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木争春(十二)--保卫品牌
luyued 发布于 2011-04-07 20:49 浏览 N 次
万木争春(十二)——保卫品牌
其实,“新新飞”比这更重要、更值钱的“无形”财富也许有些人还没有看到,或者说还鲜为人知,那就是“新飞”品牌这笔巨大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早在1994年10月新飞集团与新加坡丰隆合资组建新飞电器公司之后,不再进行经济实体经营的新飞集团实际上就变成一只“空壳”。2002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新飞集团与新飞电器公司财务“分家”,独立运作之后,新飞集团又重新进入了经济实体经营阶段。新飞集团既然要进行实体经营,就必然涉及到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不过,此时新飞集团虽然在新飞电器公司中已经失去了相对控股权,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毕竟还拥有经营决策权;因此,新飞集团使用“新飞”品牌进行实体经营还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然而,到了2005年10月,政府向新加坡丰隆转让了新飞电器公司中39%的国有股权之后,新飞电器公司不仅进入了张冬贵全面掌控的时代,而且新加坡丰隆也同时收回了新飞集团中方高管对新飞电器的经营决策权。于是,新飞集团与新飞电器在“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上的矛盾便逐渐暴露了出来。2006年之后,双方的矛盾和争斗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纵然张冬贵先生早在2005年底就背着新飞集团指使新飞电器将“新飞”品牌的注册权作了私自变更;但是,为保卫新飞集团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徐晓东同志挺身而出,寸步不让,同张冬贵在谈判桌上进行了一场场针锋相对的“舌战”。张冬贵无端地指责新飞集团“侵犯”了新飞电器的“合法权益”,无理要求新飞集团放弃对“新飞”品牌的使用,立即停止对新飞电器的“侵权”行为;否则,将起诉新飞集团。徐晓东同志理直气壮地回应道:谁也不是个傻瓜,徐晓东也不会无知到这种程度。新飞集团如果不具有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我徐晓东压根就不会来当新飞集团这个总经理。没有爹娘,哪有儿女;没有新飞集团,哪有新飞电器?……
其实,研究经济法出身的徐晓东同志对此早就有所预料和准备。在张冬贵变更“新飞”商标注册,修改“新飞”LGO之时,就曾要求新飞集团改变新飞的徽标,那时便遭到了徐晓东同志的断然拒绝。如今,“儿子”不仅不认“老子”那壶酒钱,而且还想得寸进尺,独霸“共有财产”,私吞巨额财富。徐晓东同志又不是“吃干饭”的那号人,怎能听任一个外来和尚念“洋经”?于是,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不仅使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而且险些上法院打官司。看到矛盾已经不可协调,徐晓东同志强烈要求他的老朋友——新加坡丰隆公司的大老板郭令伯先生“换人谈判”,否则今后一切事情新飞集团都不再予以合作。新加坡丰隆公司委派高嘉琳先生“换下”了张冬贵,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并于2009年2月6日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新飞知识产权协议文本。按照双方协议约定,从这一天开始,新飞集团理所当然地重新获得了产业发展必须拥有的“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从而使新飞集团打赢了至关重要的一场“内战”。
这个胜利,对于新飞集团来说非同小可,不仅在新飞集团“再造新新飞”的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且对新飞集团的战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飞”品牌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1997年,“新飞”品牌价值被北京“中国名牌评估事务委员会”评定为31·84亿元人民币;2005年,“新飞”品牌价值被“世界品牌实验室”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之一评估为37·88亿元人民币;2009年,“新飞”品牌价值又被同一权威机构在上一年评估为47.32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又提升到49.59亿元人民币。
徐晓东同志为新飞集团赢得的这个胜利,其经济价值远远超出了新飞集团被“划转”的优良资产本身的经济价值。
这个胜利,还让新飞集团在关键点上打通了创建规模化新产业的通道,突破了新飞集团战略发展的“品牌瓶颈”,获得了“事半功倍”的速度和效益。
这个胜利,还让新飞集团重新获得了与新飞电器一脉相承的“生命基因”,从而保全了新飞集团产权多元化的资源共享平台,即使在新飞集团的“优良”资产被“划转”和“分拆”,又一次遭受“重创”的情况下,被“甩掉”而留下的任何一个产业和经济实体都依然拥有继续使用“新飞”品牌的权利;正是因为这一点,延续“新飞生命基因”,拓展白电之外其他产业的“新飞”品牌的火种在牧野大地上就永远不会被熄灭……。
徐晓东同志为新飞集团留下的宝贵财富还远不止这些。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徐晓东率领经营管理团队在新飞集团的“一片废墟”上重新塑造的这个“新新飞”,是一个已经股权多元化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新新飞”,虽然再次被“分拆”;但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新飞”,依然“打断骨头连着筋”,被“甩掉”而留下的产业实体一定还会凭借“新飞”品牌的资源优势,或“各自为战”,或“抱团取暖”,继续开拓,顽强生存,使新飞的“生命基因”和“新飞”品牌“薪火相传”,永放光辉……
徐晓东同志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年华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所钟爱的“新新飞”。
徐晓东同志以及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为新飞集团留下的宝贵财富远不可用经济价值去衡量。
其实,“新新飞”比这更重要、更值钱的“无形”财富也许有些人还没有看到,或者说还鲜为人知,那就是“新飞”品牌这笔巨大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早在1994年10月新飞集团与新加坡丰隆合资组建新飞电器公司之后,不再进行经济实体经营的新飞集团实际上就变成一只“空壳”。2002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新飞集团与新飞电器公司财务“分家”,独立运作之后,新飞集团又重新进入了经济实体经营阶段。新飞集团既然要进行实体经营,就必然涉及到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不过,此时新飞集团虽然在新飞电器公司中已经失去了相对控股权,但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毕竟还拥有经营决策权;因此,新飞集团使用“新飞”品牌进行实体经营还不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然而,到了2005年10月,政府向新加坡丰隆转让了新飞电器公司中39%的国有股权之后,新飞电器公司不仅进入了张冬贵全面掌控的时代,而且新加坡丰隆也同时收回了新飞集团中方高管对新飞电器的经营决策权。于是,新飞集团与新飞电器在“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问题上的矛盾便逐渐暴露了出来。2006年之后,双方的矛盾和争斗几乎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纵然张冬贵先生早在2005年底就背着新飞集团指使新飞电器将“新飞”品牌的注册权作了私自变更;但是,为保卫新飞集团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徐晓东同志挺身而出,寸步不让,同张冬贵在谈判桌上进行了一场场针锋相对的“舌战”。张冬贵无端地指责新飞集团“侵犯”了新飞电器的“合法权益”,无理要求新飞集团放弃对“新飞”品牌的使用,立即停止对新飞电器的“侵权”行为;否则,将起诉新飞集团。徐晓东同志理直气壮地回应道:谁也不是个傻瓜,徐晓东也不会无知到这种程度。新飞集团如果不具有对“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我徐晓东压根就不会来当新飞集团这个总经理。没有爹娘,哪有儿女;没有新飞集团,哪有新飞电器?……
其实,研究经济法出身的徐晓东同志对此早就有所预料和准备。在张冬贵变更“新飞”商标注册,修改“新飞”LGO之时,就曾要求新飞集团改变新飞的徽标,那时便遭到了徐晓东同志的断然拒绝。如今,“儿子”不仅不认“老子”那壶酒钱,而且还想得寸进尺,独霸“共有财产”,私吞巨额财富。徐晓东同志又不是“吃干饭”的那号人,怎能听任一个外来和尚念“洋经”?于是,双方为此争执不下,不仅使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而且险些上法院打官司。看到矛盾已经不可协调,徐晓东同志强烈要求他的老朋友——新加坡丰隆公司的大老板郭令伯先生“换人谈判”,否则今后一切事情新飞集团都不再予以合作。新加坡丰隆公司委派高嘉琳先生“换下”了张冬贵,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并于2009年2月6日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新飞知识产权协议文本。按照双方协议约定,从这一天开始,新飞集团理所当然地重新获得了产业发展必须拥有的“新飞”品牌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从而使新飞集团打赢了至关重要的一场“内战”。
这个胜利,对于新飞集团来说非同小可,不仅在新飞集团“再造新新飞”的史册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而且对新飞集团的战略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新飞”品牌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和宝贵财富。1997年,“新飞”品牌价值被北京“中国名牌评估事务委员会”评定为31·84亿元人民币;2005年,“新飞”品牌价值被“世界品牌实验室”作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品牌”之一评估为37·88亿元人民币;2009年,“新飞”品牌价值又被同一权威机构在上一年评估为47.32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又提升到49.59亿元人民币。
徐晓东同志为新飞集团赢得的这个胜利,其经济价值远远超出了新飞集团被“划转”的优良资产本身的经济价值。
这个胜利,还让新飞集团在关键点上打通了创建规模化新产业的通道,突破了新飞集团战略发展的“品牌瓶颈”,获得了“事半功倍”的速度和效益。
这个胜利,还让新飞集团重新获得了与新飞电器一脉相承的“生命基因”,从而保全了新飞集团产权多元化的资源共享平台,即使在新飞集团的“优良”资产被“划转”和“分拆”,又一次遭受“重创”的情况下,被“甩掉”而留下的任何一个产业和经济实体都依然拥有继续使用“新飞”品牌的权利;正是因为这一点,延续“新飞生命基因”,拓展白电之外其他产业的“新飞”品牌的火种在牧野大地上就永远不会被熄灭……。
徐晓东同志为新飞集团留下的宝贵财富还远不止这些。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徐晓东率领经营管理团队在新飞集团的“一片废墟”上重新塑造的这个“新新飞”,是一个已经股权多元化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新新飞”,虽然再次被“分拆”;但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新飞”,依然“打断骨头连着筋”,被“甩掉”而留下的产业实体一定还会凭借“新飞”品牌的资源优势,或“各自为战”,或“抱团取暖”,继续开拓,顽强生存,使新飞的“生命基因”和“新飞”品牌“薪火相传”,永放光辉……
徐晓东同志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年华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他所钟爱的“新新飞”。
徐晓东同志以及来自五湖四海的优秀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为新飞集团留下的宝贵财富远不可用经济价值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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