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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王”运动鞋被诉强迫员工买鞋(图)

luyued 发布于 2011-02-03 17:36   浏览 N 次  
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9日南昌讯(记者 张东方 实习生 虞礼旺 报道)近日,本网接到数起关于“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的投诉。投诉人称,“速度王”江西代理商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应聘者购买“速度王”运动鞋,否则不予签定劳动合同。

投诉人之一的熊小姐告诉记者,今年7月,她在报纸上看到“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南昌市康达贸易商行(简称“康达商行”)招聘办公室文员的信息,于是前往应聘。7月25日,康达商行与熊小姐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为统一形象,弘扬企业文化,便于管理,员工须穿单位分销的鞋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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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张东方 摄)

合同第九条约定“员工须穿单位分销的鞋服上班”。(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 张东方 摄)

“鞋子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熊小姐说,在与“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签了劳动合同后,她花了285元在康达商行购买了一款“速度王”运动鞋。

工作是定下来了,但令熊小姐意想不到的是,在其工作之初,康达商行竟然要求她在两天之内背出上百款运动鞋的品名和价格。由于两天之内没能背出,身为“办公室文员”的熊小姐被公司安排做市场调查工作。

“市场调查的任务很重。”熊小姐抱怨说,康达商行安排的市场调查任务一般人很难完成,她做了四天就提出了辞职。

提出辞职后,熊小姐面临着“退鞋”的难题。她告诉记者,昨天(8日)她找到康达商行要求退掉之前购买的“速度王”运动鞋,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这明摆着就是强迫员工买鞋嘛!”熊小姐表示,“如果不是公司要求,她才不愿意花285元钱的高价买一双运动鞋。”

9日上午,记者陪同熊小姐来到位于南昌市洪城路国资大厦5楼的“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康达商行办公室。该商行徐某见熊小姐带记者来,几次试图阻挠采访。在记者的介入下,康达商行的曹经理最终为熊小姐办理了退鞋手续。曹经理表示,徐某在公司负责人事工作,之前徐某的“过激行为”可能是情绪有点激动,请记者谅解。他说,他已就该起事件向正在外地出差的老总作了汇报,老总表示将对徐某进行处理。

速度王追踪:“康达商行”或更名

中国江西新闻网8月17日南昌讯(记者 张东方 实习生 虞礼旺 报道)本网近日对“速度王”运动鞋江西代理商——南昌市康达贸易商行(简称“康达商行”)被诉强迫员工买鞋事件进行报道后,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17日,“康达商行”有关负责人致电本网记者,称记者不该对此事进行报道,并警告记者“以后小心点”。

17日上午8时40分许,一位自称是“康达商行”的曹姓男子致电本网记者,称记者不该对该商行员工投诉事件进行报道。“这事情有什么好报道的。”该男子随后警告记者,“我们大不了更名,你以后给我小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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