳动力成本提高。

《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2)

与旧《劳动合同法》相比,新《劳动合同法》为劳工撑起的保护伞越来越大,增加了工作地点和职业病危害等防护条款、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合同到期前终止要付经济补偿金条款等等,这都让资方感到了成本之殇。

那么,新法实施后到底给企业增加了多少成本?的《中国青年报》,向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调查样本:

以南京市一个不为员工缴纳五险、辞退员工不给经济补偿、不实行带薪休假的企业为例:

在社会保险方面,按照南京市的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为每月1 189元,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保五项保险合计每人每月缴费53673元,其中个人承担14079元,企业每月要为一名员工缴纳社保费39594元。

辞退员工的企业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需要解除劳动关系,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说,企业实际上每年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是12个月,而是变成了13个月。以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计算,企业每年要多支付850元。

关于强制带薪休假的规定,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年以上10年以下必须带薪休假5天,否则要按照3倍工资支付加班费。企业对于这项的支出是: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照此计算,员工每月实际工作日为2083天,按照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50元计算,每个工作日工资为408元,如果不允许员工带薪休假,企业每年要向员工支付612元。

以上3项,企业每年为每个员工多支付6 214元,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计算,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上涨了61%。

新法还未实施,企业已经开始叫苦连天:南京一家物业保洁工程公司,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部分和带薪休假部分,为公司每人每月增加122元,增加的劳动成本挤掉了他们14%的利润,而他们的毛利润还不过20%;南京一家加工出口铁制品的企业,新法实施后,他们就每月增加20多万元的工资;北京鼓楼一家酒店的老板每月要为其酒楼的400多名服务员多支出144万元的保险。

对于很多草根企业,新法实施点中的是他们的生存死穴,劳动力成本上涨直接让他们步履维艰。其中,让企业心忧的还有新《劳动合同法》力推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多企业经营者认为,这看上去很美的新《劳动合同法》,是对铁饭碗时代的回归,为资方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

资方对这个“无固定限期合同”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这意味着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方就成了永久员工,资方要对其终身雇用。很显然,这一规定给资方用人加了一道紧箍咒。”

“对那些工作即将满十年的员工,是否要续签合约?对那些连续两次签订一年合同期限的新员工,在其第二次合约到期后是否长期留用?另外,一旦企业未来出现经营调整,新用工制度会否给企业带来过重的成本压力?”

《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3)

“凭什么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向选择是否在企业继续劳动,而企业便没得选择必须养他?”

……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为劳动者披上的一件保护衣,并未给员工贴上“永久员工”的标签。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出现违规,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同样可以被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条“狼”没有企业所想象的那么可怕。

中国制造能够在世界经济铜墙铁壁的包围中披荆斩棘,如入无人之境,很大部分源于低廉劳动力价格这个镇企之宝。“休克疗法”之父杰弗里·萨克斯在1992年来到中国时,曾这样评价:“我终于理解了9%的经济增长率意味着什么——一个从不停止运转的经济,工作昼夜不停地轮班倒以弥补失去的时间。对中国而言,需要弥补的时间是550年。”为贫穷压制的生存所迫,中国以牺牲青春年华为代价的辛勤劳动夺得了世界产业链的制造环节。

然而,劳动力价格低廉也有底线,更不是长远之计。

暂且抛开劳动力福祉、人道主义不谈,中国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只能让企业向“垃圾产业群”靠近,很多坚持低工资的企业,以压低工人工资为王牌来获得利润,大大削弱了产业升级的能动性,导致了乱象丛生——就业无序、产值低下、能耗巨大、内部创新不足、产品溢价能力差、市场秩序被扰乱。长痛不如短痛,劳动力成本提高了,可以让企业尽早从低劳动成本依赖的阴影中走出来,汇入技术与创新主导型的主流中。况且,新《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与市场规律背道而驰,只是把中国劳动力的工资趋向规范化与正常化。

新法以国家意志力的形式,扭转了市场在短时间难以改变的强资本弱劳力的不公平性,这是中国经济的一次跳跃。当然,跳跃会导致断层,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准备过冬棉衣的企业,可能就是灭顶之灾。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

愿意的人,领着潮流走,可能就是福;不愿意的人,逆着潮流走,可能就是祸。

在突围中沦陷

新《劳动合同法》尚未正式出台之前,不管多权威的经济学家为其正名,企业对新法恐惧的阴霾都挥之不去。不少企业如临大敌,从华为引发的沸沸扬扬的7 000人辞职事件,到奥林巴斯中国大撤退、沃尔玛无原则裁员……新《劳动合同法》引起的轩然大波始料未及,它即将出台的呼声似乎成了“狼来了”的恐慌号角。

2007年与2008年之交,一大批企业为应付新《劳动合同法》而焦头烂额。但是无论是华为的“敢为天下先”还是泸州老窖的“未雨绸缪”,都没有走出新法布下的局,反而有“赔了夫人又折兵”之嫌。

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劳动合同法》,一向低调的华为打响了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2007年10月底,任正非先发制人,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7 000人集体辞职”的人力资源革命:华为公司包括任正非在内的所有工作满8年的华为员工,在2008年元旦之前,都要先后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再与公司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废除现行的工号制度,所有工号重新排序。所有自愿离职的员工都会获得华为相应的补偿,华为将为此付出10亿元的代价。华为此举一经曝光,众说纷纭、褒贬不一:有人称之作秀;有人认为是造势;有人指责华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恶搞;有人定位为打了政策擦边球;还有人将其看做“杯酒释兵权”。而华为的解释是“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全国总工会深入华为调查,认为“华为近期5 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引起社会各种猜测、议论和评价,客观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华为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影响。”华为公司不得不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

《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4)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为应对即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要求所有员工签署一份由公司提供的辞职书。管理方告诉员工,“辞职”之后仍可正常上班,于是60多名员工陆续在辞职书上签字。北京市总工会对泸州老窖劝辞事件作出表态,称泸州老窖北京分公司单方解除了未到期的劳动合同,须承担违法解除合同的责任。

2007年11月初在东莞,一家五金运动用品厂,强迫工人签订自愿离职书和新合同,有1 000多名工人被迫签新合同,有130多名工龄在10年以上的老员工,因不愿签订新合同而被“扫地出门”,他们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组组长常凯以及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先后出来为工人讨公道,指明先辞职后上岗,仍连续计算工龄,该厂的瞒天过海术宣布破产。

……

由于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负面预期,很多企业千方百计寻找新《劳动合同法》的漏洞,裁员、成立虚拟公司等方法层出不穷,试图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所带来的用人风险,准备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资本与法律的博弈。但试图与法律分庭抗礼,往往是鸡蛋碰石头,不但不能规避风险、降低劳动力成本,反而会给企业扣上“奸商”的帽子,使企业品牌的美誉度与信誉度大打折扣。

巴菲特告诉我们,“我并不试图越过七英尺高的栏杆:我到处找的是我能跨过的一英尺高的栏杆。”挖空心思绕新法而行如同越过七英尺高的栏杆,可望而不可即,而一英尺高的栏杆则具有绕过的可能性。

不争的事实:劳动力成本上升

“祈求上帝赐予我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给我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并赐予我,分辨此两者的智慧。”

——美国神学家尼布尔

即使不向上帝索要智慧,所有的人也都明白这样一个事实——劳动力成本以势不可当的力量上涨,而且这种上涨曲线将持续上扬,不会出现拐点。2008年,成本的持续上涨成为高悬在企业头上的一把刀,大部分中小企业对劳动力成本的上涨更为敏感。原材料成本、运输成本、用地成本上涨也是大势,但毕竟是螺旋式上升,且由于世界经济、供给关系、替代产品开发等因素的影响,还有下跌的余地,高明的企业还可以把这些成本直接转移到下游产业或者消费者;而劳动力成本上涨是刚性的,企业被逼到了死角,除了以“平静的心接受不可改变的事”,别无选择。新法“推波助澜”,企业也无讨价还价的余地。

2008年,劳动力价格迈入了高成本时代: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 964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80%。

据外贸司五矿商会于2008年3月对五矿商会类115家企业的调查显示,有40%的企业认为2008年以来,劳动力成本上涨了10%~15%。

2008年9月海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对海南等18个市县的当前劳动力市场工价的调查显示,2008年海南省劳动力市场工价普遍提高,各个行业的提高率从2856%到3846%不等。

2008年春节后,广东东莞普工月薪905元,技工月薪1 352元,分别比2007年提高155元和252元。 2008年,上海家具行业每个工人的年工资上涨了近8 000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长三角地带小家电人力成本提高了约12%,算进总成本之后就增加了1%。

《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5)

如果宏观数据过于抽象,具体到单个企业,这种上涨则表现得生死攸关:曾制造出中国第一台咖啡壶的亿龙电器的总裁,招工成为他最为头痛的问题,2007年以每月1 200元的工资标准招聘,一些工人还趋之若鹜,到2008年以每月1 500元的工资为标准都问津者寥寥,“虽然只相差了300元,但由于人民币升值,如果以美元来计算中国工人的工资,那么近三年差不多上涨了三倍。预计到2009年初,会涨到300美元。”

周银城是东莞云彩娇娃童装厂的老板,经过多年积累,他的服装加工厂已百余人,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大大压缩了他的利润成本。1999年刚创业时,工人的工资还不到其创造价值的三分之一,“现在相比于2003年以前,工资涨了一倍。加之物价上涨,行业成本上升达到30%~40%。”

广州一家做箱包生产贸易的工厂,为留住熟练工人,每年都将工资标准提高大约10%,还有各种保险及改善工人工作及居住环境等各种费用,平均下来每月在工资之外在每人身上还要多支出300多元。

……

在中小企业中,还有无数个像亿龙电器、童装厂这样的个案。劳动力成本上涨,与原材料的上涨跌落、人民币升值、次贷危机等集体作祟,改变着中国的经济格局:

外资撤离

人往高处走,资本却喜欢往低处流。中国价格低廉的劳动力优势让大批资本蜂拥而至,而逐渐抬头的工人工资,又导致了外资企业撤资潮的出现。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仅截止到,就有500多家台企搬离东莞。在青岛,韩资企业逃逸的经济悲剧也在不断上演,据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青岛代表处下设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从2000年到2007年间,采取非正常手段撤离的韩资企业有206家,到2008年更甚。2008年春节后不久,一家名为“摩登工艺品厂”的韩资企业老板人间蒸发,60多位工人的工资没有下文,厂房出租人还亏了20多万元的租赁费。

不仅一些不知名的外资仓皇逃出中国,一些知名品牌也开始认为“中国制造”太贵了。阿迪达斯总裁海纳提出,目前中国员工的工资要求不断提高,生产成本增加,公司打算今后将减少在华生产比例,他们转而“投奔”印度、老挝、越南和柬埔寨等工人工资更低的国家。无独有偶,鞋业巨头耐克也提出一些制鞋化工企业将生产基地迁往印度。据上海美国商会联合博思艾伦咨询公司发布的《2007~2008年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报告显示,66家制造企业(多数为外企)中,有近20%的企业计划将工厂迁徙到印度、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巴西等国。

中国不再是某些外资眼中的香饽饽,很大程度上由于他们对不断攀升的中国劳动力成本的担忧。

国外订单“落井下石”

中国制造,曾是世界资本觊觎的一大块肥肉。

温州恒星烟具公司的陈建华告诉我们:“Zippo公司的打火机在沃尔玛的单个售价为20~30美元,最便宜的也要10多美元,而中国打火机的出厂价平均不到1美元。美国打火机厂的工人月薪在3 000~4 000美元之间,恒星打火机厂的工人月薪为人民币1 000元左右,约合130美元。”其中的利润账,谁都算得出来。

但是,“中国的劳动力涨价了!”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资本是残酷的,它不会因为先前的中国制造为他们的几何数增长立下汗马功劳而不离不弃。对于很多代工企业,原来如雪片般飘来的订单成了零星的毛毛雨。

《走出困局》 第二部分 新《劳动合同法》:福兮?祸兮?(6)

浙江一家曾经为耐克、阿迪达斯等诸多品牌做过代工的某服装企业负责人表示,在服装行业,劳动力成本一般占总成本的60%以上,劳动力成本上涨,导致他们的海外订单流失六成。

湖北多佳实业有限公司的老板也抱怨:“一些欧美的老客户正在把生意转给柬埔寨、越南、印度等其他亚洲国家的工厂,而我们的产品并非不可替代,特别是普通品种的议价能力较差,一旦欧美采购商在东南亚地区培养起了新的供应商,我们的订单将流失得更快。”

企业利润更加单薄

劳动力成本上涨及海外订单减少,传导到企业中,造成了中国制造业陷入生死危机的局面,在这场不见硝烟的战争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阵亡”。

劳动力成本上涨一寸寸吞噬着企业单薄的利润,面对个人难以扭转的趋势,他们避无可避。

2008年3月,在温州,一家最多时候容纳300多人的厂子却只有50多人在工作。这家企业的厂主对新法敢怒不敢言:“如果按新法,即使有订单我们都得关门。企业必须为全部员工缴纳‘四金’,并严格控制劳动时间。为了提高企业效能,我只能拒绝利润较低的订单,还压缩了产能。”人力成本的增加把单件衣服的利润从2元到3元挤压到了1元。

常州一家知名服装企业,有6 000多名员工,新法实施前,只为1 000多人交了社保,随着新法实施,他们将补交3 000万元费用,这让这家家底不厚的企业不堪重负。

湖塘一家纺织厂,开一天工,就亏一天,无奈只得把厂里近80名员工“请”回了家。

东莞的鞋厂老板把困难说得头头是道:“人民币持续升值,原材料涨价,工资成本上升,招工难,出口贸易受抑,政策频繁调整,早前又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和两税合一新政,就像在我们的头上悬起了一把把刀!”

重重压力,让他们感到“风霜雨雪都遇到了,就是没有阳光”,“‘风霜雨雪’加起来,成本上升差不多30%,是利润的几倍,价格又提不上去,没订单,还主动一些,手上有订单的,做多少亏多少”。

翻看这些被劳动力成本折磨的困苦不堪的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尤其是依靠走“低成本、低利润”低端模式的中小企业。除了成本低,他们的核心竞争力乏善可陈,处于价格链的低端,本来利润就低,一旦劳动力成本上涨,就直接扼住了他们的喉咙,难有回击的余地。

“成也廉价劳动力,败也廉价劳动力”,劳动力让中国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了生存的氧气,也蚕食了他们的竞争力。温州一位老板直言不讳:“既然多聘些工人就可以赚同样的钱,又何必将钱投向技术创新这个无底洞呢?”以至于工资提高成为他们最大的噩耗。除了工资成本,还有为保护工人权益所增出来的新法条款,也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多风险。

与其“等死”,不如突围;但有些中小企业,连突围的勇气都没有。在他们看来,两脚悬空,无路可逃。

在广东吉隆镇,聚集了3 000多家制鞋或鞋材企业,由于经济大考,让这个昔日喧哗的小镇萧瑟了许多。我们摘录当地企业小老板与《南方周末》记者的一段对话,他们的绝望与无助可见一斑:

迁移?“怎么迁?我们都是吉隆的农民,几个人、几十个人用钳子做鞋,一步步走过来的。身家都在厂房、设备上,现在卖也卖不出价。走也走不动。”



文章转自:http://moshoushijie.23325.info/view-5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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