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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在《孙子兵法》研究中的新发现(3.3)

luyued 发布于 2011-01-31 18:12   浏览 N 次  

今天我要讲的是《孙子兵法》的最后三篇,即执行程序中的第三单元。

按照前面我打的比喻,执行程序中的第一单元应当于“舞曲”,执行程序中的第二单元相当于“舞蹈”,这样,执行程序中的第三单元则相当于“长袖”。“舞曲”是主帅用来控制战争“节奏”的“乐曲”,“舞蹈”是主帅用来控制战争“走势”的“舞步”,“长袖”是主帅用来控制战争“效果”的“道具”。其用意都是——

通过规范对执行程序的质量管理,满足主帅攻无不取、战无不胜的期待。

因此,《孙子兵法》最后三篇的要点如下:

第十一篇《九地》:如何将“环境”(地-Where)转变为“制胜”的“道具”。

“是故散地则无战,轻地则无止,争地则无攻,交地则无绝,衢地则合交,重地则掠,圯地则行,围地则谋,死地则战。”

“能使敌人前后不相及,众寡不相恃,贵贱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离而不集,兵合而不齐。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

“凡为客之道,深入则专。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谨养而勿劳,并气积力,运兵计谋,为不可测。投之无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尽力。兵士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不得已则斗。是故其兵不修而戒,不求而得,不约而亲,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无所之。”

“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当其同舟而济而遇风,其相救也如左右手。是故方马埋轮,未足恃也;齐勇如一,政之道也;刚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携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

“是故散地吾将一其志,轻地吾将使之属,争地吾将趋其后,交地吾将谨其守,交地吾将固其结,衢地吾将谨其恃,重地吾将继其食,圯地吾将进其途,围地吾将塞其阙,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第十二篇《火攻》:如何将“天时”(天-When)转变为“制胜”的“道具”。

“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上。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上。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

第十三篇《用间》:如何将“人才”(人-Who)转变为“制胜”的“道具”。

“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贤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殷。故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至此,《孙子兵法》十三篇全部结束。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陆续发表《<孙子兵法>白话文译著中的20例典型译注错误》,敬请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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