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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背后的灰色链条

luyued 发布于 2011-01-27 19:06   浏览 N 次  
让企业的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的难度系数,在许多企业经营者眼里不亚于运动员获得奥运金牌。于是在这场商标奥运的角逐中,此前多年作为我市唯一中国驰名商标的“浪莎”一直在金华众多商标中有独孤求败的寂寞。尽管后来有了“李子园”等几只商标迎头赶上,但中国驰名商标对许多金华企业来说仍然是一个需要费力追赶的遥远目标。然而,从去年开始,这个目标似乎变得近在咫尺。去年年底,金华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暴发式地增加到16件。

A.金华品牌异军突起

在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竞赛中,永康市目前显然已经拔得头筹。从2006年前没有一只中国驰名商标到年末的10只,一跃成为浙江省拥有驰名商标数量最多的县市。这样的增长势头在今年进一步加快,据永康市工商部门的统计,截至目前,永康市今年又有10个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一有关人士称:“还有许多商标在认定途中,恐怕20只的纪录很快被刷新。”
“浪莎”在义乌中国驰名商标评选中维持多年领跑的局面也在去年被打破,“新光”、“梦娜”、“FENNASI芬娜丝”、“傲哥”、“上品鲜”等纷纷撞线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义乌拥有的驰名商标数量已经达到9只。在东阳,中国驰名商标的拥有纪录同样在不断刷新,在“帝尔神”、“水中花”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后,至此,东阳企业已拥有中国驰名商标5个。兰溪、武义等地也实现了零的突破。据记者的初步统计,我市目前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的数量已经接近40只。
”这样的变化简直就像是一夜之间发生的。”一民营企业主感叹说。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企业主经营的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已经处于第一阵营。其商标荣获浙江省著名商标已经有四年了。一直把”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发展终极目标的他突然发现,一些在行业中似乎并不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却在商标战略中成功地超越,率先成了行业中的驰名商标。仔细审视一下,不禁让他觉得哑然失笑。
在网络论坛中,记者发现了不少关于驰名商标的帖子,不少网民对我市驰名商标的迅速增长开始表示出质疑。在永康的丽州论坛,一个网民以“驰名商标之惑???”为题目写道:“永康的驰名商标突然冒出了这么多。如同一名便秘了多年的人突然间管道畅通起来,一下子有好几十只了吧。这些产品真的全国驰名?”这样的形容虽然不雅,但是也显露出市民对此的疑惑。这样的疑惑在义乌的网民中也存在,一网民对义乌两家企业在相近的时间先后被某省某市一家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表示了疑问。
同样的疑虑似乎也出现在地方政府,今年3月29日,永康市出台的有关企业创优创牌的奖励办法中,在原有办法的基础上加了一段文字:”通过非行政报批程序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也就是说,同样是驰名商标企业通过行政报批获得的维持原来的奖励标准100万元;而非行政手段获得的企业,奖励标准只有原来的30%。无独有偶,义乌市今年也出台了类似的降低对非行政报批获得驰名商标的奖励政策。
永康市政府有关部门人士介绍说,永康市出台政策原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从现在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分析,的确不乏国内行业的领军企业,但是也有个别企业似乎并不符合驰名商标企业应有的规模和知名度。这样的企业行为如果得到奖励显然是有违初衷的。

B.一条灰色链条

事实上,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爆发性增长的现象并非我市独有。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出现了中国驰名商标暴增的现象。有关部门对这些商标的认定方式分析后发现,大多数商标是通过非行政报批也就是司法认定的途径获得的。我市情况也与此相符。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和规章,驰名商标的认定有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方式。为什么企业偏爱司法认定?
一企业主告诉记者,他们通过行政程序申请驰名商标足足用了3年时间。回忆起申请历程,这位老总非常感慨:“3年时间里,我是飞北京的航班的老顾客。”相对行政程序而言,司法认定比较简便。法律规定司法的审限是6个月,一般是在半年至一年内能完成相关工作。更重要的是,全国有那么多中级以上法院,在当地法院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比去北京申请,光差旅费就节省一大笔。由此,不难看出司法认定具有时间、费用省,认定机构多的特点。在深入调查后,记者发现上述原因仅仅是表面原因。一条灰色链条隐然浮现。
一企业主向记者透露,去年以来他先后接待了几批特殊的客人。这些人是上门游说他把企业商标变成中国驰名商标的。当然前提是支付一定的费用。据称,他们可以通过司法认定途径帮助企业得到梦寐以求的驰名商标。考虑到法律的严肃性以及企业的实际,他谢绝了。另一企业经营者说,他也多次接到自称是外省法院人士的电话,对方称,只要支付费用,他可以帮助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甚至包括安排侵权人等工作都由对方包办。根据他们反映的情况,一般企业获得驰名商标的费用在50万~80万元,如此推算,按照我市各地对驰名商标的奖励标准,企业不但可以收回成本,而且还可以获得几十万元的利润。更重要的是,企业获得能够带来巨大商业价值的驰名商标。“这样名利双收的生意自然有企业会铤而走险。”一企业主说。
记者根据我市已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名单,通过网络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在输入该企业商标关键词后,个别企业没有出现在搜索的前几个页面。进入一些企业的网站,发现有些企业成立时间只有数年,销售额和销售半径只是一个区域品牌。

C.司法认定的权威性?

在中国著名商标网正在进行的“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调查中显示,截至昨天,有3570人参与调查,其中:
1.由国家工商总局认定: 26.555% 948人
2.由各地中级人民法院认定: 11.457% 409人
3.谁认定都无所谓:1.597% 57人
4.不应该由政府部门认定:2.661% 95人
5.应由消费者投票认定: 11.429% 408人
6.由市场说了算: 6.751% 241人
7.没必要认定: 39.55%1412人

分析这样的投票结果不难发现,参与调查者对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无所谓,或者由市场和消费者认定占了绝大多数,其次是认同国家工商部门的认定。显然驰名商标驰名与否不是一个简单的认定就可以决定。市场和消费者才是真正的决定因素。
因此,有关人士认为,不少企业开始关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这一途径,这应该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重视与关注。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认识到,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企业品牌价值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有品有牌才能彰显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才能赢得消费者的认可,这样的认识是可喜的。但是在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有时有些部门的“不作为”与企业的商业利益就很容易一拍即合,而公众并不知情。因此不论是司法认定,还是工商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本身的含金量与其商标注册人的经营和市场竞争是密切相关的,即使能取得司法或工商部门的支持与认证,如没有市场和消费者的最终认可,这些对企业来说没有实际意义。
有关人士建议,应该形成认定、监督“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真正价值的氛围和机制,国家有关部门在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时,除了本着对市场与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标准和规定外,更应该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通过全方位的媒体渠道,听取公众各种声音和意见,严厉打击各种名牌或商标造假行为,真正建立并落实申报、评审、公示、认定、发牌、监督、举报的一系列流程,建立起“国家相关部门+媒体+消费者+NGO”的监督和审核模式,杜绝造假,严查渎职,从而真正树立起“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的权威与含金量,保护公众利益。
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是在履行对市场、对产品、对消费者和对自己的责任和承诺,不能有丝毫的侥幸、懈怠与投机取巧。成也品牌败也品牌,在创建品牌的道路上,需要企业持续地呕心沥血与加倍的细心呵护,珍惜市场和消费者的荣誉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领先者。同时,作为公众,应发挥各自的监督权利,对申报、认定造假行为要勇于揭发,对名不副实的假名牌、假驰名商标要敢于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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