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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多才

luyued 发布于 2011-03-14 12:46   浏览 N 次  
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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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年4月27日–1903年12月8日),英国社会学家。他为人所共知的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所提出一套的学说把进化理论适者生存应用在社会学上尤其是教育及阶级斗争。但是,他的著作对很多课题都有贡献,包括规范、形而上学、宗教、政治、修辞、生物和心理学等等。


目录

赫伯特·斯宾塞
生平
影响力
著作
埃德蒙·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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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伯特·斯宾塞
在斯宾塞的时代存在许多著名哲学家和科学家,譬如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ohn Stewart Mill)、汤马士、亨利、赫胥黎和查尔斯·达尔文都是当代知名的人物。 他是社会进化论和社会超级有机体论的代表人物。1820年4月27日出生于英国德比郡的教师家庭,1903年12月8日卒于苏塞克斯郡。幼时体弱辍学,由父亲施教,未受正规学校教育。1837~1848年担任铁路工程师。1848年任伦敦《经济学家》杂志助理编辑。1850年发表第一部著作《社会静力学》。1852年发表论文《进化的假说》,首次提出社会进化论思想。1853年他的教父去世给斯宾塞留下大笔遗产,从此潜心著书立说。
提出上升的乘讹与下降的乘讹理论命题。“乘讹”指不和谐或不协调,指是指由期待或预期落空而引人发笑的状况。
赫伯特·斯宾塞把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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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赫伯特?斯宾塞出生于英国打庇(Derby),是受尊敬的教育家乔治亚?斯宾塞之子。出身於教育家庭(祖父与叔父都是教育家),年幼的他被鼓励去学习。年纪很小的时候,他经常接触并对学术课本及他父亲的期刊发生兴趣。13岁,他被父亲送到巴斯(Bath)附近的小镇-辛顿查特修(Hinton Charterhouse)。那里他叔父(Reverend Thomas Spencer)能够为他提供正规教育。最初因为他觉得很闷并抗拒拉丁语及希腊语的课堂,所以他没有跟随叔父,甚至跑回家中。后来,从叔父身上学会并发展自己早期政治及经济理念来回应叔父的激进改革观点。1836年,叔父为他找到一份铁路的土木工程师的职位。斯宾塞在工作中的体验让他停止在行业上的追求,反而觉得上司使工人过分劳累。他更注意到他在这个时刻开始下定决心编写文章。在他22岁之后的数年不断拜访叔父,并把有关政治信件发给一些激进报纸,譬如《非规范人》(The Nonconformist)。这是他正式开始参与传媒及社会政治纂稿。这些稿件被汇编为他的著作《政府的适当权力范围》(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
这些早期著作显示自由主义者对工人权益及政府责任的观点。在斯宾塞的圈子内,他早已在自然定律上鼓励多些理性。1851年,他这些的观点在他的著作“社会静态学”变得越来越成熟。当中内容强调个体力量对社会的重要性,但社会无可置疑地践踏它。可是当中遗漏了他早期著作流行的对工人阶级的怜悯之心及神的伟大设计。这就是斯宾塞开始确立对文明的视角,不是人类的人为建造方式,而是自然界中人类的自然有机产物。他曾在伦敦财政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担任副编辑五年,直到1853年时才离职开始投入专业写作。及后数年,他的著作涵盖了教育、科学、铁路工业、人口爆炸及很多哲学和社会学的课题。
斯宾塞所处的时代背景,不仅是社会改革的思想浪潮逐渐形成发展的年代,而且是科学知识具体应用于人类生活方式而使之改变的一个时代。诸如一八○二年发明了汽船,一八○三年发明了火车的蒸汽机车,一八三七年发明了电报,一八四六年有了缝纫机,一八七六年的电话。使人类的生活面貌起了变化。这就难怪在斯宾塞的思想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到他对科学知识的极度偏爱。
性格独立。爱好思考,未受学校教育。无法进入高等学校求学。1837年,铁路工程师。1841年回到家乡。开始发表文章。1844年为了生计又回到铁路公司。1846年离开。1848年,成为《经济学家》的编辑。高薪且又闲,广交社会名流。与赫胥黎等是终身的好友。1853年,继承大笔遗产,辞职而专心著述。(英国的贵族学术传统)
1851年,《社会静力学》1852年《进化的假说》,早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3年《心理学原理》1867年《生物学原理》其后几十年中《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人与国家》.生前享誉日隆。“维多利亚时代的亚理士多德”。多个博士院士头衔。1873年发表《社会学研究》,即为严复翻译的《群学肄言》。
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他的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都是从这种类比出发和展开的。他在C.R.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发表前7年就提出了社会进化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规律,但仍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并将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原则移植到社会理论中。认为社会的进化过程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也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进而认为进化是一种自然过程,应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而不应人为地干涉,反对社会福利和国家计划,也反对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集中反映在他的《社会学原理》第一卷中,他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了6项类比,得出了3个结论:①社会是一个体系,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构成的紧密整体。②这个体系只能从其结构运转的意义上去理解。③体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须得到满足。这些观点开启了结构功能理论的先河。斯宾塞的思想对社会学、人类学、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著有《心理学原理》、《第一原理》、《生物学原理》、《社会学研究》、《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
1855年,斯宾塞的《心理学原理》面世。它展示了思想理论是身体在生物学上的互补部分,而不是遥遥相对的部分。在这个模型中,人类智慧相对于身边环境是缓慢地建立出来。这个对人类起源演变的立场疏远了保守的出版者,使斯宾塞的著作被搁置一旁。编写《心理学原理》的时候,斯宾塞曾往威尔士及法国旅游,途中他的健康转差到不能复元的地步。可能是因为长期劳累导致经常短暂睡眠,妨碍了他的漫长工作。当他责怪压力及肺功能不健全时候,数年来的健康转差使他倚赖吗啡及鸦片。
尽管疲倦不断增加,斯宾塞继续写作。1858年,他开始了一个涵盖他整个演变哲学在和法律进展的大项目。他希望慢慢增加出版量以便能维护他长时期的生计,但他再无法透过定期发表来巩固任何出版者的关系。幸运地,斯宾塞在这时间得到英国的知识分子的爱戴,并且得到了他理论著作的私人订购名单,那便资助了他的生活和工作上的开支。在众多知识分子当中,包括了受人尊敬的英国哲学家-汤马士?亨利?赫胥黎,是他介绍斯宾塞加入“X会所”-是云集一些受人尊敬的思想家的晚膳会所,其中一些思想家后来更成为皇家学会的主席。会员包括:哲学家约翰?道耳、银行家/考古学家约翰?鲁布克爵士、查尔斯?达尔文等等。透过这个组织,斯宾塞才能在科学家圈子中心出现,并保障他的评论得到了有力的听众。
1862年,斯宾塞出版《第一项原则》。它是现实中所有领域的根本准则的演变理论的展示。正是他早期理论的基础信念。根据他的定义,演变是个不断延续的过程,事物不断改进为复杂和连贯的形式。这是斯宾塞哲学的主炮-是演变的一个已发展连贯架构的定义。在这一刻,他获得国际声誉及高度尊敬。他对人类立足於自然界的观点是非常有影响力并得到广泛认同。特别要指出一点,当他对各个科学有兴趣的时候,他从未愿意专注在一个领域内的研究,并很少参加科学实验或调查。可能是因为他拥有丰富学识及很少专攻一科。这使他的观点及著作容易理解并受到欢迎。他在“X会所”里被称呼为“详尽的斯宾塞”,是因为他对课题钻研的深度。但是他常常转移项目,使他的影响力无远弗届。
60岁的斯宾塞健康非常差。1882年,他打破自己的不去教堂的惯例出席了查尔斯?达尔文的丧礼。1902年,他被提名竞逐诺贝尔文学奖。他一生都投入写作。享年8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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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
他一生的著作吸引很多读者。1869年,他更可以依靠著作的收入维生。他的著作被翻译了多国语言的版本,譬如: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法语、俄罗斯语、日语、中文,并在欧洲北美等地得了很多荣誉。他的哲学证明了对政治保守派是有用的,不单是对社会阶级架构的应用,也包括社会公义概念,当中强调对本性及行为的个体责任。斯宾塞支持“平等自由定律”,这是自由意志论的基本的原则。在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下,每个个体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而做事。很多美国高等法庭的裁判官面对政府劳资惯例出现限制的时候都根据这个原则来下定论。但是不只保守派利用斯宾塞的理论来宣扬自己的观点。很多社会学家都套用他的理论来解释阶级战争。无政府主义者把它应用在个体自主的信念上。
斯宾塞对文学及修辞学也有很大影响力。他的《式样哲学》(1852年) 开创了写作上形式主义的潮流。他高度关注英语句子的各个部分的正当排列,定立有效写作的指引。斯宾塞的目标是把散文从“阻力与惯性”释放出来。读者不因吃力研讨上文下理及句子的精确意义而缓慢下来。透过这样方式作家能够达到最高沟通效率。这成为修辞学上形式主义者最权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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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政府的适当权力范围》(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1842年)
《社会静态论》(1851年)
《人口理论》(A Theory of Population,1852年)
《款色哲学》(The Philosophy of Style,1852年)
《心理学原则》(Principles of Psychology,1855年)
《合成哲学系统》(1860年)
《第一项原则》,ISBN 0898757959(1862年)
《规范资料》(1879年)
《教育》(1861年)
《人对国家》(1884年)
《自传》(1904年)
斯宾塞所处的时代背景,不仅是社会改革的思想浪潮逐渐形成发展的年代,而且是科学知识具体应用于人类生活方式而使之改变的一个时代。诸如一八○二年发明了汽船,一八○三年发明了火车的蒸汽机车,一八三七年发明了电报,一八四六年有了缝纫机,一八七六年的电话。使人类的生活面貌起了变化。这就难怪在斯宾塞的思想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到他对科学知识的极度偏爱。
性格独立。爱好思考,未受学校教育。无法进入高等学校求学。1837年,铁路工程师。1841年回到家乡。开始发表文章。1844年为了生计又回到铁路公司。1846年离开。1848年,成为《经济学家》的编辑。高薪且又闲,广交社会名流。与赫胥黎等是终身的好友。1853年,继承大笔遗产,辞职而专心著述。(英国的贵族学术传统)
1851年,《社会静力学》1852年《进化的假说》,早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1853年《心理学原理》1867年《生物学原理》其后几十年中《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人与国家》.生前享誉日隆。“维多利亚时代的亚理士多德”。多个博士院士头衔。1873年发表《社会学研究》,即为严复翻译的《群学肄言》。
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的突出特点是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类比,他的社会进化论和社会有机体论都是从这种类比出发和展开的。他在C.R.达尔文《物种起源》(1859)发表前7年就提出了社会进化思想,认为进化是一个普遍规律,但仍受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并将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原则移植到社会理论中。认为社会的进化过程同生物进化过程一样,也是优胜劣败,适者生存。进而认为进化是一种自然过程,应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而不应人为地干涉,反对社会福利和国家计划,也反对社会改良和社会革命。斯宾塞的社会有机体论集中反映在他的《社会学原理》第一卷中,他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了6项类比,得出了3个结论:①社会是一个体系,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个部分构成的紧密整体。②这个体系只能从其结构运转的意义上去理解。③体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须得到满足。这些观点开启了结构功能理论的先河。斯宾塞的思想对社会学、人类学、哲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著有《心理学原理》、《第一原理》、《生物学原理》、《社会学研究》、《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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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斯宾塞
埃德蒙·斯宾塞(1552-1599)出生于伦敦。他先后在泰勒商人学校以及剑桥大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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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在剑桥读书时他就初露才华,写下了《爱与美的赞歌》(Hymnes in Honour of Love and Beautie),这首诗显露出他当时受到的柏拉图思想影响的痕迹。1576年,他离开剑桥,来到英格兰北部,后来遇到了菲力浦·西德尼爵士,由于共同的文学爱好,他们成为了朋友。斯宾塞与西德尼和迪尔(Dyer)等人成立了文学社团“诗法社”。1580年,斯宾塞在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的宠臣莱斯特伯爵的帮助下,他成为女王在爱尔兰的代理威尔顿格雷勋爵的秘书。后来斯宾塞定居于幽静的基尔克尔蒙城堡从事文学创作。1594年他与伊丽莎白结婚,并写出了《新婚喜歌》(Amoretti, 1591-1595),这是他们婚礼中最美的一首赞美诗。1598年,由于狂暴的爱尔兰民族起义,斯宾塞被迫离开那里,便再也没从这场惊恐中恢复过来,他心碎地回到英格兰,第二年便在忧郁交困中死去,后由艾塞克伯爵出资将他安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里乔叟的墓旁。
他的主要作品有《牧人日记》(The Shepherd's Calendar, 1579)、《仙后》(The Faerie Queene, 1589-1596)及《四首赞美诗》(Four Hymnes, 1596),还有观点偏激的散文作《关于爱尔兰现状的看法》(View of the Present State of Ireland)。其中,《牧人日记》是诗人为他的朋友西德尼而作的,由12首牧歌组成,每首以一年中的一个月份为标题并以对话形式出现。诗作表达了对理想中的美丽女子罗瑟琳执着的爱情。诗篇内容丰富多彩,除了爱情还论及当时的宗教和政治问题。《牧人日记》以真切的情意、哀怨的调子和成熟的诗艺成为英语诗歌的里程碑作品,它是体现文艺复兴创新精神的第一部和谐统一的英语诗歌集。《仙后》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我们将在下面部分作详细介绍。
斯宾塞的诗歌有五大特点:(1)完美的韵律;(2)罕见的美感;(3)奇妙的想象;(4)崇高的道德纯洁性与严肃性;(5)一种献身的理想主义。此外,他还多次使用一种怪异的语言模式以及废弃不用的词汇,以增加作品的乡土气息。正是斯宾塞的理想主义,对美的热爱以及精美优雅的诗文韵律使他成为“诗人中的诗人”(Poets' Poet)。
作品介绍与赏析:
《仙后》(The Faerie Queene, 1589-1596)是斯宾塞的代表作,也是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诗歌之一。诗人原计划写12卷,但只完成了既定计划的一半。斯宾塞在后来给朋友的信中说道:“这篇诗史的意旨是为了在亚瑟王这个历史传奇人物身上塑造一个勇武骑士的形象,并按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将它设计成能完善地实现12种品德的完美人物。”因此他将作品设计成12卷本,每一卷中都有一位不同的主人公,以遵守其中一条道德清规,即美德而著名。所有12位英雄的英雄是亚瑟,他是集骑士的忠勇和人文主义思想于一身的理想人物,一个寓言式的故事便围绕着他展开。亚瑟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在诗中,成为全诗的一个整体线索,诗中另一个线索人物便是仙后格劳丽安娜,所有12位英雄都是按照她的旨意,从她的宫殿出发,踏上各自的历险征程的,而另一号主角亚瑟王子的任务就是寻找仙后,他本人已在梦幻中与仙后坠入情网。
诗人假借仙后格劳丽安娜的名字来颂扬伊丽莎白女王。仙后举行她一年一度的12天宴会,每天都有一位人前来哀告有恶龙逞凶、妖女惑人、德善貌美的人遭难等等,要求除恶扬善,伸张正义。于是,仙后每天派一位骑士前往冒险,他们途中的奇异冒险经历便构成了几卷诗的基本素材。骑士们开始并不具备这些美德,他们是在历险途中逐渐获得的。
诗人原拟写12卷,但在过世之前仅完成了6卷多一点,只描写了6个分别代表神圣、节制、贞洁、友谊、正义和礼节的骑士的冒险故事。诗中大部分情节借自托马斯·马洛札的《亚瑟王之死》(Le Morte d' Arthur)。这些生动的故事都被赋予道德、宗教和政治的寓意,使历史传说和现实有机地交织在一起,作者对于将要发生的事隐而不露,只是在序曲中有一行透露出诗篇的意旨:“激烈的战斗和忠贞的爱情将传达我诗歌的道德含义。”
斯宾塞的《仙后》是当之无愧的16世纪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诗歌的传世佳作。他在这首长诗里所创造的响亮而动听并有音乐节奏的“斯宾塞体诗节”对英国诗歌具有特殊的意义,是斯宾塞对英国文学的重大贡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斯宾塞的创作标志着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诗歌繁荣鼎盛时期的开始。
以爱情小唱(1595)第75首为例:
有一天我把她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大浪冲来就把它洗掉。
我把她的名字再一次写上,
潮水又使我的辛苦成为徒劳。
“妄想者,”她说,“何必空把心操,
想叫一个必朽的人成为不朽!
我知道我将腐烂如秋草,
我的名字也将化为乌有。”
“不会,”我说,“让卑劣者费尽计谋
而仍归一死,你却会声名长存,
因为我的诗笔会使你的品德永留,
还会在天上书写你的荣名。
死亡虽能把全世界征服
我们的爱却使生命不枯。”
其诗主要以优美清新而著称,如那句一再咏唱的sweet thames!run softly till i end my song!(甜美的河,轻轻流到歌罢),除此之外,斯宾塞还有长篇名著,如《仙后》《牧童的日历》等


迪尔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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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凯姆

迪尔凯姆,Emile Durkheim (1858-1917)又名涂尔干,也有人译为杜尔克姆。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



生平和著作 1858年 4月15日出生于法国孚日省埃皮纳尔一个小城镇的犹太教教士家庭。幼年曾学习希伯莱文、旧约和犹太教法典。青年时代放弃了宗教信仰,走上实证科学的道路。1879年,就学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1882年毕业。1882~1887年,在省立中学教书。其间赴德国一年,学习教育学、哲学、伦理学,深受W.冯特实验心理学的影响。1887~1902年,在波尔多大学教书,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8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鉴》。围绕这一刊物形成了一批年轻社会学家的团体──法国社会学年鉴派。1902年后执教于巴黎大学。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断了这位反战学者的学术研究,他的儿子和许多学生死于战场,他受到极大的刺激。1917年11月15日在巴黎去世。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规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


社会学的对象和方法 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的独立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社会事实具有不同于自然现象、生理现象的特征和特殊的决定因素。它先于个体的生命而存在,比个体生命更持久。它的存在不取决于个人,是先行的社会事实造成的。社会事实以外在的形式“强制”和作用于人们,塑造了人们的意识。这种“强制”既指人们无法摆脱其熏陶和影响,又指对于某些社会规则拒不遵从将受到惩罚。迪尔凯姆认为,一切社会的观念都具有这种强制力;人类大多数的意向不是个人自己生成的,而是在外界的引导、熏陶和压迫下形成的。社会高于个人,社会事实无法用生理学、个体心理学以及其他研究个体的方法来解释,而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观点解释。他说,宗教、道德、法律、社团、协会、语言,以及服装样式均属社会现象,都是社会学特定的研究对象。他还把社会事实分为“运动的状态”和“存在的状态”,前者指与思想意识相关的现象,亦称“团体意识”;后者是社会上一切组织和有形设置。迪尔凯姆注重研究前者。
劳动分工论 社会秩序是迪尔凯姆一生学术研究的主题。19世纪后半叶,法国社会动荡不安。他一心要以社会学家的身份回答现实问题,帮助社会维系整合,达到安定。他的 3部主要著作《社会分工论》、《自杀论》、《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都紧密围绕着秩序和整合的主题,分别回答社会团结和整合靠什么达到,社会整合与个人是什么关系,团体意识对社会和个人起什么作用3个问题。
迪尔凯姆认为,传统力量统治的社会靠“机械的团结”来维系。特别是在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中,同一团体的成员们采取同样的谋生手段,保持同样的习俗,信奉同一图腾,这种共同性使他们意识到大家同属一个集体,而不会离心。这种团体基本上是从“相似性”中生成的社会,即所谓“同质”的社会。该团体的首要任务是使成员们尊重团体的信仰和各种传统,即维护共同意识,维持一致性。在近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人们在意识、信仰上的差异也日益增大。但是社会没有瓦解,人们也没有分离,这是因为古代维系团体的共同意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社会分工使每个人在消费上依赖于其他人。分工使社会像有机体一样,每个成员都为社会整体服务,同时又不能脱离整体。分工就像社会的纽带,故谓之“有机团结”。迪尔凯姆认为,民族越进化,其成员间的差异越大。这种趋势甚至反映在体质上。从大脑容量上看,同一种动物的脑量相互差别小,而人与人的脑量差别大;就人类而言,土人与土人相比,其脑量较之文明人更为接近。文明人在其他方面(如服装、思想)的内部差异也很显著。因此,近代社会是差异的社会,又是有机团结的社会。
迪尔凯姆否认社会分工的产生是为了创造更多财富的观点。他强调,一个事物的功能,并不是产生出这一事物的原因,原因在功能之前。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增加财富,但这要在分工出现后与分工前的对比中才能显示出来。他认为造成分工制的原因是人口密度过大。人口的增加最初迫使一些人迁徙到其他地方,当无路可退时,他们被迫改换行业,分工制也就随之出现。他重视研究社会事实的功能,是功能理论的先驱之一。同时在方法论上,强调区分功能与原因,这对功能理论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迪尔凯姆在早期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还批判了传统社会中的共同意识,认为这种共同的信念接近于宗教,带有强制性,并渗入到一切社会生活中。他预言,共同意识和宗教维系社会的功能将逐渐被分工制取代。成熟期的迪尔凯姆在继续研究人类社会的整合问题时,放弃了《社会分工论》中贬低共同意识的思想,转向强调共同意识和宗教的社会作用。
自杀论 在《自杀论》一书中,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上解释自杀的原因。他把自杀划分为 4种类型,即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认为利己型自杀产生于极度的个人主义。社会的人必须以他为之服务的社会作为生活前提,他需要一种高于自我的生活目标和意义。如教徒的生活目标是宗教信仰。西方近代个人主义的发展使个人与家庭、宗教和社会相脱离,从而使一些人感到生活空虚并失去目标。迪尔凯姆指出,利己型自杀多发生在基督教教徒、自由职业者、未婚者、离婚者中间。利己型自杀与社会的整合程度成反比。犹太教、天主教、英国公教都有更强的整合力量,而基督新教在规定教徒生活目标上缺乏强制力;独身者、离婚者比有家室的人较少地负有义务;从这些脱离了社会义务和束缚的人们中产生出更多的自杀者。
利他型自杀产生于过分地屈从于一种社会目标和意义,过密地结合在社会中,以致个人失去了自主。迪尔凯姆以欧洲军队为例说明利他型自杀。在军队里,士兵被训练得不看重自己的价值,使他们感到被一种“社会价值”所扼杀,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乐趣,因而军人的自杀率高于普通百姓。
失范型自杀由社会混乱所导致,在混乱中社会成员的行为失去了规范,增添了痛苦。迪尔凯姆认为,欲望与满足欲望的手段之间的不平衡是一切生物痛苦的根源。动物的生理机制为其欲望划定了界限,而人的欲望却是无止境的。他占有的越多,欲求的就越多,所获得的未能满足需求反而刺激了新的欲望。欲望有界限,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和快乐,而欲望的限定只能来自社会。社会形成了一套等级秩序。不管这个秩序是基于世袭还是个人成就,正常社会中的秩序总是被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当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等级原则合理,自己应处在某一特定阶层中,他就欣然地接受该阶层给予他的限定,欲望与手段也就有了平衡的可能。当社会发生动乱、变迁时,人们失去了种种秩序和规范,欲望与手段不协调,行为混乱而无节制,遂造成种种痛苦,导致自杀率升高。迪尔凯姆把工商业者在经济危机中的自杀现象视为此种类型的例证。
宿命型自杀是由于社会控制过度造成的,个人失去了任何希望。迪尔凯姆认为这种类型的自杀在现代社会并不常见,他没有对此作详细的讨论。迪尔凯姆总结其自杀研究,提出了3个命题:社会的人需要一个高于个人的社会目标;对这个目标所负的义务不至于使他失去自主;他的欲望应受到社会秩序给予的一定程度的限定。在自杀原因上,迪尔凯姆并不完全否定个人生理上的因素,但认为那是次要的,社会原因才是主要的。他认为,当一个社会不能提供上述3项条件时,一些心理上脆弱的个人就可能会自杀。
宗教和知识社会学 迪尔凯姆宗教研究的对象是澳大利亚原始部落中的图腾崇拜,他的研究目的却是为了“理解现今的人”,为了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说明一种共同意识对于社会秩序建立的必要性。
迪尔凯姆批判了早期人类学家对宗教起源的两种解释:万物有灵论和自然崇拜论。他说,这种解释说明不了为什么在对于自然、生理现象的误解露出破绽后,宗教还能持续下去,直到今天。他认为,宗教不是要给人们一种对于物质世界的描述,而是服务于社会。图腾是民族的标志、旗帜,图腾原则就是民族本身。人们崇拜图腾实际上是崇拜他们所属的那个团体,图腾是团体的象征,犹如国旗之于近代国家。“神圣性”历来是解释宗教的关键。迪尔凯姆认为宗教的神圣来自社会,它不过是被实体化、人格化了的团体力量,即道德力量。他认为,社会力量以一种心理方式作用于个人,迫使人们服从它,甚至违背人们的自然倾向。人们感到了身外存在的这种力量既是强制的,又是需要依赖的。他们对之敬畏,又不能充分理解其性质和来源,便萌发了某些观念来象征这些力量,这些观念就是宗教。这些神圣象征物(即宗教)的功能不仅在于帮助人们感到社会实体的存在,更在于维系社会,促进其整合。迪尔凯姆认为,澳大利亚民族的团结不是来自共同的血统和习俗,而是来自共同的名称、标志、仪式,即共同的图腾崇拜。取消了民族的象征物──图腾,民族就不能存在。他认为,宗教象征以其突出的神圣色彩加强个人对社会的隶属关系。社会对于个人,就像神对于其崇拜者一样,没有了这种
至高的神圣性,便不可能有社会生活。迪尔凯姆分析了原始宗教中的多种仪式,认为它们起着维系社会、使之一体化的功能。他指出,不仅原始社会需要宗教的这种功能,“社会生活在其每一方面,在其每一个历史时期,都要靠一个大的象征体系才成为可能”。这一点是他晚年思想中的最大转变。
在解释宗教起源时,迪尔凯姆同时建立起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思想。“团体意识”和“团体表象”既是他解释宗教起源的钥匙,也是他的知识社会学的核心概念。他认为,一切感受来自个体经验,一切理性并非与生俱来的、超验的,而是属于“团体表象”,来自“团体意识”,产生于团体生活之中。理性又分思维中的概念、范畴,伦理中的道德、宗教。这些均产生于团体生活,不是源于个人的心理机制。在完全孤独的个人生存中,为了生理需要的满足,凭感觉就足够了,并不形成时间、空间等概念。在动物式的个体生活中,客观的时空并未消失,但它们不可能把握作为一种思维范畴的时空概念。只有团体生活才需要形成概念、范畴和类别。迪尔凯姆并不否认“范畴”、“概念”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只是强调没有团体生活就不可能也不需要认识这些实在。因此他认为,一种道德思想不可以简化为一种功利目的,理性不可以简化为个人经验。
学术贡献 迪尔凯姆提出了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阐述了社会事实之间存在的结构、功能和因果的关系,制定了一系列社会学研究的实证规则,充实了由A.孔德开启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构想,使社会学方法论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他运用统计方法对自杀现象的研究,用人类学资料对澳大利亚土著居民的宗教研究,是社会学理论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范例,从而结束了西方社会学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长期脱节的状况。迪尔凯姆丰富、精深的社会学思想,对社会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马克斯·韦伯
百科名片

马克斯?韦伯(德语:Max Weber,1864年4月21日-1920年6月14日)是德国的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被公认是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韦伯最初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大学任教。他对于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设计。


中文名: 马克斯·韦伯外文名: Max Weber国籍: 德国出生地: 德国图林根出生日期: 1864年4月21日逝世日期: 1920年6月14日职业: 政治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毕业院校: 海德堡大学代表作品: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等

目录

个人简介
生平经历
个人评价
个人影响
主要作品
大事年表
学术成就
宗教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
《古犹太教》
政治和政府社会学
经济史学与社会分层
个人简介
生平经历
个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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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作品
大事年表
学术成就
宗教社会学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
《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的社会学》
《古犹太教》
政治和政府社会学
经济史学与社会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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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马克斯·韦伯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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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也是现代一位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公认的社会学三大“奠基人”之一(其他二者为卡尔·马克思(Karl Marx)与爱米尔·杜尔凯姆(Durkheim))。其对西方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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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经历
1864年4月21日,马克斯?韦伯生于德国图林根的埃尔富特市。他的父亲是出身于威斯特伐利亚纺织业实业家兼批发商家庭的一位法学家。1869年他携眷迁居柏林。后来成为柏林市议会议员。他的母亲海伦妮?法伦斯坦-韦伯是位很有文化修养、热衷于宗教和社会问题的妇女。她在1919年去世。她对她的儿子影响很深,使他对宗教具有炽热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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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时代的韦伯在他的父母亲的客厅里结识了当时知识界和政界的许多杰出人士,如狄尔泰、莫姆森、聚贝尔、特赖奇克和卡普等人。1882年,18岁的马克思?韦伯考入海德堡大学,在法学院注册,开始接受高等教育。他同时攻读历史、经济、哲学和神学,并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和辩论会。19岁在海德堡大学学习了三个学期之后,韦伯在斯特拉斯堡服了一年兵役,先是普通士兵,后来晋升为军官。他为曾经担任过帝国军队的军官一直引以为荣。1884年进入柏林大学和格丁根大学继续深造。1886年通过高等学校法学考试。
1887-1888年多次参加在阿尔萨斯和东普鲁士举行的军事演习,成为由关心社会问题、具有种种不同倾向的大学生组织的“社会政治联盟”的成员。该组织是施穆勒于1872年创建的,受“社会主义者讲坛”领导。1889年在柏林获法学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中世纪商业企业史》。同年,开始学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登记为开业律师。
1890年再次参加法学考试。应“社会政治联盟”的要求开始调查东普鲁士农民的境况。1892年提出关于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的报告。1893年与玛丽安妮?施尼特格尔结婚。1891年《罗马农业史及其对公法和私法的意义》发表。这篇论文以及他和莫姆森教授进行的答辩使他获得了教授资格,在柏林大学谋得了一个教席。从此,韦伯开始他的大学教授生涯。1894年担任弗里堡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发表论文《东德意志农业劳动者境况演变的趋势》。1895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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